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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輪

2024-04-21國際
參考訊息網4月21日報道(文/張熠檸)當地時間4月10日,美國前橄欖球明星辛普森(O.J.Simpson)因前列腺癌去世,距離1994年6月辛普森的前妻妮科爾·布朗(Nicole Brown)、布朗的好友朗奴·戈德曼(Ronald Goldman)遇害已整整30年。被控殺害布朗和戈德曼的辛普森,在歷時近一年的「世紀審判」(「the trial of the century」)中,獲判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兩年後的民事訴訟又裁定辛普森對二人之死負有責任,應向受害者家屬賠償3350萬美元。2008年,辛普森因「持械搶劫、綁架、襲擊」等多項罪名獲刑33年,最終於2021年重獲完全自由。回顧辛普森戲劇性的一生,對以「正義」(justice)為名的美國司法系統(justice system),至少可以提出三個問題:
一問「程式正義」(procedural justice)。當年辛普森面對多項不利證據,之所以能洗清謀殺罪名,原因之一在於其重金聘請的律師團隊抓住警方證據采集過程中的瑕疵。時至今日,美國司法系統始終沒有認定殺害布朗和戈德曼的兇手。「不冤枉一個好人,但也不放過一個壞人」的「實體正義」(substantive justice)又何處尋覓?
二問「遲來正義」(justice delayed)。2008年辛普森被控持械搶劫時,英國【泰晤士報】網站曾發文,題為「辛普森面臨新審判,為‘遲來正義’擔憂」(「Delayed justice」 fear as OJ Simpson faces fresh trial)。姑且不說此案與14年前的「殺妻案」並無關聯,就算辛普森入獄服刑算得上公眾眼中的「遲來正義」,但西方法諺也說得明明白白:「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三問「正義之輪」。中文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英文中有個幾乎完全對等的表述,「The wheels of justice turn slowly, but grind exceedingly fine」(「正義之輪轉動緩慢,但不止不休」)。辛普森兩度受到刑事指控,一次脫罪,另一次重判,均引發極大爭議,重要原因是司法公正與種族矛盾交織纏結。
辛普森去世後,曾在「殺妻案」中為其辯護的非洲裔律師卡爾·道格拉斯說:「幾十年乃至幾個世紀以來,黑色和棕色人種一直深信司法系統不會為我們做主。」而曾因「殺妻案」惹來辛普森辯護團隊起訴的白人記者安德烈婭·佩澤卻在【紐約郵報】發文說:「事實上,這起案件涉及的完全不是種族,而是財富和名氣如何讓人無法無天。」
辛普森已經離世,關於那場「世紀審判」的爭議,仍將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