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梁庚尧
台湾历史学者,祖籍广东省新会县,生于广州,旋移居香港,1956年定居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历史系学士(1970年)、硕士(1974年)、博士(1977年)毕业。自1977年起任教于国立台湾大学历史系,至2013年退休,现为该系名誉教授。研究领域以宋代史为中心,亦涉及唐宋社会经济史、宋元教育文化史及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史学史等。
庆 历三年(1043)的春天,宋夏战事稍为缓和,韩琦、范仲淹获得宋仁宗进一步的重用,被召回朝廷出任枢密副使,具有执政的地位。这时吕夷简已因为身体欠佳而罢相,由章得象、晏殊为同平章事,夏竦为枢密使,贾昌朝为参知政事,同时以欧阳修知谏院,一向支持范仲淹的蔡襄、余靖等人这时也担任谏官。夏竦不得人望,诏命才刚颁布就遭到谏官的攻击,宋仁宗不得已收回成命,改以杜衍为枢密使。这一项处置,使得当时的国子监直讲石介大为兴奋,于是作【庆历圣德诗】。石介是当时另一位著名教育家孙复的弟子,个性刚毅,喜辨是非,诗中说:「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众贤指杜衍、范仲淹等人, 「如茅斯拔」是以茅拔其根则互相牵引来比喻「众贤之进」;大奸则指夏竦,「如距斯脱」,是以无距的弱鸡喻指大奸去位之后已无再斗之力。这样的说法,显然贤、奸之分太过,夏竦虽然不得人望,可是用大奸来形容也未必确当,自然导致他强烈的反感。孙复读到这首诗,对石介说:「子祸始于此矣。」后来果然引来了夏竦对改革派人士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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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改革与变法:熙宁变法的源起、流变及其对南宋历史的影响】
梁庚尧 编著
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
2024年6月
谏官们在攻击夏竦的同时,也向宋仁宗极力推荐范仲淹,让范仲淹参与大政。于是在这年八月,范仲淹改任参知政事,而以富弼为枢密副使。宋仁宗擢用韩琦、范仲淹、富弼等人后,屡次要求他们提出对时政的意见,于是范仲淹在九月提出了十项改革的纲领,这就是有名的【十事疏】 (详细内容见【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四三「庆历三年九月丁卯」条,或【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 。这十项改革纲领,都是针对当时的弊病而发,这不仅是范仲淹个人的意见,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也有类似的建议。【十事疏】的内容,显现了当时政治上的许多问题,以下逐项加以讨论。
一、 明黜陟。 这一项是针对官员的升迁方式而发,而重点则 牵涉磨勘制度。磨勘是一种官员考核、升迁的制度,官员取得一 定时间的年资,通过规定的考核,就可以晋升官阶。按照范仲淹的讲法,当时是「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由 于以年资为依据,所以造成「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 的现象。当时甚至将待阙的时间也算在磨勘的年限之内,往往到 任没有多久,还没有做什么事情,就获得升级。范仲淹的建议, 是必须实际到任满三周年,才能予以磨勘,如果在京城担任职务, 其差遣是陈乞而来的,而非由保举或选差而来的,必须要在任满 五周年,才能予以磨勘。官员在任内如果有特殊的表现,获得朝 廷肯定的,可以不受磨勘年限的限制,而提早升级。在任内无法 尽到应尽职责的,也予以特殊的处理。
二、 抑侥幸。 这一项讨论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荫补问题,一 个是馆职问题。荫补浮滥对于冗官问题所造成的影响,以及连带 导致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在上一讲已经提到过。范仲淹在这里也就是讨论这一个问题。原本每三年一次的南郊大礼及每年的圣节,中上层官员都可以奏荐子弟补官,范仲淹建议严格加以限制,只能在南郊大礼时奏荐,每年圣节不得再陈乞,同时要在任满两年,才能够享受这一项权利。至于馆职问题,也和高官子弟有关。
