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劉亦菲忽然被頂上熱搜榜,不是因為她的作品有多驚艷,而是金鷹獎在第二輪評選中將她排除在入圍名單之外,而其中原因卻是源於她是美國人。
本來,這次金鷹獎評選,劉亦菲有兩部作品入圍,分別是【夢華錄】和【去有風的地方】,據說反響還不錯。
那麽為什麽忽然之間又把她刪除了呢(不僅是劉亦菲,這次受影響的,還有劉濤、斯琴高娃、陳沖等人)?因為金鷹獎評選規定的要求之一,就是參評者必須具備中國國籍,港澳台地區參評者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那麽就是說,之前雖然有規定,但是沒有認真執行。但是萬能的網友發現了這一紕漏,質疑舉辦方,所以官方在第二輪投票中刪除了相關人員的入圍資格。
雖然有網友為劉亦菲叫屈,說她自小就加入了外國籍,又不是出於本人意願。這個只能說,規定就是規定,對於參加遊戲的人來說,遵守規定是沒有道理講的。既然從小就加入了外國籍,為啥不在自己國家發展呢?
至於更多的中國籍演員,在國內打出名氣,賺大發了之後,都熱衷於花錢搞個外國國籍,但是工作賺錢依舊在國內,這肯定不是我們國家倡導的方向。限制這類人的工作機會,應該是理所當然的。
不然,還是會出現主旋律電影中,一幫外國人主演愛國者的狀況(哈哈,都知道說的是【建國大業】吧)。
如果實在覺得委屈,不妨建議金鷹獎主辦方,增設最佳外國人男女演員獎,這樣就各得其所、名正言順了。當年有個啥墨西哥的電視劇演員曾經獲得過金鷹獎最佳外國女演員獎的。
不過,相關部門還是要出台規定,今後國內作品的主要演員,外籍演員必須受到限制,讓中國本土演員得到更多的機會。這也是國際慣例,不然這些外籍演員為啥老是待在國內拍戲?他們自己國家的導演觀眾不認可他們、不要他們演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