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發廣泛關註的「相親當天發生關系,小夥被控強奸獲刑3年,寧願不減刑也不認罪案」有了新進展:3月29日,記者從代理律師處獲悉,當天,當事人小邸收到了河北省唐山中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唐山中院決定賠償小邸57萬余元。
相親當天發生關系,7天後小夥涉嫌強奸被刑拘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人。2008年退休後,考入河南一家單位。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時30分許,灤南縣一家婚介所給小邸介紹了一位女孩。見面後,雙方都比較滿意。當晚,小邸請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飯。飯後,小邸和女孩開車到縣城北面的河邊上玩。期間,兩人聊得很投機,在車上發生了關系。之後,小邸將對方送至婚介所。
當晚,婚介所老板給小邸打電話,說女方和小邸發生關系後,又不願意了,讓小邸拿幾萬元補償女方。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來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決問題。
當晚,由於女孩不願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補償數額小邸又不接受,最終不歡而散。小邸事後獲悉,當晚,女方將他們發生關系的事情告訴婚介所老板王某後,王某給女方發了52元的紅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說,事發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帶著婚介所一男一女兩個人來到他們家,讓他們拿2萬元給女方作為補償。小邸認為王某等人是敲詐,不願意給錢。當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電話報警。
小邸說,此後幾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溝通,先後被王某以各種名義要走數千元,並說他沒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後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強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後被逮捕。
服刑3年後堅持申訴,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再審此案
2018年6月1日,灤南縣檢察院以強奸罪對小邸提起公訴。法庭上,小邸拒不認罪,稱他沒有強迫女方,也沒有實施任何暴力,不構成強奸罪。
灤南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邸某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2018年12月29日,灤南縣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一審宣判後,小邸上訴。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小邸說,服刑期間,他堅持不認罪,一直讓家人為他申訴。「本來有減刑的機會,但減刑就要認罪,這是我無法接受的。寧肯不減刑,我也不能認罪。」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駁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訴。小邸家人不服,於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河北省高院審查認為,原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邸某犯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決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再審。
再審一年多後,唐山中院改判被告人無罪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後,小邸刑滿釋放。小邸介紹,由於疫情原因,該案再審日期曾幾次調整,最終於2022年7月21日開庭審理。
2023年9月下旬,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傳票,通知他們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參加開庭。
10月10日一大早,小邸和家人早早就來到了唐山中院。「但願是好訊息,我們共同期待。」
據悉,10日的庭審從上午9點開始,接近11點結束。唐山中院最終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改判小邸無罪。
小邸說,申訴這些年來,他思考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他曾在朋友圈寫到:越是痛苦的時候,越要懂得自己拯救自己。困難靠自己解決,才能成長;錢靠自己掙,才有面對生活的底氣……你有多努力,人生就有多精彩……
小邸和家人說,下一步,他們將依法申請國家賠償,開啟新的人生。
小夥改判無罪後,獲57萬國家賠償
3月29日下午,小邸的再審辯護律師、國家賠償代理律師——北京市京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龍告訴記者,再審期間,他們一直為小邸作無罪辯護,法院最終作出了客觀公正的判決。
李龍律師說,2023年10月底,他們向唐山中院申請國家賠償。「小邸實際被羈押1096天,申請書中,我們提出了47萬余元的人身自由賠償金;提出了95萬余元(人身自由賠償金的二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要求唐山中院在【河北日報】刊登道歉聲明,為小邸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要求唐山中院協調小邸原工作單位,接收小邸返崗或安排同等工作、補繳社保;請求依法處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涉嫌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追究涉嫌敲詐勒索、誣告人員的責任等。」
李龍律師說,小邸被錯誤羈押後,結婚生子、成家立業的人生軌跡被徹底打斷,如今36歲還是單身,無法過上正常生活。小邸被羈押期間,他的家人經常被人議論紛紛,人格尊嚴受到莫大的傷害,家族榮譽受到極大的損害。「所以我們提出了95萬余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李龍律師說,對於小邸的國家賠償申請,唐山中院審理後決定:賠償小邸人身自由賠償金人民幣478831.44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0000元,合計人民幣578831.44元;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小邸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駁回小邸其他賠償請求。
「我們對唐山中院的賠償決定基本滿意,小邸因此案失去的太多太多,他早該重新開機新的生活了。」李龍律師表示,從2018年到2024年,小邸用了6年青春時光終於恢復名譽。
當事人:拿到賠償後要踏踏實實過日子
「今天(3月29日)中午,唐山中院的工作人員專程趕到我們村,向我和家人道歉,希望我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
3月29日下午,小邸告訴記者,他們是今天上午才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的,對於唐山中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他和家人基本滿意。
「等拿到國家賠償後,我想找個工作踏踏實實過日子。」小邸告訴記者,出獄後,他曾在一些中小學校、職校做過一段時間軍訓服務工作,後來學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讓他幹了。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比如裝貨車、為別人替班開吊車等等。
「2022年,我在家鄉開了一家小餐廳,生意不好,2023年底關門了。」小邸說,案發後,他思考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來源:大皖新聞、華商報大風新聞、新民周刊、唐山中院等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