所谓「馆职」,是指史馆、昭文馆、集贤院、龙图阁、秘阁的职事,须考中状元或考取制科(皇帝特诏考才识优异的士人,如贤良方正科、才识兼茂科等),在职一任满后,试诗、赋各一而入,或由大臣推荐才学之士,经过考试,称为入馆。由于「一经此职,遂为名流」,所以成为进取的阶梯。据范仲淹的讲法,当时登进士高第者,一任才罢,不论能否,照例可以召试而补入,高官子弟亲戚,不以贤不肖,自行陈乞馆阁职事,也得以进补。他请求必
须是进士前三名,一任满后,先审查有关教化、经术的文字,再加以考试,优等者才可以进入。至于高官子弟,则不准再陈乞。
三、 精贡举。 这一项谈的是政府选拔人才的方式。范仲淹对于从宋初以来,科举考试「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的考试方式有所不满。他建议在各州郡的学校选用通经有道之士来教学,科举考试则进士科重策论而轻诗赋,诸科则除了墨义之外, 加问经旨。所以要重策论,要加问经旨,目的在选拔出了解治国治人之道的人才。对于州郡解试采用弥封的方式,他也不赞成,因为这样只能看到考生的考试表现,而不了解他们平日的行为。他建议解试必须先考察考生平日的行为,考卷也不弥封。省试、殿试则因为考生的品德在解试时已经考察过,可以采用弥封试卷的方式。他又建议,无论进士、诸科,都必须以优等及第者才立即授官,次等及第者必须先得守选(守候铨选),以减轻官冗的弊病。
四、 择官长。 这一项是针对地方长官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知县等而言。范仲淹指出当时的地方长官「不问贤愚,不较能否,累以资考升为方面」,对于民生影响很大,特别是有监司之称的转运使、提点刑狱,有按察州郡的职责,应该特别选贤者来担任。他提出了保举的方法,朝廷高官可以保举一定名额的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转运使、提点刑狱可以保举一定名额的知州、知县,知州可以保举一定名额的知县。受保举人以举主多者优先差 派。以后差派地方长官,都要参考其历任的功过,以及举主人数。
五、 均公田。 所谓「公田」,是指地方官员在任时所给予的职田,也就是以官府田地出租所得的租课,给予地方官作为他们俸禄之外的特别津贴。职田源于唐代的职分田,北宋自宋真宗咸平二年(999)起,恢复给外任官职田。在当时官员人数增加的情况下,一任满后,没有俸禄收入的守选、待阙时间拖长,既有俸禄不继的困扰,而物价又在上涨,许多官员家庭因此开支增加、生活困窘。补贴地方官员这一笔收入,用意在使他们足以养廉,不至于因家计困窘而贪赃枉法。虽然在开始实施时,已规定了土地来源、所收租课分配的方法以及各级机构所应有的职田面积,但是各地可供用为职田的土地、地方上收租的比率(乡原例)、官员人数等有多寡、高低的差异,土地肥瘠也各有不同,所以自宋仁宗天圣(1023—1032)年间以来,屡有官员认为职田分配不平均,而主张废罢此制。范仲淹不赞成,他建议要分配平均,还没有给的地方也应该要给;官员生活无忧之后,才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民众也得以受益。这项制度用于地方官,目的在于避免人们重内而轻外,让优秀官员乐于到地方任职。
六、 厚农桑。 这一项讨论到农业生产。范仲淹认为由于政府不重视农业生产,所以粮食、布帛的价钱常常很贵,政府要花大量金钱在南方江、浙各路籴米,运到京师来供应消费,除了籴米学,科举考试则进士科重策论而轻诗赋,诸科则除了墨义之外,加问经旨。所以要重策论,要加问经旨,目的在选拔出了解治国治人之道的人才。对于州郡解试采用弥封的方式,他也不赞成,因为这样只能看到考生的考试表现,而不了解他们平日的行为。他建议解试必须先考察考生平日的行为,考卷也不弥封。省试、殿试则因为考生的品德在解试时已经考察过,可以采用弥封试卷的方式。他又建议,无论进士、诸科,都必须以优等及第者才立即授官,次等及第者必须先得守选(守候铨选),以减轻官冗的弊病。
七、 修武备。 这一项是想要解决养兵的问题。范仲淹建议取法唐代的府兵制,兵农合一,三时务农,一时教战,首先在京畿招募五万人,支援禁军,京畿实施已经就绪,再推广到其他各路,达成强兵节财的目的。
八、 减徭役。 这一项是想经由减并县邑,而达成减轻民众差役负担的目的。当时的华北,由于经过唐末、五代的战乱,有些地方人口已经减少了很多,但是唐代所设的许多县邑仍然延续存在。范仲淹举了河南府作例子,唐代会昌(841—846)年间,河南府有十九万四千七百余户,设二十县;而在庆历年间,河南府只有七万五千九百余户,仍然有十九县,其中巩县只有七百户,偃师县只有一千一百户。只要有县这一个行政单位在,就有许多基层的行政工作要轮差上三等户来做。由于人口少,有资格轮担差役工作的人家也少,很快就会轮到,负担就会很重。范仲淹建议首先从河南府开始,将十九县合并为十县,再推行到大名府,然后行之于各路,减少民众差役的负担,使其可以专力于耕作。
