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了
博取眼球 赚取流量
仅通过一张图、一段视频
便罔顾事实
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当言论
殊不知
恶意诋毁、散布谣言的行为
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为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
睢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聚焦主职主业
依托县舆情处置中心
以打促管、以管促治
纵深推进「净网」专项行动
贡献「夏季行动」网安力量
近日
睢宁公安依法打击
三起造谣、网暴典型案例
护航当「夏」
1
2024年7月,睢宁县李某、葛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抖音上发布「徐州车牌明日将由苏C变成苏V,苏C将成为历史」谣言信息,误导网民,影响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睢宁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葛某作出行政处罚。
2
2024年8月,睢宁县周某因与朱某存在经济纠纷,在微信群内发送多条语音对朱某进行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睢宁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作出行政处罚。
3
2024年8月,睢宁县刘某某因与王某某存在经济纠纷,在抖音平台发布一百余条视频对王某某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睢宁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睢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全面治理网络乱象,持续加强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期间, 共侦办涉网案件3起,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面整治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共排查网络谣言信息90 余条,移交移送相关部门70余条,侦办网络谣言案件 37起,行政处罚37人,警告20人,批评教育15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言行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对无底线博流量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来源:睢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