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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炮會取代大炮嗎?

2024-02-10軍事

火箭炮和身管火炮都是現在軍隊的武器裝備,這兩者不存在誰取代誰的問題,更多是一種相互的補充。

獨立分析兩種武器的優劣,就能明晰其使用方式與 戰場定位的差異。

兩者的優劣可以從幾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是成本。

武器的成本可以從單位火力投送成本來計算。

也就是投送每公斤爆炸物所需要的成本。

這個角度來說,身管火炮在其有效射程內,成本比火箭彈便宜。

就以二戰喀秋莎火箭炮BM-13來看。BM13火箭彈132mm,裝藥量8kg左右,和同期152mm榴彈炮裝藥量接近。

但是BM13火箭彈成本962盧布,而152mm高爆榴彈價格才307盧布。

這樣算下來,同樣彈藥投送量,火箭炮要貴3倍。

第二是威力上限。

這點火箭炮優勢非常明顯。

身管火炮有一個天然缺陷,就是透過增加口徑來獲取更大威力和射程,其是有極限的,後來增大口徑的收益越來越小。

火炮口徑增加,就會帶來炮彈重量的增加,以及射程的增加,炮本身重量的增加。

但是,在口徑越來越大的過程中,炮本身重量的增加遠遠超過炮彈重量增加,而射程幾乎不會有什麽增加了,而射速下降振幅會過大。

同時,大口徑火炮炮彈的裝藥量,並不會隨著炮彈自身重量的增加而增加,或者說增加比例會很低。

因為身管火炮在發射過程中,炮彈會受到極高的壓力以及加速度,所以炮彈本身是需要足夠強度的。

也就是炮彈彈頭壁需要很厚,這樣實際裝藥比例就會降低。

典型的122公釐榴彈炮的全重在25到28公斤,內裝高爆炸藥3到5公斤。155公釐榴彈全重48到50公斤,內裝炸藥7到10公斤。203公釐炮彈全重90公斤,內裝炸藥15公斤左右。裝藥比例大約在10-15%之間。

口徑增加,彈藥增重但是裝藥增重不大,而射速會急劇降低,同時炮身重量急劇增加,對於陸地火炮系統來說就會喪失其實用性。

這個也是 陸軍火炮口徑基本在155mm就是上限,因為這個口徑下,射程、射速、威力都是最合適的。

70年代俄羅斯的 2S7 203mm火炮 和2S5 152mm火炮,基本同時代水平,但是最大射速2S5是每分鐘6發,而2S7只能做到每分鐘1.5發。

實際計算下兩種口徑的裝藥,那麽單位時間火力投送水平152的效率還更高一點。

而火箭炮就沒有這個問題了。火箭炮的口徑是理論上沒上限,畢竟自己帶動力,所以發射機構也不會因為大口徑而增重,同時因為自己帶發動機,所以加速度並不高,對於彈頭彈體強度要求不高,可以做到薄皮大餡,同口徑的裝藥量一般更高。

第三個是機動性。

這個主要是和炮身重量有關。

身管火炮因為有後座力,所以本身需要消除後座力的裝置,也就是駐退器,炮身會有多余重量,同時身管火炮炮管要承壓,所以炮管炮身都會更重。

而火箭炮本身更多是一個純粹的發射裝置,簡化的可以是一個軌域一根管子就好。

所以身管火炮的重量遠大於火箭炮。

並且在炮身上還要考慮後座力的影響,所以身管火炮如果是自行,其底盤要求更高。

這個角度來說,身管火炮不如火箭炮。

當然,還要考慮一個炮彈的重量,火箭彈因為內建發動機,所以火箭彈的重量遠大於身管火炮,這樣就造成如果很多彈藥,那麽火箭彈的後勤壓力實際上比身管火炮更大。

第四是精度。

不考慮制導,那麽身管火炮精度優與同樣射程的火箭炮。

身管火炮的炮彈飛行是高初速,所以飛行收到空氣擾動較小,而火箭彈是低初速,逐漸加速,那麽在初始階段收到空氣擾動的影響就很大,這樣必然造成精度下降。

但是如果考慮制導,那麽火箭彈相對炮彈的制導更容易做到做好。

因為火炮高加速度對於電子元件的要求更高,相對來說火箭彈就容易多了。而火箭彈內建動力下的飛控比炮彈的滑翔控制也更容易實作。

第五個是射程。

前面說了,身管火炮威力有上限,而射程更是有上限。

純粹靠高初速加大射程成本過高,上限不高,而是用諸如助推等模式,其成本沒有優勢。

所以身管火炮的射程一般就是40-60km。

而火箭炮就不一樣了,理論上加大發動機就能增加射程,這個基本不存在上限。只有成本問題而已。

除了這些,火箭炮還有一點特性,和身管火炮不一樣,就是火箭炮具有短時間瞬間超高火力能力,也就是可以最短時間打出足夠多的彈藥。

這個的好處是可以作為短時間強襲火力,短時間投送足夠多的爆炸物,讓對方在反應過來之前就被淪陷,屬於偷襲利器。

當然,這個缺點也是一樣的,就是再裝填慢一些,即使箱式模組化,也會不夠快。

以上,基本是火箭炮和身管火炮的優劣對比。

這樣的差異化,造成了現代軍隊中身管火炮和火箭炮的套用差異化。

火炮作為火力投送和支援武器,陸軍不同距離所需要的火炮就出現了差異。

首先是6km距離內,小當量需求,步兵使用自身的迫擊炮、無後坐力炮等反應速度更快,使用靈活度足夠高。

這個距離內的支援火力一般是坦克炮以及其他載具上的小口徑炮。

再遠一點,5-50km範圍,已經不是步兵火炮射程。這個範圍內就交給各型榴彈炮和加榴炮來完成火力投送。

這個區間內,榴彈炮以及加榴炮等身管火炮便宜、量足、火力持續性強。

比如俄烏沖突的雙方炮戰,就是用便宜大量的炮彈互相消耗。

再遠一點,50-200km就是火箭炮的使用距離了。

實際上,這個距離也會使用空軍的炸彈、短程地地飛彈。

但是相對來說,火箭炮是陸軍裝備,響應速度更快,成本相對飛彈也更低。對於中遠距離反炮兵,對敵戰線附近集結地,區域火力覆蓋,這些火箭炮的效能都是最好的。

俄烏戰爭就充分體現了火箭炮在中遠距離上的偷襲作戰能力。

如果再遠一點,那麽遠端火箭炮、地地飛彈、空軍的炸彈、飛彈都可以,但是相對來說空軍的投送成本會略低一點,這個就會根據具體情況來選擇遠端彈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