九、 覃恩信。 这是针对天子赦书的信用而发的。每逢三年一次的南郊,天子祭拜宗庙、上帝,大礼既成,都会颁布赦书,肆赦天下,用意在以皇恩泽及广土众民。这一类的赦书,常常会减免民众以前拖欠未缴的赋税,或是要各级官府宽减征敛,存恤孤贫。可是赦令虽然颁下,各级官府却未必执行,对于欠税仍然严加催督。范仲淹建议以后官吏如果不切实遵行,以违制论,处以徒刑,甚至刺配。同时将宋真宗天禧(1017—1021)年间以前的欠税,全部除放。以后每当南郊赦后,派遣官员到各路安抚,考察官吏是否尽职,求问百姓的疾苦,好让赦书中泽及百姓之事,一一施行。
十、 重命令。 这是针对政府所发布命令的信用而发。范仲淹指出,由于政府制定法令时,并没有慎重考虑,所以常常颁布之后没有多久,就要更改。他建议以后制定法令时,应该由有关机构详细讨论,认为确实经久可行,才可以颁布。官员如果没有执行,则要按照各种不同的情状,加以轻重不等的处罚。庆历改革虽然为纾解政府财政的困窘而出现,但是综合观察范仲淹所提出的各项建议,在内容上实以整顿行政组织为主,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澄清吏治。明黜陟、抑侥幸、择官长、均公田、覃恩信、重命令等六项,均与此明显有关。精贡举一项,用意在于改进选用人才的方式,也是为了增强行政组织的效能。至于与财政有明显关联的,则抑侥幸在于减少冗官,厚农桑在于减少政府和籴与运输费用,修武备在于减少养兵的经费。减徭役一项虽然说是为了减轻人民的差役负担,但是县邑并省之后,政府的开 支也可以减少。尽管整顿行政组织是这些建议的重心,却非完全和政府的财政问题无关。范仲淹的想法可能是在行政效能提高之后,政府的赋税可以确实征收,支出的浪费可以减少;而另一方面,民众的赋税负担也不至于加重,甚至减轻,和政府同时蒙受其利。
在宋仁宗的支持下,范仲淹的各项建议逐步实施。庆历三年十月,诏令中书、枢密同选诸路转运使,立磨勘年限法及迁转荐举法;十一月,立试馆职法、任子法,下诏限职田(限定各级官员所应给的职田面积),下诏修圩田、河渠、堤堰、陂塘。庆历四年(1044)正月,再下诏督促地方官员兴水利,课农桑;三月,诏令天下州县设立学校,更定科举法;五月,并省河南府五县为镇。覃恩信和重命令两项,也都有初步推行的措施。只有修武备一项,由于其他大臣反对而没有颁行。事实上,唐代的府兵制是与均田制度互相配合的,均田制度既然已不存在,府兵制也难以恢复。
范仲淹的改革措施以整顿行政组织为主,但也正是整顿行政组织,使得改革遭受强大的阻力,而范仲淹本人也遭受到愈来愈多的毁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庆历四年六月壬子」条:
始,范仲淹以忤吕夷简,放逐者数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为朋党。及陕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属,拔用护边。及夷简罢,召还,倚以为治,中外想望其功业。而仲淹亦感激眷遇,以天下为己任,遂与富弼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规摹阔大,论者以为难行。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
整顿行政组织的各项措施妨碍到许多人的既得利益,也阻塞了才能平庸者的仕进之途,这些人的反对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以朋党之名加于范仲淹和支持改革措施的人,而范仲淹和支持改革措施的官员也确实是呼朋引伴。至于朋党之说则对皇权构成了威胁,原因在于皇帝担心臣下结党会形成一股难以控制的势力。范仲淹 当面向皇帝解释,讲君子、小人未尝不各为一党;欧阳修也上了一 篇有名的【朋党论】,讲小人无朋,只有君子才有 (见【欧阳文忠 公集·居士集】卷十七) ,可是都无法解消宋仁宗的疑虑。在反对改革的风潮中,夏竦不择手段地对改革派人士施加打 击。以朋党之称来毁谤范仲淹等人就是夏竦在鼓动的,他又指使 女婢暗中练习石介的书法,学好之后,伪作石介代富弼撰废立诏 书,意图诬陷他们谋反。宋仁宗虽然不相信有这回事,但是范仲 淹、富弼都已经感到不安,自请外出。于是范仲淹在六月出任陕 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在八月出任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在这之前已 经奉派到河东巡察,余靖也跟着自请外任。夏竦打击石介、富弼, 仍有后话,次年七月,石介已经病逝,刚好有徐州狂人孔直温谋 叛,在他的家中搜到一封石介的信,夏竦借机上言说石介其实还 没有死,是富弼暗中派他到辽国引兵入寇,而富弼准备作内应。