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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蕪:偉大詩人的不偉大一面

2024-03-21國風

鐘叔河先生的【憶妓與憶民】(載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文匯讀書周報】【書人茶話】欄),裏面,介紹了白居易的【不能忘情吟】,那是白居易七十歲之年,「既老,又病風」,本擬將家妓樊素和家養的一匹良馬轉讓給別人,據說此馬此妓都眷念老主人,不肯離去,於是老主人改變主意,繼續留供己用,並賦此吟。鐘叔河先生論之曰:「七老八十的人,盡可以搞他的黃昏戀,但若憑致仕尚書的權勢,或憑二千石的財勢,或憑大詩人的聲勢,像畜犬馬一樣畜著此‘年二十余’(【不能忘情吟】詩序自雲)的靚女,讓她們提供性服務,‘既老,又病風’,則可以轉讓給別人,‘幸未及項籍之將死’,又可以繼續給自己,這種詩的本事雖真,總難說是美,也難說是善吧。」又論樊素、朝雲、襲人、香菱、平兒她們的命運曰:「這種家庭裏的性奴隸,實在比潯陽江頭、秦淮河上做生意的還要可憐。同屬買賣行為,前者既經‘買斷’,恐怕連不肯的自由也沒有,倒不如花魁娘子有時還有選擇顧客的權利也。」鐘先生此文極妙,我完全贊成,這裏作一點補充。

首先要說的是,中國古時家庭裏的性奴隸,可分為好幾等,家妓是最下一等。大致說來,如賈璉之娶尤二姐,是正式的「二房」,鳳姐對她也以「妹妹」相稱(雖然心裏是要置之死地),是高等。如平兒,香菱,是通房丫頭,是次等。這兩等都不可稱為「家妓」。而處於最下等的家妓,則有兩個特點:一是其服務以技藝服務即歌舞之類為主,當然也逃不了性服務的義務,但主職不在此;正如當二房的和通房丫頭若能歌善舞自然更好,但本職亦不在此。二是家妓還作為待客的工具,宴客時以歌舞娛賓,乃至奉主人之命為客人提供性服務,不算門風之恥;若是二房之類,通常不見男客人,若與男客人有偷情之事,則為門風之恥,為主人所不許。

白居易詩中,大約五十四歲任蘇州刺史時,始有關於家中妓樂的記載雲:「一拋學士筆,三佩使君符。未換銀青綬,唯添雪白須。公門衙退掩,妓席客來鋪。履舄(xì)從相近,嘔吟任所須。金嘶銜五馬,鈿帶舞雙姝。不得當年有,猶勝到老無。合聲歌漢月,齊手拍吳歈。今夜還先醉,應須紅袖扶。」(【對酒吟】,顧學頡校點本【白居易集】卷二十四)此詩主意實是仕途不太滿意的牢騷,青春壯盛之時沒有,到這一把年紀家中才有妓樂,總還勝於到老無,也是牢騷之語,但是,所寫的以樂舞待客,聽憑客人點歌,聽憑客人調戲,情形如見。這些家妓,十二三歲,最多十五六歲時買來,並不會什麽歌舞,主人家得費一番教習功夫。這裏就有一個矛盾,正如白居易所說:「莫養瘦馬駒,莫教小妓女;……馬肥快行走,妓長能歌舞;三年五載間,已聞換一主。借問新舊主,誰樂誰辛苦?」(【有感三首】其二,【白居易集】卷二十一)這是說,買來現教,雖然年輕,畢竟費功夫,還不如買人家教好了的來現成享受,雖然年歲大一些。何況,青春壯盛之年就能養得起家妓的畢竟不多,像白居易那樣年過半百,才買了家妓,費功夫教成歌舞的,自己又能享用多久呢 ?於是,白居易慨嘆了:「老去將何散老愁,新教小玉唱伊州。亦應不得多年聽,未教成時已白頭。」(【伊州】,白集卷二十五)還有更叫他感慨的是:「黃金不惜買蛾眉,揀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盡,一朝身去不相隨。」(【感故張仆射諸妓】,白集卷十三)簡直替張建封恨不得將那些家妓統統給他殉葬才好。

