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偉系國金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
摘要
面對生育率持續下滑,歐洲地區如何走出超低生育率?東亞地區有何應對經驗?本文系統梳理,可供參考。
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或部份緣於其完備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
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曾在1995年降至1.5以下,其後又逐漸回升走出超低生育率。1950年以來,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持續下滑,1995年跌入下滑至低生育率警戒線1.5以下、為1.46;此後,西歐、北歐總和生育率逐漸回升,帶動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2014年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回升至階段性高點1.62、較1995年增長0.16。
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或主因其較為完善的提振生育意願、降低養育成本相關政策。提振生育意願政策,主要采取稅收優惠、生育假期及津貼等方式,以德國為代表的西歐國家最為典型。例如:德國對於靈活就業的家庭第二勞動者給予稅收優惠、透過合並報稅等模式降低家庭稅費負擔,大力支持家庭育兒假期和生育經濟補貼等。
降低養育成本政策主要采取補貼托育費用、建設公共托育機構等措施,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國家最為典型。OECD數據顯示,2021年冰島、瑞典等北歐國家幼兒教育和保育公共支出占GDP比重均超1%、位居世界前列;較高的幼兒教育及保育公共支出力度下,北歐地區幼兒托育費用約占家庭平均收入比例較低,兒童保育和學前教育普及率較高。
南韓生育提振政策尚待見效,或部份緣於推出較晚、支持力度不足等
東亞地區總和生育率自1963年後持續下滑,2021年降至世界生育水平最低,其中南韓生育率下滑至0.7、日本生育率維持在1.3左右。相比歐洲地區,東亞地區總和生育率下降速度明顯較快,過去六十年間,東亞地區總和生育率下滑超5.3,降幅超同期其他地區。2021年東亞總和生育率下滑至1.17、低於歐洲地區的1.48,為世界上總和生育率水平最低的地區;其中,南韓的生育率下降至0.7,成為全球總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
相比日本總和生育率維持1.3左右,南韓總和生育仍未企穩或緣於生育率政策推出較晚、且政策支出力度不足。相比日本於1994年總和生育率在1.49時出台生育率政策,2006年南韓在其總和生育率降至1.1時推行「低生育與老齡化社會基本計劃」。且與其他OECD國家相比,南韓生育政策支持力度較低。2018年南韓對於育兒雙職工家庭公共福利支持力度占家庭收入比例僅2.5%、顯著低於其余OECD國均值10%;2019年南韓家庭福利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為1.56%、明顯低於OECD國均值2.3%。
此外,南韓較長的工作時長和較高的房價尚未明顯改善,或削弱其生育政策效果。OECD數據顯示,2021年,南韓男性、女性周工作時長均處於OECD國家前列,男性周均工作時長為78小時,女性周均工作時長為60小時,是丹麥、挪威等歐洲國家的兩倍。同時,南韓房價收入近20,明顯高於日本等OECD國家。尚待改善的家庭工作時長及生活成本等或削弱南韓生育支持政策效果,一定程度上導致南韓總和生育仍在下探。
風險提示
經濟復蘇不及預期,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預期。
報告正文
人口的轉變:應對超低生育率的海外經驗
1.1、 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或部份緣於其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
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曾在1995年降至1.5以下,其後又逐漸回升走出超低生育率。1950年以來,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持續下滑,1995年跌入下滑至低生育率警戒線1.5以下、為1.46;此後,西歐、北歐總和生育率逐漸回升,帶動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2014年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回升至階段性高點1.62、較1995年增長0.16;其間,瑞典、挪威等北歐國家總生育率在1.5-2之間波動,德國等西歐國家總和生育率持續回升。
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或主因其較為完善的生育、養育支持政策,包含對育兒家庭、在職父母、幼兒保育早教、兒童課內課外教育等多方面。透過OECD披露的家庭福利公共支出(政府以現金福利、稅收補貼和社會服務等形式補貼的資金)、教育公共支出(政府在兒童保育和教育方面的支出)、家庭現金福利(對家庭育兒給予的現金支持)、稅收優惠制度(基於一孩及多孩家庭的稅收折扣等)觀察其生育、養育政策體系及支持力度,可以發現,歐洲各國家在生育、養育支持政策方面各有側重,但是支持力度均較大。
歐洲地區提振生育率相關政策可歸納為提振生育意願、降低養育成本兩方面。
提振生育意願方面,相關政策主要采取稅收優惠、生育假期及津貼等方式,以德國為代表的西歐國家最為典型。例如:德國對於靈活就業的家庭第二勞動者給予稅收優惠、透過合並報稅等模式降低家庭稅費負擔。同時,德國還大力支持家庭育兒假期和生育經濟補貼;除了法定最低休假時間和公共休假時間外,德國為在職父母提供了30天的集體商定休假時間;針對育兒產假,德國亦提供100%的收入補貼,高於歐洲和OECD平均水平。
