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改後,省軍區的副軍級職務,僅剩副司令員和副政委。
原先的省軍區,一般設有2位副司令員、1位副政委、1位參謀長、1位政治部主任共計5個副軍級職務。
然而,軍改之後,省軍區取消了參謀長、副政委和政治部主任等職務。
因此,軍改後的省軍區副軍級職務僅有兩個,分別是副司令員和副政委。
由於軍改中省軍區不再設立參謀部和政治部,因此也自然無需再設立參謀長和政治部主任這兩個職務。
也就是說,在軍改後的調整中,省軍區系統的領導職數由原先的"兩正五副"精簡為"兩正兩副"。
例如,之前擔任原軍分區副政委、參謀長、政治部主任等職務的留任軍官,紛紛改任調整後的軍分區副司令員。
此外,省軍區的內設機構也發生很大變化。
軍改後,省軍區裝備部和後勤部被取消,其職能和人員調整情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軍委總後勤部改編為後勤保障部,級別調整為副戰區級。這一改革簡化了內設機構的層級,由原來的「二級部、局、處」三級結構簡化為「局、處」兩級。
省軍區系統因職責變更,不再設立「後勤部」或「裝備部」。取而代之的是,省軍區改設副師級的保障局,軍分區改設副團級的保障處,人武部改設保障科。
軍委後勤保障部成立,主要履行全軍後勤保障規劃計劃、政策研究、標準制定、檢查監督等職能。
之前的總部制改為多部門制,最佳化了軍委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定,突出了核心職能,整合了相近職能,加強了監督職能。
省軍區還有很多部隊,在軍改後已移交至陸軍及其他軍種部隊。
省軍區撤銷的具體作戰部隊,包括邊海防部隊和獨立師。在軍改中,多數省級軍區的作戰職能被取締,邊海防部隊全部轉隸陸軍。
軍改後,省軍區撤銷了作戰部隊,但保留了三支營級的直屬力量,分別是警備糾察隊、警衛勤務隊和綜合訓練隊。
警備糾察隊 :主要擔負維護軍隊紀律和形象、促進軍隊正規化建設的職責。具體包括糾察違紀軍人/軍車、監督軍人軍容風紀,以及打擊失真軍隊形象的違法犯罪活動。
警衛勤務隊 :主要負責省軍區機關的安全警衛、執行保障、勤務支持等工作。
綜合訓練隊 :負責實施教學組訓,依據【軍事訓練大綱】為省軍區系統官兵、專職人員提供訓練。此外,綜合訓練隊還著眼於新軍事訓練大綱職能要求,結合本隊自身實際,組織開展相關訓練活動,以強化練兵備戰鮮明導向、提高軍事訓練實戰化水平。
也就是說,在軍改後,省軍區的警備糾察隊、警衛勤務隊和綜合訓練隊各自承擔著不同的職責和作用,共同推動軍隊的正規化建設、安全警衛、執行保障以及軍事訓練的品質提升。
綜上所述,軍改後的省軍區在職務設定、內設機構以及部隊調整等方面都發生了顯著變化。
副軍級職務精簡為副司令員和副政委,而之前的參謀長和政治部主任等職務被取消。同時,省軍區內設機構也有相應的調整,透過設立保障局、保障處和保障科,使得後勤保障更加高效有力。
此外,省軍區撤銷了作戰部隊,將邊海防部隊轉隸陸軍,並保留了三支直屬力量,負責維護軍隊紀律、安全警衛和軍事訓練等任務,確保了省軍區在改革後的職能作用得到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