話雖如此,像白居易那樣有高級欣賞力的大詩人,當然還是要欣賞親自指導教習成的歌舞,不屑於享用別人教成的。試看,「小園斑駁花初發,新樂錚推教欲成。紅萼紫房皆手植,蒼頭碧玉盡家生。高調管色吹銀字,慢拽歌詞唱渭城。不飲一杯歌一曲,將何安慰老心情。」(【南園試小樂】,白集卷二十六)這樣躊躇滿誌,有一種藝術家欣賞自己的傑作之樂,當然不是買別人教成的來聽所能有的。白居易家中大養家妓,是他五十八歲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之後,他自此長住洛陽,俸養優厚,家中聲妓,頗有可觀。如【小庭亦有月】(白集卷二十九)中,雖自稱「貧家」「蓬門」,卻有雲:「菱角執笙簧,谷兒抹琵琶,紅綃信手舞,紫綃隨意歌。」自註雲:「菱、谷、紫、紅,皆小臧獲名也。」當時白府中這幾個家妓,有幸在大詩人的詩篇中,這麽留下名來。更有名的當然是樊素、小蠻,即所謂「櫻桃樊素口,普都小蠻腰」,她們善唱【柳枝】曲,所以又稱「兩枝普都」。此外沒有機會留名的,當然更多。

鐘叔河先生說:「人類的道德觀念,社會生活的準則,從古到今,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一九一九年甚至到一九四九年以前,中國男人狎妓納妾,都既不觸犯法律,也不觸犯道德。」「明乎此,則知何以贈校書、悼亡姬都是中國愛情詩的正宗,楊玉環、杜十娘、李香君、小彭梭娜則是中國愛情戲的主角,香山居士又豈足深責。」這一番議論我也都同意。可是,說到這裏,就不能不舉出這樣一首詩——追歡偶作

追歡逐樂少閑時,補帖平生得事遲。何處花開曾後看,誰家酒熟不先知。石樓月下吹蘆管,金谷風前舞柳枝。十載春啼變鶯舌,三嫌老醜換蛾眉。樂天一過難知分,猶自咨嗟兩髦絲。(蘆管、柳枝以下,皆十年來洛中之事。)

此詩在白集卷三十四,乃其六十七歲時之作。看到「三嫌老醜換蛾眉」之句,我實在忍不住憤怒,覺得在中國古時男子狎弄女性的詩文中,這是少見的無恥惡劣,鐘叔河先生的話對這句詩應該是不適用的。聽聽:我家裏養的家妓,每過三幾年,我就嫌她們老了醜了,又換一批年輕的進來,十年間換了三次了。這是什麽話!說得這樣得意,這樣自誇,賤視女人到什麽程度,恬不知恥到什麽程度!我沒有忘記,這是作【上陽白發人】【陵園妾】【井底引銀瓶】【琵琶行】等詩的同一詩人,因此更覺得可惡。當年他同情「入時十六今六十」的上陽白發人,同情「老大嫁作商人婦」的潯陽江頭琵琶女,現在他買了一批十五六歲的女孩來當家妓,才玩了三幾年,人家也才十八九歲,就嫌人家老了醜了,當廢品處理掉,再買進一批新鮮貨色,一而再,再而三,還公然寫進詩句,公然以此自炫,別的不說,他對得起自己當年那些為女性代言的詩篇嗎?我讀詩少,只就我讀過的範圍來說,即使【疑雨集】那樣最肉欲地狎玩女性的詩,也總要竭力替自己裝點幾分「多情種子」的色彩,或者扮一點「醇酒婦人」的牢騷,而「三嫌老醜換蛾眉」這樣赤裸裸的老流氓之句,真還沒有在別處見過。比較起來,薛文起公子的「女兒樂」名句,似尚未曾於如此老淫棍式的絕對男性本位也。我很抱歉,在白居易身上用了「老流氓」「老淫棍」這些字樣,但說到這裏,如箭在弦,也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

