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盜君(謝絕抄襲,所制作圖片盜用必究)
標題:路虎女司機逆行打人行拘10日,當地辟謠在家拘留,男子:絕不和解
青島一名女子逆行插隊追尾並打人的事情,引發網友熱議。
女子囂張的氣焰,以及「輕輕」的懲罰結果,讓不少網友大跌眼鏡,根本就無法接受。
很多人忍不住帶入到自己,面對女子如此囂張的氣焰,遵紀守法的自己,唯一能做的難道只有乖乖坐在那裏挨打嗎?
可,挨打會很疼,會流血,會有性命之憂。
誰家好人會無緣無故喜歡被人打呢?
根據網路爆料,事情發生在青島嶗山風景區,當時景區裏有點擁堵,車比較多。
在青山村觀景台附近,一名駕駛白色路虎越野車的女司機試圖逆行插隊,未能成功後追尾了前方的大巴車。
隨後女子把怒氣撒到一輛對向正常行駛的私家車身上,認為這輛車沒有對自己讓行。
女子先是下車和別的車主和路人爭吵,隨後來到這輛私家車前,先是對私家車的男司機進行了激烈辱罵,隨後還伸手進車對男司機的面部進行瘋狂毆打。
眾所周知,男人和女人的力量是非常懸殊的,更何況還是一個壯年男子,男子想要自衛反擊輕而易舉。
然而這名男子卻「慫了」,他沒有還手,任由女子雨點般的巴掌、拳頭落在自己的臉上。
有訊息稱,女子打了男子至少十幾下,最後男子被打得滿臉是血。
26歲的男子是一名退伍人士,血氣方剛的他之所以沒有還手,一是因為車後還坐著老婆孩子,他怕動手會嚇到老婆孩子,也怕因為自己反抗激怒對方,牽連到老婆孩子,
其次是有人提醒他,一旦還手就是互毆,因為他是男人,對方是女人,一旦動手就是有理也說不清,後面還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因此男子只能「慫了」,一動不動坐在駕駛的位置任由女子毆打,不敢躲,更不敢還手。
在這個過程中,女子還挑釁地喊道:我逆行怎麽了?我打你怎麽了?你報警啊。
隨後,這名女司機便駕車逃離了現場。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這件事的後續處理。
根據後續通報,女子名叫王某,38歲,她逆向行駛時,因對向正常行駛的林某某未對其讓行,下車對林某某進行辱罵、毆打。
女子隨後被查獲,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並處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
很多網友認為這樣的處罰過輕,關於這件事的「謠言」也是各種各樣。
有傳言稱女子是當地城管小領導,但很快這個傳言被證實不實。
類似的訊息還有不少,總之很多人陰謀論地認為女子一定是有錢有權,才會處罰得這麽輕,甚至還「在家拘留」,還能「在監視下出行」等等。
這些「謠言」都被當地證實不實,根據最新訊息,該女子已經被正式拘留。
不過,依然有不少人對女子是「拘留」而不是「刑拘」,而感到質疑。
這不由讓人聯想到幾年前「20年後學生打老師」事件的常仁堯,經常做慈善的他偶遇初中時經常侮辱、毆打他的班主任,氣不過攔下對方連扇多個耳光,最終因尋釁滋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為什麽相似的案例,卻有不同的判罰,是很多網友質疑的原因。
在常仁堯那個案子中,老師是「曾經過錯方」,常仁堯是因為童年陰影出手,雙方互有對錯。
而在這個案子中,女子不僅過錯方,還是打人方,逆行、追尾、私闖私車、打人、逃逸……從頭到尾沒有一處是對的、是占理的。
第一次開啟副駕駛的車門探身進去毆打,被人勸開後,第二次是換到駕駛位置門外,身後進去毆打。
兩次毆打沒有連續性,因此也沒有一時「情緒打人」的借口,這樣的處罰結果讓不少網友感到不理解。
女子如此打人就是囂張慣了!
不然難以形象一名「弱女子」是怎麽敢探身進一名陌生壯年男子的私家車中去瘋狂毆打他的臉,而不擔心、不害怕自己會被瘋狂反打的。
有媒體忍不住表示:法治社會,不應該讓被打者只能「忍」;法律的板子,必須讓打人者感到疼!
據了解,女子事發後一直未道歉,而男子也表示絕不和解,就想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麽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