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史坦代表,很高興、很激動
現在的聯合國擁有193個會員,2個觀察員國——梵蒂岡、巴勒史坦。其中,巴勒史坦在1974年11月正式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實體,之後的很多年時間內,他們都希望由觀察員,轉為正式會員國。
但可惜的是,美國和以色列在聯合國太強勢了,屢次挫敗巴勒史坦希望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的夢想。每一次的失敗,都讓巴勒史坦代表流下了熱淚,以色列可以進入聯合國,他希望巴勒史坦應擁有同樣的權力。
這一次的聯合國大會,143個國家投下了贊成票,再一次令巴勒史坦代表流下了熱淚,他們感謝:在會議中投票支持巴勒史坦的國家,感謝他們「對真相和正義的支持」。
如此之多的贊成票,在聯合國大會歷史上是罕見的!與區區9張反對票相比,壓倒性贊成票展現了世界各國人民對巴勒史坦人民自由和權利的支持。同時,還是對以色列占領巴勒史坦土地的指責。
以色列的代表很不爽,當眾粉碎【聯合國憲章】,失了人品,也失了國品!多國對此很不滿,敦促以色列代表要尊重聯合國,尊重其他聯合國的會員國,還敦促以色列停止推進對拉法的軍事進攻,停止種族滅絕政策。
很激動和高興的,還有很多網友
他們紛紛表示,聯合國終於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終於擺脫了對美國、以色列的束縛,歡迎巴勒史坦人民「回家」了。在網友們高興和激動的時候,南生是不忍潑冷水的,但又不得不潑。
這是因為按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聯合國大會透過的決議,不具有強制約束性。他代表的更多是建議、呼籲,只是表明全球大部份國家在某件事情上的政治觀點和傾向,他國可以不履行。
在聯合國大會透過決議後,包括中國、馬來西亞在內的多個國家都在呼籲「安理會應根據聯大決議的要求,盡快重新審議巴勒史坦國的申請,期待有關國家對此不要再繼續拖延、設定障礙」。
希望不要阻撓的有關國家,實際上就是美國
在聯合國各大機構中,真正擁有強制執行權力的部門只有安理會,也只有安理會透過後,巴勒史坦才能真正由之前的觀察員,轉變為正式會員。目前的阻礙是美國,而美國背後是以色列。
當看到聯大透過決議後,以色列代表連【聯合國憲章】都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粉碎,我們還能指望他同意嗎?以色列若不同意,美國敢在聯合國安理會內部投下贊成票,或者是棄權票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南生不說,大家也都明白。但我們還是要呼籲美國不要阻撓,支持巴勒史坦進入聯合國這是國際社會目前的共識,美國和以色列愈加反對,他們的軟實力就愈加受損。
科普:安理會內部,存在「三種否決權」
其中的兩種否決權,都是屬於五大常任理事國的,我們稱之為「雙重否決權」,即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和法國,這五國在程式性事項上——可理解成不重要的事情,不具有否決權。
但在「非程式性事項」,即實質性問題——我們可理解成是重要的事情方面,擁有一票否決權。只要中、美、俄、英、法其中的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投下了反對票,決議就無法透過。
那這件事情,到底是程式性事項,還是非程式性事項呢?這個問題也需要五大國一致同意,若某個常任理事國投下了反對票,決議也將無法透過。
不幸的是,聯合國想要納入新成員,這屬於「非程式性事項」,需要沒有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投下了反對票,才能透過。巴勒史坦進入聯合國,當前最大的障礙就是美國及背後的以色列。
第三種否決權,屬於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的。常理理事國的否決權,本質是「多數服從少數,照顧大國核心利益」,但也不能完全忽視其他國家的正當利益啊,於是就誕生了「集體否決權」。
安理會有5個常任理事國,10個非常任理事國,假設:安理會在表決某項決議的時候,若5個常任理事國都投下贊成票,但7個以上的非常任理事國投下反對票,即贊成票低於9個。
那這些決議,也不能透過。這種情況,可稱之為非常任理事國的「集體否決權」。就是當絕大多數非常任理事國都反對時,即便所有常任理事國同意,決議也無法在安理會內部透過。本文由南生撰寫,歡迎轉發、評論、留言和分享!
所以,在安理會內部,想要透過某個「非程式性事項」的決議是很不容易的。必須得五大常任理事國不反對的同時,得到數個非常任理事國的同意,即贊成票不低於9張。否則,通不過。
最後是南生分享的小知識:中國恢復聯合國席位,俄羅斯繼承前蘇聯在聯合國的權力,不是新成員入聯合國,不是「非程式性事項」,美國無一票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