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大學生已然成為中國兵源的主體,絕大多數人是專科、本科在校生或者畢業生,這些大學生士兵在部隊服滿二級上士軍銜符合安排工作條件嗎?
有的人會說服滿二級上士軍銜,不就相當於在部隊幹了12年嗎,按照規定,幹滿12年符合安排工作條件。如果你也這樣想,那你就錯了,這是為什麽呢?
首先,什麽是二級上士軍銜?二級上士軍銜就是之前的上士軍銜或者三期士官軍銜,若首次授銜是列兵軍銜,則二級上士對應的服現役年限是8-12年。
服滿二級上士軍銜和服現役期限12年是兩碼事。服滿二級上士軍銜指的是從確定二級上士軍銜的那年開始服役,到服滿二級上士軍銜,這個過程可能是4年,也可能是3年或者2年甚至更少,因為首次授銜的級別不同。
服現役期限12年。這裏的服現役期限12年指的是首次授銜是列兵,服現役期限滿12年,即服滿二級上士軍銜。
其次,符合安排工作的條件是什麽?2011年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了符合安排工作的四種條件,分別是: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
2.服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8級殘疾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由此可見,士官只有服現役滿12年才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條件。
最後,大學生是否符合安排工作條件要看實際服役年限。這裏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校期間入伍的大學生,因為沒有取得大學學歷,所以首次授銜時是列兵軍銜,如果他們服滿二級上士軍銜,實際上是已經服役滿12年,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完全符合安排工作條件。
二是大學畢業生取得學歷證書後入伍。因為已經取得大學學歷,所以首次授銜時可能是下士軍銜也可能是中士軍銜,所以他們服滿二級上士軍銜後的實際服役年限不滿12年,如無其他符合安排工作的條件情形,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政府不負責安排工作。
所以,大學生入伍服滿二級上士軍銜,並不一定符合安排工作條件,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次授銜不是列兵軍銜,服滿二級上士軍銜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首次授列兵軍銜,服滿二級上士軍銜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