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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爬子注胶?大连公安火速辟谣!

2024-08-26辟谣

近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CCTV-1、CCTV-2、CCTV-13

【共同关注】【朝闻天下】

【第一时间】【新闻直播间】等

多档栏目持续关注报道了

大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迅速破获一起

「虾爬子注胶」网络谣言案件

口虾蛄,俗称为皮皮虾

大连市民称作虾爬子

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常见海鲜

↓↓↓

近期

在网络平台上出现一段短视频

一名女子从虾爬子里剥出

深橘黄色胶状体

声称在市场上买到了

被注胶的虾爬子

同时不断强调虾爬子造假

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

在该视频的评论中

不少网友直接指出

橘黄色胶状体应该是

虾爬子的虾黄

信誓旦旦地把虾黄说成注胶

在众多网友指出原委时

该博主没有任何解释

任由短视频传播开来

该视频发布时

大连春季旅游季即将开启

这类不实信息

极易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

涉及城市形象、市民生活

大连网警迅速出击

联动甘井子分局开展调查

很快便确定了视频发布者为何某

据何某供述

她常吃虾爬子

知道自己说的胶状物就是虾黄

但为了给自己的账号增加流量

她就编造虾爬子注胶的谣言

而且她看到网友的评论

有意不回复

为的就是热度

何某本来认为

她编造谣言为了娱乐

应该不违法

但事实上

这种捏造并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

已经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目前

何某已通过视频公开致歉

并接受了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这些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针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网络谣言

广大网友要保持冷静和理性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大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