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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丨境外购买「催情水」 骗网友饮用,男子获刑七年三个月

2024-06-27辟谣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6日上午召开广州法院「惩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在公布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被告人从境外网站购买催情水等, 在与女网友约会时,将催情水投入茶水中,欺骗被害人饮用 。该被告人因走私毒品、欺骗他人吸毒罪获刑七年三个月。

2023年1至2月,被告人刘某宏在一境外网站找到催情水等物品后,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卖家联系,以人民币2491元的价格先后购买3瓶催情水,并将品名伪报为「男士保健品」报关入境。

2023年3月某日,广州海关缉私局侦查人员抓获正在收取该邮件的刘某宏,现场查获邮件中的3瓶可疑液体,并在其住处查获7瓶可疑液体和1瓶可疑胶囊。

经称量和鉴定,在该进口邮件中的1号检材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γ-羟丁酸的液体净重17.2克,2号检材检出甲基苯丙胺的液体净重8.74克,3号检材检出甲基苯丙胺的液体净重10.06克,甲基苯丙胺的含量分别为0.2%、0.9%、1.3%。在刘某宏住处检出γ-羟丁酸的液体净重14.96克,检出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的胶囊净重0.81克。

另查明,2023年2月某日,被告人刘某宏在某火锅店内,趁与某女网友约会之机,将其从网上购买的催情水投入茶水中,欺骗被害人饮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 走私毒品罪 判处被告人刘某宏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 欺骗他人吸毒罪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 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对不熟识的人给的饮料、食品等提高警惕

近年来,不少毒品犯罪分子开始利用国际互联网在境外购买催情水、迷药,然后伪报品名进行报关,并通过国际物流将上述物品发至国内,企图通过虚假报关、物流寄递的方式降低暴露的风险,然后再利用走私的毒品实施其他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宏走私毒品,并欺骗他人食用毒品,犯罪行为恶劣,法院依法予以严惩。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无论走私毒品犯罪手段多新颖,犯罪行为多隐蔽,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通过本案也提醒社会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对于不熟识的人给予的饮料、食品等应提高警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谢君源、毛榕谦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