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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自忠殉國,是在以死明誌嗎?這就太小看張自忠將軍了

2024-06-22台海

抗日名將張自忠殉國後,一直流傳著一種說法,說張自忠將軍是在以死明誌、以死贖罪。

明什麽「誌」?贖什麽「罪」呢?就是他背負的「漢奸」罵名。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後,第29軍奮起抵抗,但因雙方實力懸殊,北平危急,第29軍不得不退守保定,同時,軍長宋哲元為了拖延日軍,就派張自忠留在北京,和日本人交涉。

對這個任務,明眼人都知道是出力不討好的,很容易被情緒激動的民眾誤認為是在和日本人勾結,張自忠的老戰友劉汝明也勸他說,你如果留下,就是在跳火坑。

但是,為了29軍的大局,必須要有人留下,張自忠雖然知道這個後果,但是他別無選擇,即使被誤認為是漢奸,也要扛住這個壓力,為29軍爭取時間!

果然,不出所料,張自忠在北平與日本人交涉期間,全國輿論嘩然,紛紛痛罵張自忠是「漢奸」,報紙也稱他是「張逆自忠」,連他的老家也受到了牽連,哥哥受不了侮辱,選擇了上吊。

後來,張自忠離開北平去南京,路過徐州時,被老百姓發現了,要抓他泄憤,多虧秦德純保護著他,把他鎖在火車上的廁所裏,才沒有被老百姓抓去。

到了南京後,張自忠受到了長時間的「審查」,多虧有宋哲元極力保證,張自忠才沒有被判刑,重新回到了部隊,擔任第59軍軍長,參加抗日。

不過,「漢奸」的罵名是不會那麽容易洗脫的,張自忠就是背著這個罵名,參加了抗戰。

在山東臨沂保衛戰中,張自忠對部下們說: 「中國之所以鬧到這個地步,完全是軍人的罪惡,我們今天要想洗刷身上的罪惡,完成對於國家的任務,就只有一條路,去死,早點死,早點光榮地死!」

在棗宜會戰中,張自忠再次對部下們說: 「國家到了如此地步,除我等為其死,毫無其他辦法。更相信,只要我等能本此決心,我們國家及我五千年歷史之民族,決不至亡於區區三島倭奴之手!為國家民族死之決心,海不清,石不爛,決不半點改變!」

可見,張自忠已經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了,甚至要「以死明誌」、「以死報國」!

1940年5月16日,張自忠與日軍拼盡了最後一滴血,壯烈殉國,年僅49歲。

在張自忠將軍的追悼會上,蔣介石特地寫了一篇祭文,其中寫道: 「藎忱(張自忠字藎忱)前主察政,後長津市,皆以身當樽俎折沖之交,忍痛含垢,與敵周旋。眾謗群疑,無所搖奪,而未嘗以一語自明。惟中正獨知其苦衷與枉曲,乃特加愛護矜全,而猶為全國人士所不諒也。迨抗戰既起,義奮超群,所向無前,然後知其忠義之性,卓越尋常,而其忍辱負重,殺敵致果之概,乃大白於世。」

可見,連蔣介石都認為,張自忠這是在「以死明誌」,直到他壯烈殉國,真相才「大白於天下」。

那麽,真的是這樣嗎?其實未必。

張自忠的女兒張廉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過去有人說,父親的犧牲是因曾被誤解,受到恥辱,而以死來表清白,一定要犧牲在戰場,現在還有類似的說法,我認為這是不準確的。」

在張廉雲看來,父親出生於孔孟之鄉,從小就形成了「忠君報國」的思想,是絕不會當漢奸的,他在北平時期做的事,也是為了29軍的大局,絕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國家民族的事,所以,他堅信自己不是什麽「漢奸」,自然也不需要什麽「以死明誌」、「以死贖罪」。

本來就沒有「罪」,又何必要「贖」?

至於張自忠後來每次作戰前都要抱定「必死」的決心,張廉雲也認為,這並不是外界以為的張自忠想要「以死明誌」,而是張自忠作為一名中國軍人,在大敵當前的情況下,激勵部下們誓死不退、鐵血報國的手段。

當時的日軍,戰鬥力非常強悍,是以往的軍閥混戰中沒有遇到過的,無論是兵員素質還是武器裝備,都是中國軍隊不能比的,因此,張自忠必須要用這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手段,激勵部下們奮勇殺敵,抱定「必死」的決心,才能不被日軍嚇倒!

其實,這不光是張自忠的做法,也是當時很多抗日名將的做法,既然在客觀條件上不是日軍的對手,那麽就要在精神上壓倒對手,才能有一點勝算。

正如張自忠將軍在信中所說: 「國家到了如此地步,除我等為其死,毫無其他辦法,更相信只要我等能本此決心,我們的國家及我五千年歷史之民族,決不致亡於區區三島倭奴之手!」

應該說,張廉雲的說法是對的,張自忠如果只是為了洗刷自己的冤屈,就「以死明誌」、「以死贖罪」,那就太小看張將軍了,在真正的軍人面前,個人的得失只是小事,為國家盡忠、為民族爭氣,才是他們最看重的!

(參考資料:【張自忠傳】【中國經濟周刊】【傳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