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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及退役军人购票折上折,且随行3人享受乘机优待,细则及认证流程发布

2024-04-24军事

近日,有不少退役战友咨询,之前对退役军人提供优惠购票的海南航空,现在还有优惠吗?经核实在2024年1月17日,海南航空重新发布最新的优待公告。

【公告】明确:对军人、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折上8.5折购票优惠,和本人及3名随行家属在内的专属值机柜台、优先行李提取、优先登机等服务。

为便于战友们了解,君呼将优待服务条件、内容及有关认证购票流程再作公布,供战友们参考。

优待服务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2月31日,为国家、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旅客,凭有效证件、证明购买海南航空国内自营航班公务舱或经济舱机票,即可在对应舱位票价基础上再享8.5折购票优待服务。*包机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2月31日,为国家、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旅客,乘坐海南航空从北京首都、太原、海口、西安、天津、昆明、乌鲁木齐7个机场出港的国内公务舱或经济舱航班,可享受专属值机柜台、优先行李提取、优先登机,以及3名以内随行同享的乘机优待服务。

海南航空现已开通线上认证,认证成功享受购票优惠。

第一步:前往我的-身份认证-添加申请

第二步: 填写信息后提交申请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等待审核

第四步:查看申请进度

第五步:认证完成

第六步: 已通过身份认证的特殊贡献旅客进入机票预订页面可展示标签和下浮价格进行预订。

温馨提示

1.上传证件身份认证需要核验您上传的证件照,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部分类型证件(如现役军人证件)在审核完成后立即销毁。

2.上传的证件至少需包括封页、可证明申请身份的内页照片;如果申请认证的证件存在有效期,请确保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并包含在上传照片中。

3.请确保您的金鹏会员档案姓名与证件姓名一致,如姓名有误,请联系金鹏会员热线950717处理。

4.提交认证申请后人工审核需要3至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系统将自动更新您的身份状态,审核不通过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失败原因,请按照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5.如需修改已提交过的身份认证申请内容,请前往"身份认证页面-申请记录",点击"变更申请"进行修改操作。

如需其他帮助,请致电海南航空24小时订票服务热线95339。

服务细则

" 突出贡献旅客"范围:

1.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国家荣誉功勋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全国脱贫攻坚楷模。

2.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遗属(以上指直系亲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退役、离退休军人。

4.消防救援队伍在职及退休消防救援人员。

适用舱位: 公务舱和经济舱。

适用航班日期: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2月31日。

适用出票日期: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2月31日。

购票优待服务适用范围: 海南航空国内自营航班。

乘机优待服务适用范围: 海南航空从北京首都、太原、海口、西安、天津、昆明、乌鲁木齐7个机场出港的国内航班。

服务受理及咨询渠道: 海南航空订票服务热线、海南航空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官网(www.hnair.com)、海南航空APP。

*海南航空订票服务热线:海南航空95339。

服务受理凭证

1.现役军人凭本人有效军人证件购票及乘机。

2.其他特殊贡献旅客凭身份证或其它证件购票及乘机,并出示相应有效证件享受优惠:

(1)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国家荣誉功勋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奖证书、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等。

(2)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获奖证书。

(3)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遗属有效证件:【遗属优待证】、【革命烈士证明书】、【军人遗属证明书】以及相关直系亲属证明等。

(4)现役军人有效证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军士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警士证】及军校【学员证】。

(5)离退休军人有效证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离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士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警士退休证】。

(6)退役军人有效证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军官转业证】、【警官转业证】。

(7)消防人员及退休消防人员有效证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