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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立法

2023-12-19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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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背景音樂是我非常喜歡的一首電影插曲,來自同名電影【雲圖】。

這是一部被嚴重低估了的電影,雖然它的豆瓣評分達到了8.1。我既無法用寥寥數語更無法以長篇大論來向你介紹這部電影。這其中所蘊含的隱義是,文字作為感受傳輸的工具,是笨拙而狹隘的。

如果我在某一瞬間見識過一場盛大的奇景,它們來自大自然的精巧又樸拙的呈現,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訴你它曾經在怎樣的時刻出現在哪裏,如果你想領略,則必須要親自去到那個地方,等待著經歷那樣的時刻,懷著一顆虔誠的心,放下世俗的傲慢,領受天賜的謙卑。

人活一輩子,其實只是活這樣幾個瞬間。而正是因為經歷了這樣的瞬間,人才真正懂得何謂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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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這是一部講述自由人格的神話。它歷經六個時代,其中後科技時代的複制人裴鬥娜作為反抗者在星際移民時代被尊奉為神。

星際移民時代的地球經歷了一次巨大的淪陷,留在地球上的人退化至原始狀態,流傳著有關人類捍衛自由人格的傳說,最後的鏡頭是湯姆·漢克斯在移民星球上望著地球為孩子們講述家園的故事。

那顆遙遠的藍色星球孤獨而清冷,伴隨著更遙遠的點點星光。那一時刻,隨著【雲圖六重奏】的響起,你必定能更深刻的領會(而非理解)康德的墓誌銘:

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沈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不斷增長,這就是我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康德也講為自己立法,他為自己所確立的法度就是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頭頂的星空是真理所以能確立為真理之根由,那是動態的,是充滿想象和希望的,是自然之律令;而心中的道德律令則是基於理性原則所構造的價值法度。這其中有一個隱含的原則:

我的所作所為,均出自於我的法度——它們自先驗中采掘,為我賦予永恒的指引。這是超越於宗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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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所謂的為自己立法,有別於康德。對於康德而言,道德似乎是一種先驗的義務,但對於我個人來說,道德是滿足我個人的一種效用通道。而且我向來不屑於談論道德。

我的習慣是追問每一個觀念的來由,從不視任何事物是理所當然的。對於觀念的審查讓我清晰的區分事實的相對絕對性和價值的相對性。一直以來我所重點追問的是那些看似天賦的事物,我必須得清楚是什麽樣的「天」在賦予這些。

如果觀念都是不穩定的,那麽行為就無所謂意義。【史記】的觀點是這樣的: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這與亞當·斯密和馬斯洛是不謀而合的。關鍵是我們必須得理解何謂「利」,它不僅僅只體現為財物,或者說財物僅僅只是一種獲得無形感受的有形媒介。

這裏要特別推崇馬斯洛,馬斯洛的需求理論讓經濟學的邏輯不至於斷裂。人的一切行為均是出於對自身的某種需求的滿足,人與人的需求雖有差異,但又具有相當的共通性,這些共同性可以把人的需求歸結為大約七種。

據此可知,人的一切行為均出自「利」——即對自我需求的滿足。這種滿足,無論是短暫的或持久的,無論是單薄的或充沛的,最終指向一個概念——幸福。

【獨立宣言】在開頭即莊嚴的宣示了這一點:

一切人生而平等,人們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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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種種鋪墊,旨在尋求一個堅實的基礎——從觀念上和行為上來看,「為自己立法」的必要性何在?

於是現在我可以非常明確的來確認這一點,我之所以「為自己立法」,目的即是在程度上更趨近於自由和幸福。

我的法度賦予我自由,我的法度讓我得以感受更充沛的幸福。

從根本上來說,這是自利的,並非是出於社會責任甚至人類使命。因此它無比堅實,它不需要回答那些無聊狹隘僅能供懶人和蠢貨消遣的道德問題。

任何一部法律,都必須明確法理淵源,基於此有正當的程式,進而確立根本法。為自己立法亦如此,需要首先明確的是,根本法是什麽,它們何以能夠確立。

第一條:人是自私的。

這意味著什麽?意味著在契約範圍之外,一個人必須要具有對自己負責的意識。自己的一切行為,乃至一切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本質上都跟任何人不產生直接的責任關聯,自己是自己的第一負責人。

而在契約範圍內,則一切按照契約所規定的進行,這就需要一個法治的社會,否則契約的價值是無法得到全部彰顯的。

始終銘記這一點——我是自私的,就會避免無私敘事,避免道德敘事,也不再對他人有契約之外的要求。今天的中國人,尤其是中國式父母,談起子女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似乎覺得自己無比偉大,而子女卻對父母缺乏感恩,毫不客氣的說,父母所背負的一切悲苦,完全是自找的。

