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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編造不實資訊詆毀辱罵他人

2024-08-30辟謠

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東營市公安局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依托「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從嚴整治網絡造謠傳謠問題。現公布1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近日,朱某因懷疑丈夫出軌同事徐某某,在丈夫工作微信群內編造不實資訊詆毀辱罵徐某某,造成不良影響。朱某的行為構成侮辱他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朱某被東營分局網安大隊處以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私密的。

【東營網警提醒】

為凈化網絡環境,清朗網絡空間,公安部將2024年確定為全國公安機關打擊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對於在網絡上歪曲事實、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私密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肅處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上言行務必遵紀守法,切莫害人害己。切莫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