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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給陌生人轉賬,醒後要求還錢遭拒,轉賬行為如何認定?

2024-07-08辟謠

兩陌生人在酒吧初遇

一方轉賬0.52元

另一方轉賬5.2元

就這樣,金額十倍增加

最終轉賬金額達到5.2萬元

轉賬的錢能要回來嗎?

酒後玩遊戲轉賬 對方堅稱是贈與

2021年5月,吳先生與田女士在上海某酒吧初次相遇,認識當晚他們交談甚歡。隨後,雙方開始透過微信紅包互動,田女士率先發了0.52元,吳先生回了5.2元。就這樣,金額十倍增加,有來有往幾次後,吳先生向田女士轉賬5.2萬元。最終,田女士收下了這筆5.2萬元的大額轉賬,停止了這場紅包「遊戲」。

第二天,清醒後的吳先生對自己昨晚的行為感到十分懊悔。他嘗試聯系田女士,希望她能夠返還轉賬。然而,田女士卻拒絕了他的請求。於是,吳先生將田女士起訴至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

吳先生認為,這筆5.2萬元的轉賬並非出於自願,而是酒後意識不清狀態下的行為,請求判令田女士返還不當得利5.2萬元。而田女士則辯稱,轉賬行為是吳先生自願為之,屬於贈與行為,不應返還。

法院:涉案轉賬為戲謔行為 不屬於贈與

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吳先生和田女士並非戀愛關系,也不是普通朋友,雙方在酒吧初次相識,不具備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透過贈與高額金錢來表達情感和祝福的條件,故涉案轉賬不屬於贈與。

法院同時認為,轉賬行為發生於酒桌之上且以十倍增加,具有玩笑、吹牛的特征,田女士對此也應明知,故該轉賬行為屬於戲謔行為,意思表示無效。轉賬後,吳先生及時找到田女士澄清誤會,田女士並未遭受合理的信賴利益損失。

綜上,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判定田女士返還5.2萬元。

法官:贈與的認定取決於意思表示

一、紅包、轉賬如何認定?

情侶之間用「520」「999」等代表特殊意義的金額給對方轉賬,具有明顯表達情感和祝福的含義,法律上一般認為是贈與,不可任意撤銷。本案中,轉賬金額看似具有「示愛」意義,實際上雙方並非情侶關系,轉賬也不是出於表達祝福,而是酒桌上的一種「套路」遊戲,雙方對此心照不宣。基於這一行為玩笑、吹牛的特征,法院將其評價為戲謔行為。

二、既保護意思表示自由,也兼顧信賴利益

戲謔行為,是表意人出於遊戲目的,作出的並非真實意思的表示,並預期他人可以認識到這一情況,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開玩笑」。從法律上來說,戲謔行為的意思表示一般無效,但並不意味著玩笑想開就開。法律保護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自由,同時也保護相對人的信賴利益。如因戲謔行為使他人產生誤解,造成他人時間、金錢等損失,則應賠償對方因合理信賴而產生的損失。

三、警惕紅包返還套路,維護財產安全

本案中的紅包返還套路不僅在現實交往中出現,而且更多發生在網路上,只需添加微信好友、發紅包即可獲得十倍返還,不少人被騙走了一個又一個紅包。此時該行為已不屬於戲謔行為,而是詐騙團伙的犯罪行為,或將構成詐騙罪。在此提醒大家,在涉及金錢交易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摒棄幻想、拒絕餡餅,切勿隨意轉賬給陌生人,維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