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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一垃圾站改造花五十多萬遭質疑,區城管局:弱化鄰避效應

2024-02-03辟謠

日前,深圳市民向奧一新聞反映稱,羅湖區一垃圾中轉站進行外墻綠化改造和屋頂加裝太陽能板,花費五十多萬元,其認為相關改造工程必要性不大,且投資金額不太合理。

羅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回復表示,在垃圾轉運站外立面實施立體綠化和藝術噴繪,進一步美化月台形象和弱化鄰避效應,最佳化片區環境,該工程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平台依法采用政府集中采購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市民:垃圾站花費數十萬做綠化改造有浪費之嫌

市民反映的工程具體為「羅湖區互聯網產業園垃圾站外立面改造工程」。奧一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工程資訊牌顯示,該工程的建設單位為深圳市羅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施工單位為信宇騰遠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施工單位為深圳市華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開工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竣工日期為2024年1月12日,施工內容為「外立面綠化改造,屋頂光伏系統安裝」。現場張貼的【零星工程開工登記備案回執】顯示,該改造工程的總投資為55.8萬元。

附近居民鄒先生表示,該垃圾中轉站三四年前建成,外觀還是很新,去年十月份突然花幾十萬進行改造,覺得有點浪費錢。

受訪者拍於2021年11月

改造中

改造後

「做外觀改造有點過度了,之前這個地方是拆了重建的,建成沒幾年,而且改造之前也很漂亮,其實沒有重新裝修的必要。」鄒先生希望相關部門能對改造原由和改造細項做出具體說明。

區城管局:系美化形象、弱化鄰避效應

奧一新聞記者聯系深圳市羅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其回復稱,鑒於羅湖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代表建議案(20230096號)提出:由於該垃圾轉運站的存在,必然會嚴重影響校園周邊環境和學校形象,建議將該垃圾轉運站停用或搬遷。收到該建議案後,考慮到羅湖區互聯網產業園垃圾站承擔了蓮塘片區約36%的生活垃圾清運量,且附近已無更合適的搬遷選址,無法停用或搬遷,羅湖城管局積極協調溝通人大代表,確認透過在轉運站外立面實施立體綠化和藝術噴繪的形式對該垃圾轉運站實施升級改造,以進一步美化月台形象和弱化鄰避效應,最佳化片區環境。

羅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該垃圾站外立面改造工程預算控制價為56.5876萬元,七嚴格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及【深圳市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實施辦法】【關於調整區政府投資小額建設工程計畫采購方式的方案】(羅政辦函【2021】9號)的相關規定,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平台依法采用政府集中采購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中標價為55.8萬,並於2023年9月18日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平台公示中標結果。

接辦單位

深圳市羅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總體評價

79分

☛ 介入速度 21分

理由:接到相關反映後,對工程情況進行了解。

☛ 處理進度 2 0分

理由:羅湖城管局對該垃圾中轉站實施升級改造的背景和目的進行說明。

☛ 處理效果 18分

理由: 羅湖城管局說明表示,鑒於羅湖區人大代表關於「將該垃圾轉運站停用或搬遷」的建議,同時結合片區實際,無法停用或搬遷垃圾站,與人大代表積極協調溝通後,確認對外立面實施改造提升。此外,該工程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平台依法采用政府集中采購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此前已公示中標結果。

☛ 奧一基層治理研究員評價 2 0

理由:面對市民關於片區工程必要性的質疑,羅湖城管局進行說明,對啟動該工程的原因以及招標程式合規性予以解答。在此類反映中,市民常常關註工程或計畫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面對市民提出的質疑,相關部門一方面需要對工程背景、目的、招標資訊等予以說明,另一方面也應對計畫投資資金的主要支出明細進行披露,以此才能真正解答市民疑惑。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詹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