對子女的感恩預設越執著,父母就會越感到悲苦。因為他們始終不理解這一點——人是自私的。父母子女之間不存在天然的契約,否則就不要談任何情義。

第二條:價值是只屬於自己的。

前段時間我批評一位公眾號寫手,她宣稱自己課程的價值遠遠大於價格,這種宣稱雖然透露出言說者的淺陋和傲慢,但由於她的受眾也跟她是一樣的人,而無法察覺這些。

何謂價值?即是意義。說得具體一點,是一個人所認為的有意義的事物。一件事物對我有意義,不見得對你也有同樣的意義,甚至不見得有意義。有人願意花1000塊錢去看一場美術展,而有人寧願用這些錢買兩條煙,也絕不會去看什麽「狗屁展覽」(援引一位網友的表述)。

這是因為價值判斷本就是一種非常私人化的判斷,不具有天然的共識。而那些具有共識的價值,僅僅是為數不多的十幾個概念,它們被稱作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是無需探討的,因為能坐下來探討普世價值的人是極少數的,大多數人並不理解何謂價值,也就不具備探討普世價值的前提。

就像那位宣稱價值大於價格的公眾號寫手,她就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那麽什麽是價格呢?價格表面來看是價格制定者制定的,但價格制定者制定價格的目的是利益最大化——以某個價格出售,可以實作銷售量和盈利的平衡,1200賣100份就是120000,如果定價3000,或許僅能賣30份,那麽盈利是90000,這筆賬是每一個價格制定者都會算的。

本質上來說,價格即是客戶用貨幣對價值進行認可。這種認可不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只具有一部份參考性,尤其是非實物的商品,其參考性更低。

所以,作為課程主講人宣稱自己的課程價值大於價格,這其中的傲慢(施舍心態)昭然若揭,意味著其水平恰恰是值得懷疑的。

價值只屬於自己,不要試圖用自己的價值尺度覆蓋他人的價值尺度。也就是說,你對旁人的一切評價均只在你自己的價值尺度內有效,而不具有通用性。包括我對上述這位公眾號寫手的評價,亦是如此,這僅是我自己的價值尺度。我不預期任何人同意這些觀點。

第三條:事實永遠是第一位的。

在我的所有文章中,凡是談到絕對性,幾乎都是相對的絕對性,談到事實的地方亦如是。我所說的事實,只是一定程度上被公認的事實,並非是指只可感受而不可知的物自體。

在此基礎上,事實永遠是第一位的。是什麽就是什麽,而不必因其醜或其他負向價值就進行遮掩。比如,我們都知道每個人都會拉屎,每個人拉的屎都是臭的,想到這一點會失真那些優雅女性的形象,然而這是事實。

再比如我是好色的,這意味著我對許多靚麗的女性會產生荷爾蒙的反應。與此同時我還是有嫉妒心的,並且我的心胸應該是比大多數人都狹隘的,因為我發現很少有人說自己心胸狹隘,我對此不去臆測,只能推斷自己的心胸更狹隘一些。

那麽,這些都是失真我形象的,也會令我感到羞愧,但這是事實。事實不因其該不該、好不好而存在,事實的存在不以任何價值為前提。

我們談論任何一件事,我們認知任何一件事,都需要具備這樣的原則,即,事實永遠在第一位,之後再來談價值,甚至可以不必談價值。

第四條:永遠為自己而活。

這是說不要把自己丟掉。把自己丟掉,則一切意義均失去了載體。我們必須時刻都明確這一點,無論我們自私自利,抑或想著要為他人做些什麽,這都是我們為自己而活的一種選擇,是出於追求自我之幸福而產生的行為。

不理解這一點,就已經把自己丟掉一半了,其他部份的消失只是時間問題。

第五條:真誠面對一切。

不自欺,不欺人。這六個字好認,但不好理解。

所謂不自欺,就是時刻提醒自己上面這四點,對自己真誠,不自我欺瞞,不自我物化,不自我美化或矮化,尊重自己作為獨立人格的存在,作為一個生物內容和社會內容的人的存在。

不欺人,簡而言之就是——他人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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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戈涅明違抗克里奧國王的禁令,為她的兄弟浦雷尼克舉行葬禮,隨後宣稱自己所尊奉的是神明的律令:

它們既不屬於今天也不屬於昨天,永恒地存在著(沒有人能確知它們的生成之時),我不怕激怒任何人(也蔑視神的報復),只為了捍衛它們。

我們為自己立法,就是要在自己的靈魂深處供養這樣一位神明,它在茫茫曠野中為我們點燃星辰,指引方向,引領我們走向神聖的國度。

沒有信仰的人,註定了一生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