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爆發後,中國軍隊在與日本軍隊的激烈作戰中,除了在重火力上完全處於下風之外,在步兵作戰中,國軍步兵也遇到了此前未曾遇到的難題。由於國力貧弱,中國軍隊無力在部隊中裝備大量火炮,在很多時候,輕重機槍就是國軍手中的火力支柱,除了掩護步兵,還以此對抗一線日軍部隊中大量配備的重機槍,可是在實際作戰中,國軍發現重機槍在缺乏牢固掩體的時候,很難打光一整條彈鏈,輕機槍也強不了多少,打不了幾個彈匣,就被日軍大量裝備的手炮擊毀。
手炮,也就是擲彈筒的俗稱,這是二戰期間日本軍隊裝備的獨門武器,相比輕型迫擊炮,擲彈筒能更方便地跟隨一線步兵前進,提供伴隨火力支持,不僅可以在進攻中對付遇到的各類火力點,還可以在防禦中大量殺傷沖擊的國軍步兵。
中國軍隊手中當時並沒有類似武器,不得不緊急仿制,大量配發到一線部隊,但是由於當時中國脆弱的工業基礎和物資貧乏的緣故,很難跟原品相比。而且,擲彈筒這種武器缺少瞄準裝置,使用的時候更多還是依靠老兵的經驗,可是,在經歷了抗戰前期的慘痛損失之後,在國軍中能夠幸存下來的老兵鳳毛麟角,個個都是寶貝疙瘩,因此,在擲彈筒的使用中,國軍至多是接近日軍,想要壓制住日軍手中的擲彈筒,基本不可能。
為了壓制住日軍的擲彈筒,位於後方的中國軍工部門展開了研究,既然無法提供足夠的重武器對抗日軍炮兵,至少也要在步兵武器上超過日本人,好讓前線的兄弟少流幾滴血,打完仗能多活下來幾個。
早在戰前,中國兵工系統就已經對當時最先進的法國布朗德M1935式60公釐迫擊炮展開了研究,準備進行仿制,但由於抗戰爆發,研制行程被迫中斷。一直,1941年7月,兵工署令第五十工廠開始制造60公釐迫擊炮。該廠參照法國布朗德式60公釐迫擊炮,重新設計繪制產品圖紙,制造工具樣板等,於同年9月制造出第一門樣炮。1942年,命名為民國31年式60公釐迫擊炮,整個抗戰期間共生產了5000門左右。
國造民31式60公釐迫擊炮剛投入抗戰戰場,就立即表現出極為優秀的效能,作為連一級的支援火炮,它可以跟隨步兵排作戰,隨時給予一線步兵提供火力支持。該炮效能很好,初速148公尺/秒,普通射速為18發/分,底火加個四藥包最大射程為1444公尺,全重僅僅18公斤。
該炮相比擲彈筒最大的優勢,在於有先進的瞄準裝置,又有穩定的炮架,所以是一個相當穩定的炮擊平台,炮擊精度很高。同樣訓練水平下,該炮精度遠遠高於擲彈筒。一般的31年式60公釐迫擊炮炮手,連續3發炮彈基本都能擊中目標附近。而擲彈筒則主要透過射手的經驗機率炮擊,無法有效測算瞄準,如果遇到一個菜鳥,不知道要打多少發才能擊中敵人。
60公釐迫擊炮彈的威力比82公釐炮彈要小不少,射程也近得多,但比擲彈筒的榴彈(威力和手榴彈差不多)要強多了。60公釐迫擊炮彈重1.5公斤左右,裝藥100多克,殺傷半徑也有15公尺,實際有效殺傷半徑在20公尺左右。而擲彈筒榴彈的殺傷半徑一般在10公尺以內,主要是榴彈和手榴彈差不多,裝藥量小,僅有幾十克。
在其後的解放戰爭中,甚至一直到中印戰爭中,解放軍裝備序列中都擁有大量的民31式60公釐迫擊炮,在南方水網地區追擊敗退的國民黨軍的時候,解放軍炮手直接將背包當作坐鈑,不使用腳架,單手操炮進行概略射擊,炸的國民黨軍人仰馬翻,當時國軍大概也沒能想到自己是被國府制造的武器炮擊的。
在高原地區,不論是西藏平叛還是中印戰爭,作為一款輕型伴隨火炮,都給解放軍提供了最即時的火力支援。即便是解放軍在裝備了63式60迫擊炮後,也沒有將老式的民31式60迫擊炮淘汰,依然在軍隊和民兵中服役了很長一段時間,即便是現在,在世界上一些地區,依然能看到少量的民31式迫擊炮在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