降低養育成本方面,相關政策主要采取補貼托育費用、建設公共托育機構等措施,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國家最為典型。OECD數據顯示,2021年冰島、瑞典等北歐國家幼兒教育和保育公共支出占GDP比重均超1%、位居世界前列;較高的幼兒教育及保育公共支出力度下,北歐地區幼兒托育費用約占家庭平均收入比例較低,兒童保育和學前教育服務普及率較高,2020年高於歐洲地區平均水平及OECD國家平均水平。
1.2、 南韓生育提振政策尚待見效,或部份緣於推出較晚、支持力度不足等
東亞地區總和生育率自1963年後持續下滑,2021年降至世界生育水平最低,其中南韓生育率下滑至0.7、日本生育率維持在1.3左右。相比歐洲地區,東亞地區總和生育率下降速度明顯較快,過去六十年間,東亞地區總和生育率下滑超5.3,降幅超同期其他地區。2021年東亞總和生育率下滑至1.17、低於歐洲地區的1.48,為世界上總和生育率水平最低的地區;其中,南韓的生育率下降至0.7,成為全球總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日本總和生育率雖相維持在1.3左右,但仍低於1.5的警戒線水平。
面對總和生育率下降及少子化現象,日本自1994年起推出提振生育率相關政策,包括對兒童保育教育支持、育兒家庭支持及育兒父母就業支持等方面。1994年,日本生育率降至1.49之際,提振生育率相關政策持續推出。截至目前,日本提振生育率政策涵蓋對兒童保育教育、育兒家庭及育兒父母就業政策等方面,例如新增【兒童保育和家庭休假法】、修訂【兒童及育兒支援法】、制定「加一計劃」及「育兒安心計劃」、出台【少子化社會基本法】等。
與歐洲地區相比,日本促進生育政策相關公共支出較低,且多向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傾斜,在現金獎勵和稅收優惠方面支持力度有限。OECD數據顯示,2019年日本家庭福利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為1.94%,明顯低於歐洲地區平均水平2.56%及OECD平均水平2.3%;且從家庭福利公共支出結構看,2010年以來,日本家庭福利公共支出占比增長主要為社會公共服務支出[1]帶動,現金發放及稅費減免相關支出未見明顯增長。
[1] OECD的社會服務支出主要包括對兒童保育和早期教育設施的投資或補貼,對育齡群體的就業、住房支持,對育兒家庭的育兒、咨詢等相關服務支出。https://www.oecd.org/els/soc/PF1_1_Public_spending_on_family_benefits.pdf
南韓自2006年正式提出生育鼓勵政策,至今已提出四次「低生育率」基本計劃。1985年,南韓總和生育率首次降至1.5以下,2006年南韓總和生育率加速下滑至1.1;應對極低生育率,南韓自2006年以來持續提出五年期的「低生育與老齡化社會基本計劃」;其中,第一個五年計劃(2006-2010)重點在於建立有利於生育與保育的環境;第二個五年計劃(2011-2015)透過降低結婚、生育、養育負擔等穩步恢復總和生育率;第三、第四個五年計劃則是註重推出育兒友好型就業政策、加強「工作-生活」平衡政策保障等。
相比日本總和生育率維持1.3左右,南韓總和生育仍在下滑或緣於生育率政策推出較晚、且政策支出力度不足。相比日本與1994年總和生育率在1.49時開始出台生育率政策,2006年南韓在其總和生育率降至1.1時才推行「低生育與老齡化社會基本計劃」。同時,與日本等其他OECD國家相比,南韓生育政策支持力度較低。OECD數據顯示,2018年南韓對於育兒雙職工家庭公共福利支持力度占家庭收入比例僅2.5%、低於其余OECD國家10%的平均水平;2019年南韓家庭福利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為1.56%、明顯低於OECD國均值2.3%。
此外,南韓較長的工作時長和較高的房價尚未明顯改善,或削弱其生育政策效果。OECD數據顯示,2021年,南韓男性、女性周工作時長均處於OECD國家前列,男性周均工作時長為78小時,女性周均工作時長為60小時,是丹麥、挪威等歐洲國家的兩倍。同時,南韓房價收入近20,明顯高於日本等OECD國家。尚待改善的家庭工作時長及生活成本等或削弱南韓生育支持政策效果,一定程度上導致南韓總和生育仍在下探。(詳見【東亞「低生育率」的背後?】)
經過研究,我們發現:
(1)歐洲地區總和生育率曾在1995年降至1.5以下,其後又逐漸回升走出超低生育率。歐洲地區走出超低生育率或主因其較為完善的提振生育意願、降低養育成本相關政策。提振生育意願政策,主要采取稅收優惠、生育假期及津貼等方式,以德國為代表的西歐國家最為典型。例如:德國對於靈活就業的家庭第二勞動者給予稅收優惠、透過合並報稅等模式降低家庭稅費負擔,大力支持家庭育兒假期和生育經濟補貼等。
(2)降低養育成本政策主要采取補貼托育費用、建設公共托育機構等措施,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國家最為典型。OECD數據顯示,2021年冰島、瑞典等北歐國家幼兒教育和保育公共支出占GDP比重均超1%、位居世界前列;較高的幼兒教育及保育公共支出力度下,北歐地區幼兒托育費用約占家庭平均收入比例較低,兒童保育和學前教育普及率較高。
(3)面對總和生育率下降及少子化現象,日本自1994年起推出提振生育率相關政策,包括對兒童保育教育支持、育兒家庭支持及育兒父母就業支持等方面。與歐洲地區相比,日本促進生育政策相關公共支出較低,且多向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傾斜,在現金獎勵和稅收優惠方面支持力度有限。日本總和生育率雖相維持在1.3左右,但仍低於1.5的警戒線水平。
(4)相比日本總和生育率維持1.3左右,南韓總和生育仍在下滑或緣於生育率政策推出較晚、且政策支出力度不足。2006年南韓在其總和生育率降至1.1時才推行「低生育與老齡化社會基本計劃」。同時,與日本等其他OECD國家相比,南韓生育政策支持力度較低。此外,南韓較長的工作時長和較高的房價尚未明顯改善,或削弱其生育政策效果。
風險提示
1、 經濟復蘇不及預期。海外形勢變化對出口拖累加大、地產超預期走弱等。
2、 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預期。債務壓制、專案質素等拖累政策落地,資金滯留金融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