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檔節目上,於文文對李莎旻子說:「有的時候,真的不要去羨慕別人。我的獨立,是因為我有一個那樣的原生家庭。我喜歡住賓館,因為家裏沒有父母在。我會把酒店布置的跟家一樣。所以我喜歡定居在長沙,這裏有江景。更因為它整夜燈火通明,讓人不孤獨。」
那麽,如此年輕又有錢的於文文,為何會說出來這樣一段話呢?在於文文的陳述中,他講了自己小時候的經歷。
從小跟著姥姥生活,媽媽後來才將自己接到國外。那時於文文本以為可以和媽媽一起生活,得到母愛。但是,在遙遠的異國他鄉,母親每天都在外奔波,自己一天只能吃一個冷掉的麪包。
母親在外奔波,自然不會有什麽精力管女兒。自己一個人去學校,去外出散步。這一切都讓於文文迅速獨立成長了起來。
這就有了於文文說,和父母保持距離,互不打擾
當被問到多久沒和父母見面,她思索一番,說出了十年
但是,母親在異國一個人供於文文學習音樂,高昂的學費都願意給她支付。怎麽到了於文文嘴裏就變成了母親不管他呢?對親情淡漠,那母親的付出又算什麽呢?如果沒有培養她音樂,選擇陪伴她,那於文文現在又是否抱怨父母不去培養她呢?對此,你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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