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和越南同為社會主義國家,更是一衣帶水的鄰邦,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能對越南人的某些不法之舉不當回事。 當中國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之時,我們定會出手予以制止和懲戒,這對任何人和任何國家來說都是一樣的,外界不應抱有某些不切實際的幻想 。而今,中國對來自越南官方的「喊話」的回應,就很好地體現出了這一點。
越南漁民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稱,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就「越南要求中國立即釋放在南海扣押的漁民和漁船」一事提問。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中方敦促越方切實加強對本國漁民的教育管理,不得到中方管轄的海域從事非法活動。」 很顯然,這種回應方式說明中國官方並未打算輕易地「遵循河內方面的‘要求’」,我們對越方非法漁民和漁船的扣押和規誡或還會再持續一段時間 。
中國海警在越南漁船上查扣的魚炮和雷管
說起中方扣押越南漁民和漁船,還要從今年9月底提起。當時,有美國媒體采訪了因在中國西沙群島海域非法捕撈且暴力抗法而被中方逮捕的越南漁民,可見這些漁民在那時已被釋放並遣返回國。但美媒同時提到了另一件發生時間更早的事情,其稱在今年6月,1艘越南漁船在無線電中報告稱遭遇了中國執法船,然後該船就「失聯」了。 有船員家屬稱,這些越南船員被扣押在中國海南島,但越南外交部並未對此作出回應 。由此想來,越方此次提出的「放人放船要求」,可能指的就是今年6月的這起事件。
中國海警在越南漁船上查扣的魚炮和雷管
於是,為何9月底因非法捕撈和暴力抗法而被逮捕的越南漁民得以被釋放和遣返,6月被逮捕的越南人和漁船卻似乎並未結束扣押呢?可能性或有2種:
其一, 在中國海警於今年6月的海上執法過程中,越南非法漁民的暴力抗法舉動或較為激烈,如可能對中國海警執法人員進行了撞船和持械拒捕等,甚至可能造成了我方人員受傷或裝備受損 。為了讓這些越南非法漁民受到更加深刻的教訓和懲戒,尤其是讓他們清楚地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之處,故我們才對他們實施了長達數月的關押。
中方依法銷毀這些非法捕魚工具
其二,被中方依法扣押的所謂「越南漁民和漁船」恐並不簡單,不排除相關人員和船只只是借用了「漁民」和「漁船」的身份外衣,以掩蓋真實身份和行動目的。事實上,打著所謂的「漁民」和「漁船」的旗號赴他國領海搞各類「見不得光的事情」,乃是很多國家和地區的一種常見做法。 在和平時期,此類行動的目的可能包括非法獲取他國領海水文資訊、派遣潛水員非法安放某些海底器材和器材,以及蓄意破壞他國海上浮標或海底器材等 。
由船只釋放的無人潛航器
如果第二種可能性較大,那相關國家自然不可能輕易釋放涉事國的人員和裝備,而是要對他們進行極為嚴格的審問,並對其所搭乘的船只等進行詳細的搜查,尤其是要尋找那些帶有極強的軍事或準軍事色彩的「作案工具」。考慮到中越兩國在南海問題上存在糾紛,尤其是越南一直未曾放棄對部份本屬於中國的南海島礁的非法占領和蠶食。 這樣想來,在此前長達幾個月的時間中,越南官方都未曾以外交途徑向我們提出「放人要求」,是否是有心虛的因素在呢?概率恐怕並不為0 。
潛水員水下作業
總之,既然扣了許久仍不輕易放人,顯然說明事情並不簡單。 但有一件事情是無可爭議的,那就是中國的領海主權絕不容侵犯,任何國家都不可能隨隨便便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做了錯事就一定要付出代價 。因此,越南沒有理由向我們「提要求」,更沒資格「教中國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