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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苏联两个五年就工业化,民国「黄金十年」连大炮都不能造?

2024-07-20军事

苏联两个五年计划造的是世界水一流水准的飞机、坦克和火炮,咱们要拿这标准要求国府(也就是果粉所说的「中央」)显然是过分了。但国府连大炮都造不出来,确实也显得太那啥了。实事求是地说,国府造炮能力差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国府直辖的兵工厂设备陈旧

九一八事变爆发前,国府直辖的兵工厂有六个(汉阳、金陵、济南、巩县、华阴、上海),其中除巩县兵工厂建立于民国初年以外,大多建立于清末同光年间,设备极为陈旧,到了 蒋公接盘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到大限了,所以 蒋公接手的这几个兵工厂最后都不能造大炮了。

其他军阀控制的兵工厂有些虽然能造炮,但机器也用了很长时间,生产潜力也不大了。就以内地实力最强的阎老西来说,1936年国府考察了太原的西北制造厂的太原兵工厂,看后大摇其头,认为不但机器很旧,而且缺乏炮架、淬火和制造样板等设备,也没有试射场。只能说堪用,要指望它挑大梁是很难的。

所以虽然后来 蒋公吞并了其他军阀的兵工厂,但也造不出炮来。

2.「黄金十年」时期民国工业水平全方位拉胯

军工强国往往综合工业实力就很强,其他配套工业能在各方面给军事工业提供产品、设备和人才,促进其发展。而从清末到民国,军事工业基本都是几个兵工厂在唱独角戏,很难得到其他工业的强力支援,结果就造成军事工业发展步履维艰。以下就举例说明其他工业的拉胯是怎么拖累兵工的。

冶金工业:民国钢铁产量低、质量差,以至于制造枪炮至关重要的钢铁原料要从外国购进,以下以金陵兵工厂的钢铁来源为例,看看来自哪些国家:

包括阎老西的太原兵工厂造炮钢铁原料也大多来自德国等国家,一旦原料被切断就玩完了。事实上抗战爆发后特种钢铁进口量锐减确实是国府难以生产大炮的重要原因。

化学工业:由于国府的化工极其拉胯,很难为军工提供大量合格的火药、炸药,导致子弹与炮弹的生产受到限制。金陵兵工厂的火药、弹药来源中,除了硫磺和造子弹的无烟火药能够在本国制造,其他基本也要靠进口。

机械工业:这个更不用说,国府兵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如机床等基本是外购,自己能生产的很少,导致兵工厂无法根据需要进行扩充,产能上不去。此外军工原料中一些很小的零件如弹簧钢丝、合金钢条也需要进口,也在无形中限制了国府的军工能力。

最后连国府的畜牧业也有问题,由于国府财力有限,难以实现炮兵的机械化,所以炮兵的机动大多数时候要靠骡马来进行,但清末以后中国的马政紊乱,马种退化,负重能力大为降低。当时装备博(卜)福斯山炮的炮兵第一旅第一团根据福建的作战经验说:「卜福斯山炮套马既不能通过,驮载(我国骡马又不能胜任)又不能持久,除用人力或船舶输送外别无他法。」[1]导致国府只能将轻量化但威力小的山野炮作为炮兵装备的首选,以至于无法仿制世界先进水准的火炮,也拖延了仿制和定型制式火炮的进程。

3.生产技术不符合标准化要求

旧中国也很少有专门培训工人和技术人才的良好学校,导致国府接手的兵工厂和其他军阀的兵工厂往往极度缺乏合格的技工队伍。工人的培训往往是师徒相继的落后方式,靠经验成长。以至于后来抗战的时候各厂要用高薪挖人跳槽。

旧中国军工工人技术水平落后,又处于被压迫的地位缺乏工作热情,这就严重制约了军工水平。前述考察太原兵工厂的人员对阎老西时期的军工工人的评价就不很高。

此外,国府接手的兵工厂生产的产品大多为逆向仿制,缺乏科学的标准化生产程序,国府直到30年代中期才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向外国厂商索要图纸,提高产品质量,当然这时为时已晚了。

二、主观原因

1.兵工署摸鱼导致时间被浪费

蒋公在形式上统一全国后,在1928年设立兵工署作为全国(实际上为中央军辖区)军工的领导机关。1928年到1931年兵工署的作用不大,到了九一八之后,兵工工作开始受到重视。兵工署在1932年进行了第一次制式兵器会议,画了个PPT,准备以仿制法式装备为主实现制式化。其中还计划每月生产10到15门的75毫米山、野炮,4门105毫米轻野炮,2.5门105毫米重野炮和2.5门150毫米重榴炮。[2]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由于当时兵工署和 蒋公都比较青睐德式武器,于是1934年12月又开了第二次制式兵器会议,确定以德式装备为主实现制式化。1935年兵工署才开始认真考虑大炮的国产化,后来国府开始在株洲筹建制炮厂,这个时候已经是1936年了。对你没看错,第二年就开始抗战了,不消说最后这个制炮厂根本就没起到作用。也就是说,从1932到1936年,兵工署在造炮上面摸了4年的鱼,迟迟不能定下最合适的方案。如果是在苏联的话,估计翻了年兵工署就全员去西伯利亚建设社会主义了。

2. 蒋公对既有造炮工厂不够重视

前面说过, 蒋公直接控制的兵工厂还是有能够造炮的工厂,特别是汉阳兵工厂(汉造)和上海兵工厂(沪造)。到了 蒋公接手以后,汉阳和上海两个兵工厂的大炮都停产了。 蒋公不是深挖潜力,继续利用既有的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而是把上海兵工厂直接拆了,各个部门合并到其他兵工厂。但其他兵工厂也没有能力恢复造炮,结果 蒋公地盘上的火炮生产全部停摆了。

后来阎老西因为山西军工亏损严重, 蒋公派人在1936年去考察。结论是山西军工设备陈旧,阎老西又敲竹杠要求中央分担债务,所以 蒋公就置之不理。然而阎老西的设备虽旧,抗战前还能正常生产火炮,而 蒋公已经没有生产火炮的能力了。这种做法颇有点叫花子点菜的味道,结果抗战开始后太原兵工厂被日军占领,日本人可不嫌阎老西的机器旧,拆了很多运回本国。所以 蒋公正确做法本该是先把山西造炮的设备运出来,这可比外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的设备可靠得多。广东的兵工厂也一样,陈济棠花大价钱造了一座德式造炮厂(潖江兵工厂), 蒋公接收后也基本废了。可见 蒋公对利用其他军阀造炮工厂不够重视,而是由好高骛远的倾向。

3.军工发展方向错误

为了平衡派系的利益, 蒋公往往会把有限的资金分摊使用,不能用到刀刃上。比如为了照顾海军的利益,专门拨钱去购买和建造「宁海」、「平海」号巡洋舰。这两舰的火炮都是外购的,对发展本国军工毫无用处,反而与陆军的军工生产抢夺了资金。另一个例子就是空军, 蒋公投入巨额资金和意大利合建飞机厂,最后却只能装配外购的飞机零件,结果装配出来的飞机用处并不大,还大大影响了造炮工业的发展。

此外, 蒋公还把主要合作对象选择为德国,从德国引进生产图纸。但德国算盘太精,迟迟不肯把火炮技术(即便是已经落后的)转让给中国,结果火炮技术转让长期无法取得进展(后来在抗战时期才根据克兰公司图纸开始制造37毫米战防炮),这也是 蒋公识人不明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