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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必須提供身份證號,才能開發票?店員:公司規定

2024-03-16辟謠

近日,有鄭州市民向大河報·豫視訊反映,2月13日(春節期間),他在鄭州市北大學城旁邊的一手機品牌專賣店為老人購買了一部新手機,價值千余元。而當他付完款準備讓店員開個人發票時,值班店員卻稱,除要提供姓名、電話外,還必須提供身份證號碼,否則按公司財務規定,無法開票。

對此,該市民納悶,身份證號碼屬於個人私密資訊,應該是有權拒絕隨意向外界透露的。

您日常消費當中,有沒有遇到過被商家強硬要求必須提供身份證號才開發票的情況?消費者正常購物,商家開具個人發票時,消費者是否必須要提供個人身份證號碼?稅務部門又是如何要求的?如果非必須,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

因不願提供身份證號,商家遲遲不予開票

該市民反映,家裏老人手機壞了。2月13日,他帶老人去鄭州市惠濟區北大學城旁邊的手機專賣店一部新的智慧型手機,支付了商家千余元。當他家人讓店員開具個人發票(消費憑證)時,店員不僅要求提供姓名、電話,還要求提供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屬於個人私密,我們不願提供,我們說能否不提供身份證號碼,只提供姓名和電話開票?店員稱問問公司財務,結果還是說必須提供,否則就無法開票。」該市民反映,當時就覺得商家這種做法不太合理,侵犯了消費者正當權益,便沒有提供身份證號碼,店員也沒給開票,他們就先走了。

過後,該店員稱,會向公司財務和線上稅務部門聯系,確認是否必須要提供身份證號碼。

2月15日,該店員回復:「公司確認過了,稅局目前的要求是開發票的話,需要客戶姓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咱這邊提供以上資料,購機當天就可以開票的。你在門店購買過商品之後,我也是按照公司的通知來執行的。因為當時你對提供身份證號這個要求有異議,所以導致一直沒有開具發票。但按照稅局要求,在客戶沒有提供這些資料的前提下,我確實沒辦法給你開發票。如果有異議,也可以聯系下稅局或者12315。給你造成的不便我很抱歉,但我也只能按要求辦事。」

「必須提供身份證號」才能開票?律師稱沒有法律依據

2月16日,當消費者再次向該店員交涉此事時,她提供了一張線上聊天截圖,上面顯示的頭像為一女子,上身穿稅務制服模樣的衣服。該截圖的對話內容是,想開票必須客戶提供身份證號碼,「必須填的」。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不開,只是需要提供身份證號。稅務部門線上的答復還不夠嗎?」該店員稱。

該消費者納悶,這張截圖是從哪截的?可信度咋樣?是正規稅局官網客服人員的回復嗎?

對此,該店員稱,「公司截圖給我的,我不太清楚。」

該市民反映,該店員一直建議他們自行向稅局確定清楚,之後再談應該如何才能開票。

他對此持懷疑態度,始終不願提供身份證號碼,加上一直工作忙,也沒顧上給稅局確認,直到3月14日,這家店也始終沒有給其開具發票。

對此,河南嘉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誌剛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中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辨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可以看出,該規定只要求企業索取發票時應當提供納稅人辨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並未要求自然人應當提供納稅人辨識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然人納稅人辨識號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59號)第二條規定,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其中國公民身份號碼作為納稅人辨識號。

同時,根據該檔第五條的規定,自然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申請退稅、開具完稅憑證、納稅查詢等涉稅事項時應當向稅務機關或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辨識號。因此,個人應當提供納稅人辨識號的物件是「稅務機關或扣繳義務人」,且是在辦理涉稅事項時,而向個人開具發票的商家顯然不屬於獲取個人身份證號的物件,故商家要求個人提供身份證號才能開具發票的現象,沒有法律依據。

索票無須提供身份證號,商家若拒開可舉報

記者了解到,此類情況並非個案。

有其他鄭州市民透露,此前在鄭州街頭一家私人牙科診所鑲牙,花費六七千元,結果向商家索要發票時,商家也以必須提供身份證為由拒開發票,直到現在,商家還沒提供發票。

3月14日,大河報·豫視訊記者致電稅務服務熱線12366,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商家給消費者開具個人發票時,不需要其提供身份證號,只需知道名字即可。消費者向商家索取發票時,如果商家以各種理由拒開,可舉報。稅總發〔2016〕75號【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第18條要求:「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辨識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號資訊,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有關此事,該稅務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可以上述國家要求和商家進行協商,如果還是不開,就可以認定為拒開,消費者可直接撥打12366稅務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徐律師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第十九條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三十三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進展:商家稱,最遲下周一開票

3月14日,該市民說,他們家人將稅局的說法告知該店員後,希望該店抓緊正常開票,但該店員卻稱:「給我說沒有用,我不懂。至於公司財務懂不懂,公司怎麽安排我怎麽做。我只等公司通知。」

該店員透露,該店所屬公司為河南壹零肆壹通訊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查資訊顯示,河南壹零肆壹通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位於鄭州市,是一家以從事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超過了89%的河南省同行,實繳資本1000萬人民幣。

針對該商家上述做法,該市民表示,他們家人已經和該公司財務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交涉,財務人員稱這是稅局的要求,不提供身份證號無法開票,如果稅局聯系公司要求公司開票就開,否則不開,可以舉報。

「開票遇冷臉不說,商家還質疑我們開票幹啥?這麽多天了,維權成本太高。」該市民說。

但隨後,該公司其他相關人員又回復稱,經向稅務熱線聯系確認不需要提供身份證號也可以開,「已經和公司財務人員說過,最遲下周一開票。」

大河報·豫視訊記者 寧田甜

來源: 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