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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扬观点┃法律的缘起

2024-01-02国风

任何一个复杂的系统都是从最简单的因素组合演化而来,要想认识现在,就要问问它是从哪里来的?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那么法律这个复杂的系统最初的缘起是如何发生的?

依照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看来,法律最初就是从宗教里面发展出来的。发展的起点就是人们之间发生的各种争端。

发生争端之后就要有裁决,一般情况下,人们都约定俗成地请村里的长老或贵族来主持公道。但是有些问题可能特别复杂,长老或贵族也说不清楚谁是谁非,同时这个问题又非常重要,一定得要有个说法,人们就有可能放大招了,这就是神裁法。

所谓神裁法,就是请上帝来帮忙判断谁是谁非。上帝不会亲自出面来帮你裁判,人们也不想为了裁判一件案子就去见上帝,所以神裁法都是用一些特定的办法。比如,在中世纪的日耳曼人那里主要有三种法,分别是火裁法、水裁法和决斗法。

火裁法 是空手抓一块烧红的烙铁,之后就把手包扎起来,三天后验伤。如果伤势愈合得非常之快,这个人就无罪释放。 水裁法 分为热水裁和冷水裁,热水:只是把手伸到开水里,然后包扎起来,三天后验伤,判断这个人有罪无罪;冷水裁就是把人扔到池塘中,看他沉下去还是浮起来,来判断他有没有罪。 决斗法 就是进行一场司法决斗,人们相信上帝会干预到决斗当中,让有罪的人失败。

这时你会发现,这个所谓的神裁法完全就是撞大运嘛,这和正义不正义还有什么关系呢?古人也太愚味了吧?

实际上,古人也知道这种事情是撞大运,除非是特殊的情况下,某个说不清的案件还必须得有个说法,古人也不会动用神裁法的。否则人们对于什么才是正当的行为规则,也就没法形成稳定的预期了,这对于社会的健康运转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古人对于什么案件才是能够进入神裁法有着特别严格的规则。碰到那种难以裁决的案件,控辩双方会激烈辩论,这案件到底是否符合进入神裁法的规则。这个时候的辩论,和原告被告孰是孰非基本上没关系,只和对于抽象规则的判断有关系。即便进入了神裁法,等到被告抓完烙铁过了三天验伤的时候,到底啥样才算愈合得非常之快,也有一套严格的判断标准,控辩双方同样会以此为基础展开激烈辩论,辩论这位的伤势愈合得算不算快。

也就是说,就神裁法而言,神裁阶段实际上并不重要,神裁主要是给个正当性的名义,真正重要的是神裁那一下之前和之后的激烈而又严格的规则辩论过程。而村里长老或贵族的判断,在最初并不是依照法律,而是依照当地的道德风俗。

这样你就可以看出了,法律是如何从宗教中逐渐成长出来的。如果没有神裁法,通常人们都是按照道德风俗来断案的;而正是从神裁法当中,才生长出对于纯粹抽象规则的辩论,这些辩论就是司法辩论的原型。在司法辩论中,法律要维护的正义究竟是什么,实际上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和适用规则。

所以,在神裁法的适用过程中,反倒在道德习俗之外,逐渐出现了仅仅关乎抽象规则的法律。基于法律,人类的秩序也就不再仅仅受制于政治当中所关注的那个核心要素,也就是权力了。权力只能靠压服的办法解决冲突,但没人能确保自己永远是最强者,哪怕是最强者也有打盹的时候,而打盹的那一刻就是最强者变为最弱者的一刻。

所以,只要是以力量来决胜,人类就永远无法获得安宁,直到人类能找到以规则来决胜的办法,才会开始获得安宁的秩序。

法律缘起于宗教,而又不断地生长演化为复杂抽象的规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