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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出動百余人!成都中院強制騰退青白江一加油站

2024-05-14辟謠

原標題:淩晨出動百余人!成都中院強制騰退青白江一加油站

「集合完畢,請指示!」「按計劃執行!」5月10日淩晨5點半,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院內,一支集結了執行法官、法警、公證員、安監人員、評估機構人員、輔拍機構人員等的百余人隊伍整裝待發,趁著夜色,多輛閃著警燈的車輛朝成都東北方向駛去。

他們此次要強制騰退的是青白江區一家加油站。該加油站因民間借貸抵押給了債權人,進入執行程式後被法院查封,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法院應當依法拍賣該加油站,以所得價款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

據現場即時傳來資訊,此時仍有數輛車在場內加油,為了保證人員安全,法警隊負責人在車上做好人員安排,「第一隊人先下車到收銀台,第二隊人控制加油機,清退無關人員出場,第三隊人依次到辦公用房、住宿區……」

開展騰退工作

不到一小時,警車就抵達了位於青白江區古城路39號的城廂加油站。看著多輛警車的到來,現場工作人員開始撥打電話,法警在出示搜查令後很快控制住加油站的現場秩序,執行人員對現場工作人員逐一詢問調查。與此同時,法警迅速拉起警戒線以保證清退現場與外界隔離,物品清點、人員清退、封閉打圍等各工作小組同步開展工作。為第一時間排除安全隱患,在站內工作人員明確表明無法開啟機房的情況下,法警帶上液壓剪,剪斷不銹鋼窗戶進入機房,查明儲存油量,快速開展油品抽轉工作。

開展騰退工作

在通常情況下,對於正在正常經營的涉案財產,只要占用人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法院是不會在拍賣前強制騰退,影響案涉財產的正常經營活動的。但是在該案中,現在占用該加油站的四川某石油公司明知該加油站已被法院查封並進行了評估,仍然不斷對該加油站進行裝修添付,導致該加油站的資產始終出於不確定狀態,直接阻滯了資產處置程式的推進,因此法院決定解除該公司對加油站的占用。去年11月法院就在該加油站公告要求四川某石油公司限期自行搬離,但是該石油公司拒不騰退。今年3月以來,法院多次約談該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要求其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潘某均以與債權人之間存在尚未了結的其他債權債務關系為由明確拒絕。據了解,該石油公司曾想介入解決該加油站背後的債務糾紛,並跟債權人達成協定,在保留債權人對該加油站抵押權的前提下,接手經營該加油站。但後來各方當事人沒能如願解決糾紛,債權人依據生效判決再次申請法院處置該加油站。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四川某石油公司在債權人沒有解除抵押權的情況下接手該加油站,即使該加油站已經登記在其名下,仍然無法阻止抵押權人申請處置該加油站並以拍賣價款優先償付其債權。在法院執行中,該石油公司也透過各種執行異議程式意圖阻止執行,但均未得到支持。此後,法院多次警示潘某,潘某均不為所動。4月28日法院依法決定對拘留15日,拘留期間,承辦法官專門提訊潘某,作強制騰退前的最後一次教育溝通,希望潘某能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但潘某仍明確拒絕。

淩晨集結

此次騰退的標的非常特殊,中等規模的加油站,儲存著石油、柴油等危險化學品。本著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則,法院在制定騰退方案時,多次前往青白江應急管理局征詢專家意見。在應急局的全力支持下,形成了專門的危化品清場工作方案,聘請具有資質的專業公司具體實施。法院還特別邀請應急局的安全專家顧問在行動前對所有行動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在騰退現場進行安全作業的全程指導。此次騰退行動也得到了青白江區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協調公安、應急、消防等相關部門派員親臨現場,全力配合法院行動。據成都中院執行局綜合處副處長蘇平介紹,正是基於前期方案制定的周到細致,整個現場騰退工作有條不紊、順利推進。

占用人雖然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但是其合法權利,以及加油站工作人員和充值會員的合法權利必須依法保障。法院委托公證機構對站內物品進行清點造冊並就地封存。加油站內的現金經清點後交站內管理人員黃某現場結算工人薪資。加油站內儲存的油品按照該加油站當日零售價直接售賣給第三方,銷售款存入法院專用帳戶優先解決工人薪資及會員充值退費等問題。

騰退後,整個加油站將打圍封閉、停止經營,由法院指定債權人及專業公司共同保管,安裝360度無死角監控,專業安全人員24小時值守,以確保法院處置期間安全無虞。同時,法院也將指定保管及保管人資訊函告青白江應急管理局,方便職能部門監督指導。接下來法院將以最快的速度推進加油站的評估和拍賣工作,待新的買受人確定後即時予以交付,以便其盡快恢復加油站的經營。

法院提醒廣大的市場主體:買賣有風險、交易需謹慎,商業行為前應當作必要的專業法律咨詢,準確判斷交易的風險點位,慎重決定。(圖片、視訊由成都中院提供)

(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