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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迫使NBA改变规则的球星,看看哪些球星吃亏哪些球星受益?

2024-03-27NBA

我们最熟悉的就是乔治麦肯改变了三秒区,第一次三秒区从6英尺改到12英尺后麦肯丢掉了得分王,66年12英尺修改到到18英尺后张伯伦七连得分王也戛然而止,由此可见NBA规则改变效果有多么的明显,当然NBA改变规则的案例并不仅于此,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番!

第一位:乔治麦肯与张伯伦,进攻和防守干扰球规则!

麦肯和张伯伦厉害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的个头太高了,乔治麦肯身高2米08,而五十年代知名的中锋如谢伊斯2米01、盖拉汀1米98、戈洛加2米01、米克尔森2米01等人都在2米附近;到了六十年代拉塞尔2米06、里德科尔2米06、卢卡斯2米03、斯科特2米06身高稍微有了提升,但他们在2米16的张伯伦面前还是差距悬殊,更何况张伯伦还打破过大学生跳高记录,所以联盟为了限制这两位除了三秒区以外又不得不出台了防守和进攻干扰球违例规则,如果没有这项规则,几乎所有对手投篮都有可能被张伯伦给扇飞。

麦肯张伯伦在各自时代身高遥遥领先

第二位:迈克尔乔丹,NBA为其量身打造了「反孤立法则」!

1987年乔丹创纪录的砍下了场均37.1分,而得分榜第二威尔金斯却只有29分入账,当时公牛主教练科林斯最擅长的招数就是四名球员落底角或集中在一侧拉开空间让乔丹在另一侧进行单打,那个赛季乔丹场均37分就是这么来的,于是为了对乔丹进行限制,1988年联盟特意出台了「反孤立法则」。

这个法则出台后公牛就不能像过去那样四名球员集中在一侧然后看着另一侧乔丹进行单打了,当时乔丹仅有24岁正在上升期,如果没有这个法则乔丹后面场均突破40分也是概率很大的事情,有意思的是93年乔丹退役后联盟就把这个反孤立法则给取缔了,所以很明显这就是在针对乔丹。

这个战术让队友非常没有参与感

第三位:查尔斯巴克利,1999年联盟出台「巴克利规则」!

这个规则也被称为五秒违例,意思是球员持球背身单打的时间不能超过五秒钟,巴克利虽然只有1米98,但体重和力量却非常出色,曾经他最拿手的一招就是背身单打,前NBA球员卡塞尔就说过:查尔斯进攻时会一直用大屁股顶着你,一直顶到你失去平衡,然后他转身就是一个跳投。

在比赛里巴克利经常顶着对手从三分线一直背身单打到篮下,而且因为巴克利身高矮重心低,对手也很难从他手里进行抢断,于是96-97赛季联盟和裁判委员会就开始提议修改规则进行限制,不过规则出台时就已经是99-00赛季,这个时候巴克利已经38岁,他的背身单打早就失去威力了。

巴克利准备1V1伯德

第四位:奥尼尔,联盟为了保护奥尼尔禁止最后两分钟对无球球员犯规!

关于奥尼尔的规则有很多,比如允许联防使用、设置合理冲撞区、设立防守三秒等等,这几项对巅峰期奥尼尔都进行了限制,不过最后两分钟禁尔对无球球员犯规就是对奥尼尔的保护了。

奥尼尔内线统治力无敌但罚球却非常辣眼睛,所以NBA很多球队面对湖人时都会通过「砍鲨战术」进行追分,这样的后果就是比赛极度不流畅,有时候仅仅一个第四节就要打个半小时以上,因此联盟为了奥尼尔,同样也为了收视率就出台了这一规则。

暮年太阳时期奥尼尔依旧能受到这种礼遇

第五位:雷吉米勒,2012年联盟出台「雷吉米勒法则」!

早在2012年时联盟造犯规和假摔的风气就已经出现了,特别是韦德、凯文马丁等人就屡屡在进攻时通过身体接触制造犯规受益,于是12-13赛季联盟连续出台了「雷吉米勒法则」和「假摔法则」,其中雷吉米勒法则特意用来针对投篮时故意伸腿制造犯规的球员,因为这个招数最早被雷吉米勒使用,所以法则出台虽然是2012年,但是冠名权还是给到了雷吉米勒。

只可惜这两个法则并没有起到太多作用,随着14年亚当萧华上任并不断推出「鼓励进攻」、「重新定义圆柱体」等规则后,斯特恩暮年的挽救措施彻底失败,造犯规还是被哈登等人给愈演愈烈了!

很多防守球员面对米勒深受其害

第六位:易建联,NBA规定全明星票选时每支球队只能有四名候选人!

2009年易建联181万票差点击败加内特成为全明星首发,当时易建联场均仅有8.6分5.3篮板,后面到了2010年易建联数据飙升到12分7.2篮板时,按理说易建联进入全明星的希望应该更大才对,结果这一年易建联票数从181万突然跌到了20万,这是不是非常难以理解?

易建联差点逆袭加内特成为全明星首发

10年之前全明星投票非常简单球迷可以轻松找到自己喜欢的球员,而10年之后联盟规定一支球队只能有四名全明星候选人,这个时候如果你想选其他人就只能在投票页面尾端手动输入球员的名字和球队,这个方法可谓是相当的麻烦,但即使有这个限制易建联也不至于就区区20万张选票,所以究竟是谁搞的鬼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