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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主播为粉丝跨省取有毒快递被判无期」案二审当庭未宣判,主播是否明知有毒品成辩论焦点

2024-01-05辟谣

1月4日上午,「四川主播为粉丝跨省取有毒快递被判无期」一案在陕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4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email protected])从主播穆嵩(化名)的辩护人处获悉,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至14时40分许结束,控辩双方围绕穆嵩是否明知存放于干洗店的行李箱中有毒品展开激烈争辩,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8月,时年21岁的四川沐川县网络主播穆嵩,受粉丝杨某指使,从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干洗店取一个行李箱,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警方从行李箱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测出毒品海洛因,含量均在50%以上。

2020年8月,西安市检察院以穆嵩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次年8月,西安中院判决穆嵩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穆嵩上诉后,陕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22日,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穆嵩无期徒刑。

重审开庭时,穆嵩辩称,其与杨某存在快手账号的纠纷,杨某承诺赔偿其2万元,其到西安帮忙取东西是杨某事前答应给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藏有毒品并不明知,不构成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穆嵩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穆嵩受「上线」指使,连夜包车赶至成都,并立即乘飞机抵达咸阳市,随即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穆嵩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过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穆嵩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

对于为何认定穆嵩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而非检方指控的运输毒品罪。西安中院重审认为,公诉机关并未提交穆嵩取得包裹后将实施何种行为、其「上线」有无告知将包裹送到哪里、交给谁的相关证据。故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穆嵩在拿到行李箱后将继续实施运输的行为,认定穆嵩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证据不足。但穆嵩取得藏匿毒品的包裹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重审判决下达后,穆嵩再次提出上诉。

据悉,此次重审二审开庭,穆嵩辩护人依然为穆嵩作无罪辩护,理由是穆嵩并非明知行李箱内有毒品,之所以答应杨某远赴陕西取东西,是因为其与杨某存在快手账号经济纠纷。「穆嵩虽然是主播,但每个月工资也只有四千余元。当欠他钱的人让他取东西就可以还钱时,他轻率地相信了。」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