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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看不懂才是好書法嗎?書法不同於寫字,看懂只是一面

2024-04-13國風

當下中國書壇最大的爭議無外乎就是很多書法家的作品讓普通大眾無法看懂,規規矩矩的唐楷風格作品非常少,更多的是難以辨識的篆書、歪歪扭扭的隸書、筆法隨意的楷書、節奏激蕩的行書、滿屏淩亂的草書,這些作品閱讀起來都讓人感到非常困難,於是就有了這樣的疑問,難道只有讓人看不懂的書法才是好書法嗎?

對於提出這個問題的人來說,顯然並沒有分清楚寫字和書法之間的區別,依舊用文字的內容來衡量書法作品,將可閱讀、便於閱讀當成了評價書法的首要條件,這種觀點盡管非常普遍,但是卻是非常片面的。

文字就是用來進行溝通的抽象符號,因此文字必須能夠被閱讀,並且能夠被方便閱讀,這是對文字的基本要求,但是書法不是文字,書法是以文字為主要元素進行的藝術創作,書法所要表達的不一定是文字本身的含義,而是作者對所書文字的情感。

古人已經將書法和寫字區分的非常清楚,比如官員給上級或者皇帝寫的呈文、奏折,就必須用非常規整的正書字型來寫,所有的官方檔也要用正書字型來書寫,這都是以便於閱讀來體現嚴肅、尊重,在這樣的作品中不能以文字內容以外的任何形式傳達書者的情感。

而信劄、手稿等作品則更多的采用行書、草書,這樣的作品往往需要傾盡情感,因此不會太過拘束。而大多數的信劄、手稿都被後人當作書法精品來學習,因為人們能夠從中領悟到很高的藝術成份,沒有人會去臨摹一張聖旨,因為那類作品缺乏藝術營養。

並且古人寫的很多行書、草書作品也不是面向大眾的,也不去迎合普通大眾的閱讀需求,更多的是在專業群體中流轉,像狂草這類作品的可閱讀性更差,可見古人在進行書法創作時也沒有太過照顧文字的閱讀性。

在書法還處於實用性和藝術性共存的時代,古人已經開始區分寫字和書法了,如今書法的實用性已經被科技蠶食,正在進入純藝術的發展階段,書法將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書法與寫字之間的差距會更加明顯。

當然,一定要求書法不能夠被閱讀也是很偏激的,只能說書法作為一門藝術,會有豐富的展現形式,他可以有很多種方便閱讀的面貌,也可以有很多種不方便閱讀的面貌,總之書法的未來是多元化的,不會局限於某一種面貌。

非常可喜的是在當代中國書壇,書法的各種可能都有人去探索去發展,這讓書法風格不會陷入單調,極大的豐富了書法藝術,可以肯定的是當代書法已經開啟了又一個繁榮發展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