我並不認為白居易的【上陽白發人】等篇是虛偽之作,他沒有虛偽的必要,出自虛偽之作也不會作得那樣好。人當少壯之年,觀人論事,往往比較能衡以公心,明是非,別善惡,有同情,有理解。及至暮年,精力日衰,私欲日深,既得利益日多,而來日無多,這就往往丟掉是非善惡,只顧自己,不復關心他人的苦樂,不再考慮他人的意見。這不一定是普遍規律,但乃是不罕見的情形,特別是在兩性問題上,在男權制度下男子對女性的看法和態度上,最容易表現出來。此時,婦女觀的老化朽化腐化惡化,實乃整個人生觀趨於老朽腐惡之表征。知堂嘗謂,讀中國男子所為文,欲知其見識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對女人如何說法,即已了然無遁形矣。可惜老年的白居易,在這個測試面前,也遠遠沒有及格。

也不能冤枉白居易。他要將樊素轉讓出去時,樊素已「年二十餘」(見【不能忘情吟】序),詩中述樊素自言:「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白詩又有雲:「十年貧健是樊蠻。」(【天寒晚起,引酌詠懷,寄許州王尚書、汝州李常侍】,白集卷二十四)可知樊素、小蠻二人,還是留用了十年,不在「三嫌老醜換蛾眉」之列。她們買進時大約也是十五六歲,過了十年,二十五六歲了,鐘叔河先生說是「靚女」,是現代人的審美標準,若按白居易的標準,早已是「老醜」之尤,可見他也還是有特別欣賞的,並非毫無例外地三幾年一換,特別欣賞什麽呢?首先當然是歌舞技藝特別超群,如【不能忘情吟】序雲:「綽綽有歌舞態,善唱【柳枝】,人多以曲名名之,由是名聞洛下。」其次該是為主人服務得特別滿意,如【不能忘情吟】述樊素自評曰:「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櫛之間,無違無失。今素貌雖陋,未至衰摧;……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於是老主人老詩人「不能忘情」了。小蠻與樊素同時被轉讓出去,(如白集卷三十五【別柳枝】雲:「兩枝普都小樓中,裊娜多年伴醉舞。明日放歸歸去後,世間應不要春風。」可證。)小蠻臨走時有什麽表示,白詩未記,只記了樊素與那匹馬如何眷戀不肯去,所以「不能忘情」者又特在於樊,老詩人到底還是有這麽一點「多情種子」的成分。

但是,【不能忘情吟】所說的最後一分鐘決計留下樊素,似乎也只是一時激動之間的事。白集卷三十五【對酒有懷,寄李十九郎中】雲:「去歲樓中別柳枝。」自註雲:「樊蠻也。」同卷(春盡日,宴罷感事獨吟】雲:「病共樂天相伴住,春隨樊子一時歸。」都明確說到樊素與小蠻,特別還單提了樊素,終於還是轉讓出去了。詩人「既老,又病風」是遣散家妓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會昌二年,詩人七十一歲,罷太子少傅,以刑部尚書致仕,俸祿減半,家用不能不節省。於是,老詩人晚年詩篇中,屢見——

院靜留僧宿,樓空放妓歸。(卷二十五【時熱少見客,因詠所懷】)觴詠罷來賓閣閉,笙歌散後妓房空。(卷三十五【老病幽獨,偶吟所懷】)舞腰歌袖拋何處,唯對無弦琴一張。(卷三十五【夜涼】)聲妓放鄭衛,裘馬脫輕肥。百事盡除去,尚餘酒與詩。(卷三十六【對酒閑吟,贈同老者】)風雨蕭條秋少客,門庭冷靜晝多關。金羈駱馬近貰卻,羅袖柳枝尋放還。(卷三十七(閑居】)

這一類的詩句。家中竟然連家妓都養不起了,成了詩人嘆老叫窮訴苦的重要一項了!說至此,再抄鐘叔河先生的結語作結,我本來就是完全贊成他而作一些補充:「白樂天自不妨其為偉大詩人,但也要看到偉大的亦自有不偉大的一面,硬要把七八十歲老人禦女說成是工作需要,說樊素、小蠻、女道士、小尼姑也沾上了偉大的光,硬要請她們來擔當什麽戲的主角,就更可以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