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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否還有下調的可能?

2024-03-21辟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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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懲誡,一直頗受關註。

2020年12月透過、2021年3月1號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14周歲降至12周歲。

具體規定為: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等罪行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也是中國自1979年以來第一次向下調整刑事責任年齡。

不過,近年來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尤其是惡性犯罪行為的曝光,使得如何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處力度的公共討論,一直未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