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貞觀的罪狀在何處麽?首先要說造謠傳謠,這是絕對站不住腳的。該文的作者與妻子,都是公職人員,沒記錯的話,跟公安系統還非常接近。所講述的故事,是一個真實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一個女孩獨身一人租了個房子,由於種種原因,工作與生活都不順暢,自己在與她溝通的過程中,發現她似乎不諳世事,沒有處理問題的能力,不久之後,死在了出租屋中,家屬上門,經過一番爭論,作者出於人道主義,賠了一筆錢。這是故事的梗概。
這部份沒有任何虛假的成分,鹹陽警方的通報中,證實了這一點。貞觀在隨後的發文中,說負責的編輯看過諸如賬單、聊天記錄以及報案記錄等,這個不用懷疑,不太會存在任何造假的可能。
被人詬病的,是一些細節與真實有出入:其一,這個女孩並不是作者所說的211學歷,而是北方工業大學專升本。其二,這個女孩參加事業單位考試,多次排第一,面試被刷的情況不存在,只有幾次筆試成績一般,未進面試。其三,女孩的父母處理自己女兒骨灰的時候,並不是像作者所說的那樣隨意,而是依照當地的習俗,倒入了河中。
這是一些可大可小的細節,如果要從有罪推定的角度來說,是這樣:為了博人眼球,刻意誇張渲染了很多細節,來書寫一個逼仄的環境,讓一個名校畢業生看不到希望,最後在絕望中自盡的故事。用造假的細節博人眼球,實在是心可誅。
排除作者本人得知準確資訊後依然刻意誇大的情況,即使是這樣有罪推定來看,也是莫須有的罪名。在這裏先問各位兩個問題:第一,本來可以補貼家用的閑置屋子,成了兇宅,以後還能不能租出去,都成了問題。後續,一堆雜七雜八的瑣碎事,什麽警察問詢,做筆錄,還有和家屬扯皮,最後自己還要賠筆錢。這種倒黴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在講述的時候,可能做到完全心平氣和,不摻入一點情感色彩麽?無論是對死者的同情,對死者家屬態度的不滿意還是埋怨自己的運氣實在太差,攤上這破事兒,總歸會在你的表達或者寫作中體現出來吧。
是我的話,我會同情死者之余,嘴上真的要痛罵幾句,不然實在找不到什麽發泄口。第二個問題,當我們聽到一些真實而又悲慘的故事時候,細節上有一些出入,你會怪罪講述的人刻意誇大和不真實麽?我舉個例子,你朋友的朋友是一個家暴受害者,你朋友和你講述這位朋友的遭遇,說她每周都要遭受五六次家暴,實際情況是最多的時候,一周也只有三次,你會覺得你的朋友在刻意誇大細節麽?
拜托,不是所有人都是職業素養極高的新聞工作者和法律、公安專業人士,不可能要求一個普通人在講述故事的時候,做到一絲一毫的差距都沒有。沒這個能力也沒這個精力和成本去做到像刑偵破案那樣抽絲剝繭,這對於講故事的人來說,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接下來,我來做一個常識的推斷,這個故事中,所謂的「造謠」,可能是怎麽來的。關於學校方面,如果不是常年從事填報誌願或者高校評估類的工作,別人和你說她畢業的一個學校,你能立馬判定這所學校是211還是普通一本麽?並不是所有的211高校都有耳熟能詳的知名度吧?還有,別人說自己畢業於哪個學校,你會多問一嘴你是全日制本科還是專升本?吃飽了撐了的吧。
然後那個關於考事業單位的排名問題,這方面的調查,倒是花了很大的功夫,似乎佐證了一條不實資訊。但是,你只要身邊有朋友或者你自己參加過類似的考試,你就想一點:你會跟人滿世界地說自己差很多分,連面試都進不去。還是會習慣性地說差一點,有這樣那樣的遺憾。別忘了這個故事中的女孩,本身就是一個失意者,心理健康狀態也堪憂,在這種細節上給出不真實的表述,是非常常見的。
那麽對於故事的作者來說,除非是刻意誇大或者自己捏造資訊,否則的話,這種真真假假的細節,聽了就聽了,不可能有時間和精力去考證真假的。我的租客和我賣慘,說她面試被刷,我難道還去打電話咨詢當地人事處,她考試的真實情況,這現實麽,就算我真的缺心眼這麽幹,別人會透露這個資訊給我麽。 要知道一點,後來的記者們之所以能夠咨詢相關部門並且得到回應,是因為這已經成了輿論事件,不是單純地表述一個悲慘故事,出於解決輿情的考量,有關部門自然會配合,解決很多問題。
回到故事講述者本身,在親歷和講述這些故事的時候,是沒有辦法去佐證這些碎片化的資訊的真實性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原文看看,學歷也好,面試成績也好,原文並沒有很多筆墨去著重描寫,幾乎都是一筆帶過,這些細節即使刪掉,絲毫不影響故事的完整性和閱讀感受。同樣的悲劇遭遇下,211學歷,多次筆試第一面試的沒過的人的生命就比專升本,沒進面試的人生命更有價值?更值得讓人同情和唏噓嘛?這明顯是一個混蛋邏輯吧。
再來說說所謂的家庭原因,先說一個前提,這是一個沒有辦法佐證的東西。女孩的父母,在先前與作者打交道和面對記者打交道的時候,表現出不同的態度,這很容易發生的事情,加上死者為大的道德考量,所謂的態度與情感層面的東西,是沒有辦法去深究的。而且作者在文章中,也講述了出身於農村的父母辛勤工作,支持女兒讀書,畢業後也一直含辛茹苦供養著女兒這一事實。沒有任何一處添油加醋說他們對女兒多不好這樣的描寫,從這一點看,我不太相信作者是有意引導觀眾去攻擊原生家庭農村地區之類的。
至於什麽「扔垃圾一樣處理骨灰」這樣的描寫,可以說措辭層面或許存在誇張,但是別忘了,作者在事發之後,是和女孩的家人接觸了一段時間,協商了很多事宜,並且還賠了一筆錢。不是說賠了錢就可以去造謠,是說處理這樣讓人晦氣而又不得不面對的事情的時候,對方的表現,是能夠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並且影響自己的主觀感受的,這是人之常情,即使受過再專業化的寫作或者調研訓練的工作者,都很難避免在表述中加入自己的情感。
說了這麽多,我是從一個寫作者的角度來剖析一下這個故事中的疑點是怎麽來的,要說作者和貞觀平台,刻意誇大了很多故事細節,我是不認可的,甚至我覺得這些所謂的「謠言」定義,對於一個普通人投稿的故事來說,可謂是吹毛求疵了。非要說真實性,什麽擺攤、養豬、釣魷魚暴富,比這個更真實麽?貞觀冤枉與否,好像也不是那麽重要。 知道一點就好,想寫被大家所看到的人間疾苦故事,記得用刑偵破案的角度,來保證每一個細節的真實,否則,講故事和造謠的界限,就是隔著一張薄紙,一捅就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