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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人超市購物時故意「漏掃碼」,面臨坐牢之災

2024-07-12國際

前幾天寫了一篇文章【美國無家可歸者餓了,淩晨洗劫便利店】,說的是美國加利福尼亞的奧克蘭市發生了一件近百人零元購的事。沒想到前段時間中國北京也有一些人也學了起來。

監控拍下的奧克蘭市便利店截圖

如果到超市拿了東西不付錢直接就走,會有什麽後果嗎?後果是給超市造成損失,而自己撿了便宜。真的這麽簡單?

如今到超市購物,顧客自動支付的方式越來越多,有自助收銀機掃碼支付、 刷臉支付 、超市 APP 或小程式支付、 無人超市的感應支付等等,不得不感嘆如今的中國科技真是太方便了。

自動掃碼支付機

近日在北京的一家超市,發生了一起令人咋舌的連續盜竊事件。有個叫戴某的女顧客,往購物車裝了一大堆商品,結賬的時候,只拿出幾件東西掃描條碼,剩下的不掃條碼,就裝進購物袋。由於是第四次實施這樣的行為,臉不紅心不跳地要離開超市,但這次超市的工作人員攔下了她,並報警。 警方透露,戴某前三次居然都沒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這估計讓她膽子更大了。面對警察詢問,戴某情緒崩潰,「委屈地哭出聲音」,承認了自己是貪小便宜而沒有故意「漏掃碼」。

初步調查發現,戴某用這種手段竊取的商品總價超過了 1000 元。 那戴某這種「漏掃碼」構成什麽違法了嗎?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什麽叫「多次」?根據法律專家的解釋,三次或三次以上就可以構成「多次」。戴某連續四次故意漏掃碼,這就是多次盜竊,即便每次偷的錢不多,可累計超過 1000 元,而且她明顯是故意的,所以構成了盜竊罪。

那戴某要承擔什麽法律後果呢?她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了。要是罪名成立,根據中國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她可能要面對審查起訴、法庭審判。法院會根據具體情節和後果判刑,可能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還得交罰金,這是刑事上面的懲罰。同時,民事部份,她給超市賠償被盜物品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戴某結賬時故意留一部份商品不掃碼

而且這犯罪記錄會會陪伴她一生,這會影響她個人信用和社會評價,估計以後找工作都可能受影響。

案件一出,網友們議論紛紛。

有的說:「就為了 1000 多元的‘小聰明’,換來刑事拘留,值得嗎?這不僅損害商家利益,更是破壞社會誠信!希望她在拘留所好好反思,別讓一時貪念毀一生。」

還有的說:「簡直不可思議!連續四次,她難道不知道這是犯罪?現在監控這麽厲害,還想瞞天過海,簡直做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偷就是偷,必須嚴懲,讓她知道啥叫‘偷雞不成蝕把米’!」

網友熱議截圖

還有一位張某女子在超市挑選了29件商品,自助結賬時只掃碼支付了其中22件商品的費用,剩余7件商品則故意未掃碼,在同伴提醒她掃描條碼的時候還揮手叫他「不要管」,她因涉嫌盜竊被石景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根據光明網2024年7月11日報道,在「捍衛·2024春夏平安行動」中,石景山警方共抓獲超市盜竊類嫌疑人12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8人。

這讓我想起多年前央視為了宣傳誠信經營,報道了一位廣西橫縣無人菜市的故事。

在廣西橫縣百合鎮羅鳳村有一個無人看守的菜市。 每天早上,村民會把自家的瓜果蔬菜分揀好,標上價格後放在菜籃子裏,再掛上裝錢的小竹簍或塑膠袋,標明價錢後便離開去忙其他農活。需要買菜的人隨時可以來到這裏,自行挑選菜品,然後按照標價把錢放入小竹簍或塑膠袋中即可拿菜離開,整個過程不需要與攤主見面。

一直以來很少發生過缺斤少兩或丟菜丟錢的情況,即使農民晚上忘記去收攤,第二天前都還在那裏。

廣西橫縣羅鳳村無人菜攤

這些人是怎麽了?生活是真的困難到靠偷才能維持下去的地步了嗎?如果不是,還是不要鉆這種無人看守的空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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