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了:以色列國防軍在10日時,公然動用了坦克等軍事器材,襲擊了黎巴嫩南部利塔尼河南岸的聯合國駐黎巴嫩維和部隊。
據相關媒體的訊息,此次襲擊導致兩名印尼籍維和人員受傷,其中聯合國維和部隊的陣地被以色列坦克直接炮擊,更是暴露了以色列的惡劣行徑。
其中,意大利維和部隊的兩個位置也受到了以色列的襲擊,這引發了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強烈譴責,包括意大利和印尼。
以色列的殘忍行為不僅僅是彰顯了他們一貫的蠻橫,對他們的國家根本沒有任何益處,反而使他們與世界大多數崇尚正義的國家為敵。
更為關鍵的是,這次行動無疑是對聯合國權威的挑戰,即否定了聯合國的領導地位。
換句話說,這就像是以色列對自己的臉打了自己一巴掌。
為什麽這麽說是呢?讓我們接著看下文。
聯合國是在1945年10月24日成立的,它是現今世界上最具普遍性、權威性和代表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聯合國不僅是二戰後國際秩序的象征,而且在冷戰及冷戰後國際關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換句話說,聯合國是二戰後國際秩序的基石。
包括以色列在內的世界各國,都是二戰後國際秩序的受益者。
自從公元70年以來,古代以色列人被羅馬人驅逐出巴勒斯坦地區後,以色列人民便一直未能建立起自己的國家。
然而,現代以色列國的合法性和法理依據,已不再源自古代神話傳說的經書,而是根源於擁有法理依據的聯合國檔和決議。
1947年,聯合國第181號決議得以透過,該決議決定將巴勒斯坦地區劃分為兩個獨立的國家,一個為以色列國,另一個為巴勒斯坦國。
正是依據這一決議,以色列於1948年宣布成立,至此終結了千年漂泊的以色列人民的命運。
換句話說,若不是聯合國合法決議的支持,以色列的建國依據也將不復存在。
倘若聯合國的權威性受到挑戰,那麽就等同於質疑了以色列建國的法理基礎。
因此,我們很容易理解,以色列如今襲擊聯合國維和部隊是多麽不明智的行為。
因為聯合國駐黎巴嫩維和部隊的建立和任務執行,同樣是基於聯合國決議。
而現在,以色列卻敢於直接襲擊聯合國維和部隊,這種行為顯然是對聯合國的蔑視,實質上是否認了聯合國的權威,同時也否定了聯合國第425號決議,即有關建立聯黎部隊的決議。
那麽,既然聯合國第425號決議遭到以色列的漠視,其他國家是否也可以質疑1947年聯合國第181號決議的存在呢?
目前,以色列作為聯合國的一員,不僅公開宣稱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不受歡迎」,而且還膽敢直接向聯合國部隊開火,令人費解的是,它竟然還未被驅逐出聯合國。
實在讓人難以置信。
大家可以設想一下,如果真主黨或哈馬斯這樣做了,將會面臨怎樣的後果。
然而,透過上面的描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以色列對聯合國的輕視實際上損害了它自身的利益,甚至動搖了其建國的基礎,可謂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