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是xxx的媽媽嗎?孩子數學成績怎麽樣,要不要來我們這試一下……」家住深圳的王女士,最近頻繁接到騷擾電話,對方自稱是「學而思天河城校區」,千方百計遊說王女士的孩子報補習班。令王女士納悶的是對方不僅知道她的電話,還能準確地說出孩子的姓名、班級。
記者采訪發現,王女士接到的電話實際上是來自一家名為「格思文化」的培訓機構。 值得註意的是, 幾乎在同一時段內,與王女士孩子同班的,多名學生家長都接到過來自這家機構的推銷電話 , 銷售人員甚至還知道「學生哪一學科(成績)比較薄弱。 」
有家長懷疑是學校泄露了資訊。對此,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回應奧一新聞:學校接到通報後,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調查小組,迅速對負責保管學生個人資訊的學校有關部門及各班班主任進行核查,經查暫未發現有對外泄露學生和家長個人資訊相關行為。
學生資訊被泄露?多名家長收到補習機構的推銷電話
據悉,王女士的孩子就讀於深圳羅湖區的東曉小學,今年準備小升初。「之前偶爾也會接到過各種補習機構的推廣電話,但不是很多。最近這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會接到學而思天河城校區的電話。」 王女士對記者說,「我明確拒絕後,他們就換個人再打,不停地勸說我們去校區體驗。」
令王女士難以接受的是,「對方很清楚地知道我家的情況,我孩子的姓名和學校班級。」她有一種「資訊被泄露的感覺,非常不舒服。」
班群聊天截圖,受訪者提供。
然後,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當王女士將這一情況反饋到班級微信群,有多名家長稱有相同的遭遇:「個個家長都說近期接到這個電話。」
記者根據班級微信群聊天記錄發現,有人一天接5、6個推銷電話,除了上面提到的「學而思天河城校區」,還有「斑馬、高途、作業邦」這些培訓機構。值得註意的是,幾乎所有收到電話的家長都表示:「」對方知曉孩子的名字和學校資訊。
把「學而思老師」當賣點?推銷人員閉口不談資訊獲取渠道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電話,奧一新聞記者聯系了該培訓機構的一名員工。該員工表示,「機構名叫格思文化,總部在上海,剛來深圳不久。」 為什麽會有家長把其當成「學而思」?這名員工表示:「機構內有很多老師都是從學而思跳槽過來的。」
班群聊天截圖,受訪者提供。
其他一些被推銷的家長也表示,這家機構有說過「老師以前是學而思的」,因此有人可能就誤會了。王女士表示,「對方打來時說的是學而思,因為我總是接到這些電話很反感,也就沒有細問。」
據「格思文化」員工介紹稱,機構位於羅湖區太白路寫字樓內,擁有專門的辦公區和教學區。主要提供全科類的線下輔導服務,包括數學、語文、英語等全科類,可以滿足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他同時強調稱,輔導服務是完全線下的,目前並無線上課程。
當記者再次致電詢問對方:如何得到王女士的資訊?一名老師表示:「要去問一下。」他告訴記者:「這個電話是老師們共用的,所以我不清楚情況。」記者再次提問:「機構內的老師跟家長推介課程之前,是怎麽拿到電話資訊的?」這名老師繼續表示:「不清楚,要去問一下。」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據王女士反映,「我兒子的學校門口經常會有一些培訓機構的推銷人員,拿小禮物哄小孩填資料的。但是我們小孩子都大了,不要他們的禮物,更不會留家長電話,因為我們平時也有跟孩子說不要隨便暴露家裏資訊給外人。」她越想越擔憂,自己的電話號碼泄露也就罷了,孩子的資訊是怎麽泄露的呢?
班群聊天截圖,受訪者提供。
王女士把自己的擔憂發到班級群裏,引發不少家長的共鳴。有家長懷疑:「是學校泄露的,要不然怎麽這麽集中?」「還知道小孩哪柯比較薄弱」。對此,奧一新聞記者分別采訪了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與深圳市東曉小學。
教育局:暫未發現學校有泄露學生資訊相關行為
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回應奧一新聞:學校接到通報後,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調查小組,迅速對負責保管學生個人資訊的學校有關部門及各班班主任進行核查,經查暫未發現有對外泄露學生和家長個人資訊相關行為。如涉事家長有相關線索,可進一步向學校反映,東曉小學將嚴格核查,一旦發現情況屬實將嚴肅處理。一直以來,東曉小學學生和家長個人資訊均安排專員規範管理,未經學校及家長允許,不得向個人和單位提供,下一步將繼續嚴格做好學生個人資訊保護工作。
據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東曉小學創辦於1993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小學,目前學校已經納入翠園東曉教育集團。
律師:未經允許泄露學生資訊可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領域是個人資訊泄露的高發地帶。據一名業內人士透露,培訓學校或者補習機構與中小學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家長和學生的資訊是透過各種途徑得來的。
記者梳理發現,2020年,江蘇無錫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執法人員在對轄區某教育培訓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在其營業場所辦公室的電腦中發現了一個取名叫「江陰」的資料夾,執法人員點開後發現資料夾裏是幾十個標註了江陰各個中小學名稱的EXCEL表,涵蓋了江陰市絕大部份中小學學生和家長的資訊資料。經初步清點,裏面有「學校、學生姓名、性別、年級、班級、學生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及電話」內容的個人資訊14萬余條。
對此,相關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個人資訊應作為敏感個人資訊予以嚴格保護,處理這類資訊應當取得監護人同意,並制定專門的個人資訊處理規則。泄露和非法買賣學生個人資訊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處罰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此外,記者還留意到,上海市培訓協會2023年釋出【上海培訓機構保護消費者個人資訊自律倡議書】要求,培訓機構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向消費者進行點對點推廣推銷時,應首先說明消費者個人資訊的正當來源。未經消費者同意,不會使用收集的個人資訊,透過微信、簡訊、電話等方式頻繁推銷課程,幹擾消費者生活。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管玉慧 彭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