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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议莹「唛离开」案中天又胜诉!NCC提再审遭驳回吞17败

2024-05-14台海

中天抗告成功!NCC连17败。(台湾「中时新闻网」制)

华夏经纬网5月14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中天再胜诉!台湾中天新闻台于2018年时,报导民进党民意代表邱议莹主持造势求「大家不要离开」,遭NCC依裁罚20万元(新台币,下同),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中天胜诉,NCC又提再审,北高行近日再判决驳回。

根据判决指出,中天新闻台在2018年11月12日【1200午间新闻】节目中播出标题为【陈其迈回防大旗美,邱议莹「大家麦离开」打悲情牌】的新闻报导,其中报导内容提到「陈其迈还在台上,还没结束这场造势活动的时候,台下的民众已经走光光了」、「晚会还没结束…邱议莹哭腔喊‘拜托别离开’民众不甩」。

NCC竟在2019年2月认定,邱议莹在现场喊的是「大家呒离开」,中天报导称是「大家麦离开」,违反事实查证原则且损害公共利益,依台湾地区「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7条第3项第4款裁处罚锾20万元。而中天提起行政诉讼抗罚,台北地院行政庭2019年12月判决裁罚撤销,NCC上诉,台北地院2021年8月更一审改判中天败诉,中天再提上诉。

而北高行在2023年1月认定,邱议莹于造势晚会中究竟呐喊「大家不要离开」或「大家没有离开」,经当庭勘验节目录像光盘后认定「难以辨明」,径行认定邱议莹所述为「大家呒离开」,并以此裁罚中天,处分违「法」应予撤销,判决中天胜诉确定,NCC又提再审,北高行4月29日驳回。

法官驳回再审理由指出,原确定判决审查认定,再审被告(中天)有相当理由确言系争新闻所传播内容为真实,难认该新闻之制播违反事实查证原则,原确定判决并无适用「行政诉讼法」第125条第3项规定显有错误之情。

而NCC一直主张系争造势晚会与邱议莹言词之「真实情形」是「大家没有离开」,诉称再审被告未查证事实即制播系争新闻,并指摘原确定判决错误适用包括「行政诉讼法」等规定,犹属主观事实认定与法律见解之争执,既未具体指明原确定判决与台湾司法机构现尚有效之大法官解释、「宪法」法庭裁判意旨有何抵触,自非得谓原确定判决适用「法规」显有错误。再审原告提起本件再审之诉,难认有再审理由,应判决驳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