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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輩的生活:從【繁花】裏的「差頭」說到三輪車和二等車

2024-01-14影視

近來人們熱捧的電視劇【繁花】中出現了遊本昌,我故意把這位老戲骨說成是曾與我同座同窗的尤本林之老哥(參見下列截圖)。

【繁花】裏面還有我所耳熟能詳的虹口區四川路、黃河路,以及「叫差頭」這個說法。"差頭"在申城方言中指的是計程車即出租車。這種用法可能與上海地區長期以來將「使喚」稱為「差」的習慣有關。不過有人說,「差頭」這個詞匯源自英文單詞 "charter",意為「租車、包機」——我當年擔任全程導遊期間常常碰到 "charter plane"(包機)這個叫法。

據說,強生(Johnson & Johnson )早期的老司機外出接一單生意被稱為「出一差」,其中的「差」作為量詞使用,而出租車就被稱為「差頭」。還有一種附會的解釋則是,「差頭」原意指差遣前面的人,即指黃包車的車夫,因為那時黃包車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差遣車夫也就是差遣前面的那個人(比如老舍小說人物駱駝祥子之流)。

說到駱駝祥子,我想起自己從就讀於南京教師進修學院的老鄉陳建國那裏翻開他的語文課本,首次瞥見其中所選課文【駱駝祥子】時的情形。我大概由於眼神不好同時也因孤陋寡聞而沒讀過老舍多少文學作品,所以把「祥子」錯看成了「樣子」。虧得建國兄及時提醒和指正,才讓我弄清楚「駱駝」後頭跟著「祥子」而非「樣子」!

事後,我一是羞愧難掩,二是發現北京人習慣把少年兒童甚至小夥子喚作什麽什麽「子」(如喜子、虎子、郭子等),其實上海也有類似叫法。譬如,我在堂舅舅所住的天水路一帶就認識「華子」、「道子」……那就相當於我們這裏的「兒」字(如我那唐洪楊港舅舅家就有「晶兒」、「粉兒」,其鄰居家還有「泉兒」、「狗兒」(他好像是明全舅舅的外甥)——到了南通崇川、港閘、興仁、平潮一帶則習慣在乳名後頭加個「侯」字,譬如作家黎化的通劇【瓦匠女人】中就有個「倪瓦侯」。

現在回到前文的「差頭」,"差頭"這個詞在上海市民的語言中使用頻繁,它是典型的洋涇浜英語之一。我猛然想起1998年在世貿商城參加國際旅遊交易會間隙叫了一部「差頭」去往梧桐花園探訪姨表妹小玲(或「林」)的情形(參見當時日記),聽別的親戚講,此次前去向毛毛阿哥送行的就有她和她二姐以及她四哥金元。

而我表姐男友與【繁花】司機同名,記憶中的我初踏上海灘好像是1968年(而1960年那次我卻因年幼而毫無印象),那時尚未行時出租車,大字不識幾個的母親事先把信封將一個舊信封揣在兜裏,一到十六鋪下了船,就向湧來攬生意的三輪車夫出示要去的地址。後來,我再去上海就敢坐公交車了。

但是,我記得有一次從上海返回南通後,由於恰逢興仁廟會(農歷3月25),城裏的公交車行過草廟子就堵住不前了。而那裏距四安的南三官殿還遠得很,我和母親又走不動那麽長的路。就在這時,就有好些踏二等車的把我們圍住攬生意(當時還有攬生意的相互爭奪乃至惡語相向呢)。

那時交通運輸業非常落後,鄉村與城鎮之間公共汽車很少,在農村只有少數鎮上有停靠站點,人們出遠門或到城裏,都要到有公共汽車站點的鎮上去等車。與公交車相比,只能被列為第二等級。此外,被稱為「二等車」的,其後座必須要有一個載物架子,在後軸兩側安裝簡易的腳踏板,中間還得系上個與三角架同樣大小的布袋,以便存放車主的隨行小物品。沒有這個載物架的單車,不能稱為「二等車」。載物架通常是給客人坐的,真正的「二等車」還會在載物架上鋪上一塊木板,並用螺絲固定。更高級的還有用棉花墊墊在上面,這就是軟座了,乘客坐久了也不會疲勞。我在童年時代往返興仁,每次坐的「二等車」都帶有軟軟的棉花墊子。

「二等車」隨著單車的普及而流行起來後,承擔了短駁或長途載客的任務。平日裏,走親訪友、辦公出差的旅客先乘公共汽車到大集鎮的車站下車,然後再轉乘「二等車」去目的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們南通地區就開始有了「踏二等車」的新行當。在鄉村土話中,把騎單車載客稱作「踏二等車」或「拉二等車」的,乘客自然而然就是「坐二等車」的了。上世紀九十年代年前後,「踏二等車」,隨著工人下崗的增多,漸漸成了人們謀生的職業。當年的「二等車」,大多數是永久牌或者鳳凰牌,也有飛鴿牌,這類車子經久耐用,騎行平穩,深受老百姓喜愛。當然主要還是看「二等車」師傅的車技了。順便一提,我的明全舅舅和佩珍舅母1970年從上海來我石南老家探望「投親靠友」的知青女兒之後要返滬那天,應托騎車載著老兩口顛簸輾轉送到南通港的是 鄰居顧德明和另外一位小夥子(惜哉顧德明早已作古)。

那些專業從事「踏二等車」的,須經考試合格後領取「派司」才能上路,他們的硬牌照白底紅字:「單車搭客證」。無證無牌的單車載客就被叫作「野雞車」,野雞車載客,經常會受到專業管理人員的攔截。時代在前進,科技在改進,農村集鎮和交通路口的「二等車」漸漸被摩托車乃至電瓶車和電動三輪車所取代,被稱之為「摩的」,真可謂載客工具上了一定的層次。

雖然我的老家隸屬於 石港鎮,但由於我通常出行是朝南而非往北,所以我對四安鎮、興仁鎮的人力車之興旺、變遷、轉型就有著一定的了解。我就發覺,踏「二等車」的人也會轉型拖豬子(幫農戶把生豬綁在腳踏車後座上拉到集鎮的食品站),於是,人們就稱他為「拖豬子的」,而 不叫「踏二等車的」了。我就認得幾位這樣的人,其中有個闞萬聖(或「勝」、「盛」?),起初是「踏二等車的」,後來他就幫人家拖豬子上街賣。

就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年中後期的某天下午,我剛從通大附屬醫院宿舍(此處曾被我戲稱「名古屋」)走到健康路上,忽見一個年近六十的老漢停下了吃力前行的腳踏車,同時向我招手求助。我定睛一瞧,那不是四安公社的闞萬聖麽?他早年以代農戶拖豬子為業,後來還踏「二等車」載人,我不看則已,一看大驚,只見他單車後架上坐著一個白布蒙臉的死屍。老闞之所以喊我幫忙,是因為死者跨坐的雙腿長及路面,必須找來磚塊墊起。此前已有路人逃也似的謝絕了老闞的求助,就在這時,我責無旁貸,給他撿起路邊的磚塊,使之順利地將那具死屍載往即將舉辦喪儀的主家而去。總而言之,在我的記憶裏,幾乎所有的二等車師傅都是車技高超的絕頂高手。

話得說回來,無論是踏「二等車」的,還是拉黃包車(北方叫「拉洋車」)的,都屬於出賣苦力的勞動者,可被稱作人力車夫。寫到這裏,我忽然記起在中美國合資醋酸纖維公司有些美國專家在離開南通前夕紛紛購買人力三輪車托運回國的趣事。

原創 王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