朝廷赶紧免除范仲淹、富弼宣抚使的职位调为内郡知州。夏竦又 上言说石介没有能够说服辽国出兵,为富弼到登州、莱州,结集 凶恶数万人,准备作乱,请求打开石介的棺材验视。经人解救, 才没有开棺。打击范仲淹等人的,还有其他朝廷官员。当范仲淹在庆历四年六月奉派宣抚陕西、河东时,仍然是参知政事的身份,导致他辞 掉参知政事职务的,是这年十一月的奏邸之狱。京师各个机关的 胥吏,每到秋天,必定聚资举行赛神会,往往因而痛饮终日。监 进奏院苏舜钦,是范仲淹推荐的人才,又是杜衍的女婿,平日的 议论曾侵犯到权贵,他认为由胥吏出钱不妥,于是和另一位监院 刘巽各出俸钱十缗,再加上出售旧字纸公款四五十缗,办理祭神、 饮宴。许多馆阁名士都参加了这场宴会,宴席中招来了妓女,其中一位也是范仲淹推荐的名士王益柔,借酒狂歌,有「醉卧北极 遣帝佛,周公、孔子驱为奴」之句。一位文士李定想参加而没有 被邀请,将这件事情告知御史中丞王拱辰。王拱辰一向不满范仲 淹的作为,于是指使属下劾奏刘巽、苏舜钦等人私用公款、与妓 女杂坐,王益柔语涉不敬,出席宴会诸人都遭受贬逐。王拱辰高 兴地说:「吾一举网尽矣。」事后宋仁宗下了这样一道诏书:
朕闻至治之世,元、凯共朝,不为朋党,君明臣哲,垂荣 无极,何其德之盛也。朕昃食厉志,庶几古治,而承平之弊, 浇竞相蒙。人务交游,家为激讦,更相附离,以沽声誉。至或 阴招贿赂,阳托荐贤。又按察将命者,恣为苛刻,构织罪端, 奏鞫纵横,以重多辟。至于属文之人,类亡体要,诋斥前圣, 放肆异言,以讪上为能,以行怪为美。自今委中书门下、御史 台采察以闻。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三「庆历四年十一 月己巳」条)
这一道诏书,不仅谴责苏舜钦、王益柔等人的行为,也很清楚地 谴责以范仲淹为中心的一群官员,指责他们结为朋党,在施政上 则罗织地方官员于罪刑,甚至认为他们所谓「荐贤」,实际上是收 受了贿赂,这等于是对改革措施的否定。奏邸之狱表面上是王拱辰指使属下奏劾,实际上是有一群官 员在推动,而暗中主使的则是另一位参知政事贾昌朝。宰相章得 象原本就不支持改革,对奏邸之狱不置可否,只有韩琦出力营救。当范仲淹为这一事件辞职时,章得象却落井下石。宋仁宗原本想 立即批准范仲淹请辞参知政事,章得象向宋仁宗说,范仲淹向有 重名,如果一请而罢,天下人将会责怪皇上黜贤臣,不如暂且赐诏不允,如果范仲淹上表谢恩,就是挟诈要君,这时才可以罢除 他的职务。宋仁宗照章得象的话去做,范仲淹果然上谢表;宋仁 宗说,就如章得象所讲的一样。庆历五年(1045)正月,范仲淹、 富弼都罢除了朝廷的职位,杜衍也罢除相位。韩琦则在三月罢除 枢密副使的职务,庆历改革确定失败。从庆历五年二月起,朝廷逐次下诏罢除了京朝官用保任叙迁 法,罢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须有朝廷高官保举,罢除荫补限年 法,罢除转运使兼按察,又恢复科举旧制,有关整顿行政组织的 几项重要措施都遭到废罢。庆历改革的失败,人事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改革派的人士 善恶太过分明,容易树敌,而且行为也有不检点的地方,被人捉 到把柄,加以打击。另一方面,改革措施以整顿行政组织为重心, 损害到太多官员的既得利益,这些官员不愿意配合,甚至加以破坏。由于范仲淹以参知政事的身份获得宋仁宗的信任,主持改革事务的策划与推动,宰相章得象不免认为权力旁落,和范仲淹之间存有冲突,因此也不愿意支持,又碍于仁宗对改革措施的支持, 不便多言,在这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因循态度,并且找机会对范仲淹落井下石。各种反对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大的声浪,他们攻击改革派人士的各种理由, 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示这一群人的作为侵犯到皇权。这样的理由配合上一些有意制造或偶然发生的事件,使得宋仁宗的疑虑愈来愈 深,终于放弃了对改革措施的支持。庆历改革由于皇帝的支持而推动,也由于皇帝的不支持而中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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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编自【北宋的改革与变法:熙宁变法的源起、流变及其对南宋历史的影响】,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