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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陸遊手劄為例:古人書信中為何經常不寫滿就另起一行,有何講究

2024-05-11國風

文/楊中濤

經常有書友問起這樣一個問題:在古人的手劄(書信)中,明明很多行並沒有寫到紙張的底部,就另起一行了。這種方式看上去有點浪費紙張啊!這樣做是寫信人隨意安排,還是有什麽講究?

對於這個問題,有人甚至回答,這樣做是為了整體效果上顯得更為錯落有致,是為了章法上的美觀。這種回答,就是典型的不懂裝懂並誤導他人了。

要講清楚這個問題,最有效的辦法,還是拿一則古人的信劄(內容還不能太短,太短了還是不容易將問題講清楚)墨跡來作為具體例子。

我們最近正好講到南宋陸遊(號放翁)的書法,那麽就拿放翁的一則手劄來作為例子。仔細看完這個例子後,你對於古人書信中為何經常不寫滿就另起一行的問題,應該也就明白得差不多了。

我們用來舉例的這則陸遊手劄,是他的【致原伯知府判院老兄】,其整體效果如下圖:

陸遊手劄【致原伯知府判院老兄】

這則手劄的釋文,如果按照原帖圖片上的書寫分行方式,就變成了下面這個樣子:

遊惶恐再拜上啟,

原伯 知府判院老兄台座:拜違

言侍 ,遂四閱月,區區懷仰,未嘗去心。即日秋清,共惟

典藩雍容,

神人 相助,

台候 萬福。遊八月下旬方能到武昌。道中勞費

百端,不自意達此。惟時時展誦

送行妙語 ,用自開釋耳。在當途見報,有

禾興之除 。今竊計奉

版輿 西來,開府久矣。不得為

使君 樽前客,命也!鄭推官佳士,當辱

知遇 。向經由時,

府境 頗苦僚。後來不至病歲否?

伯共 博士必已造朝久,舟中日聽小兒輩誦【左氏

博論】,殊嘆仰也。未由

參覲 ,惟萬萬

珍護 ,即膺

嚴近 之拜,不宣。遊惶恐再拜上啟,

原伯 知府判院老兄台座。

諸位請註意每行起首被加黑的詞語,然後再對照著圖片觀察,原手劄一共是19行,其中只有第3、6、14這三行是寫到了紙張的紙部,其他行都沒有寫滿。一行寫滿了,自然就要另起一行,與書寫的詞語沒有什麽關系。也就是說,第4、7、15行起首分別對應的「典藩」、「百端」和「博議」三個詞,都是因為自然寫滿行之後而緊接著在下一行書寫的內容,所以也談不上有什麽講究(當然了,如果正好碰上下一行的詞語正是需要另起一行,這種自然寫滿的方式,也沒有違背大原則,下面即將講到)。

陸遊手劄【致原伯知府判院老兄】

那也就是說,除了上面所說這三行屬於自然寫滿而緊接著書寫的詞語,其他並沒有自然寫滿就另起一行的做法,應該就是有講究的了?回答是:正是如此。我們來看一下:

第二行和最後一行是收信人「原伯知府判院老兄」,第14行起首「伯共」也是人名。人名得表示尊敬,不能將人名「壓」在字跡下面,所以要另起一行。

再看其他的另起一行開頭都是一些什麽詞語:言侍、神人、台候、送行妙語、禾興之除、版輿、使君、知遇、府境、參覲、珍護、嚴近。

這些詞語,絕大部份都是古代書信當中經常使用的敬辭或吉語,極個別詞語雖然並不是通用敬辭,但在該手劄的上下文語境上,也相當於是敬辭。既然是敬辭,也不能被「壓」在其他字下面,所以也要另起一行。

陸遊手劄【致原伯知府判院老兄】

所以古人書信中為何經常不寫滿就另起一行的標準答案就是:凡是遇到人名(尤其是需要表達尊敬之意的人名,多為書寫對方姓名中的字或號,因為不能直呼其名)、敬辭(或在書信語境中臨時充當敬辭),即使上一行並沒有寫滿,原則上都要另起一行。

細心的書友可能要問了:在放翁的這則手劄中,「鄭推官」和「小兒輩」也算涉及人名吧,為何沒有另起一行?答案是:小兒輩並非人名,且古代語境中,小兒輩也算不上是敬辭,所以無需另起一行。

「鄭推官」是人名。為何這兒沒有另起一行?這兒實際上是采取了一種變通方式:在人名的上方空出一個字的空間,也相當是於另起一行。

這種空上一格以作為另起一行的替代方式,在各種碑刻或墓誌銘石刻作品尤為常見:如果不這樣做,而是人名、敬辭都另起一行,那石碑或墓誌銘不但根本寫不下相應的內容,而且整塊石碑或墓誌銘石板的下半部份幾乎都是空白。

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