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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91億新台幣!台南光電弊案偵結 黃偉哲全身而退

2024-04-27台海

華夏經緯網4月27日訊: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南檢方偵辦光電弊案,查出力旸集團總裁古盛輝為規避繁瑣審查程式、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涉與時任台經濟部門「能源局」組長林文信、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淩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圖利五天公司違規透過設定案場,估算20年售電收入逾91億元(新台幣,下同),檢方26日依貪汙等罪起訴15名官商,台南市長黃偉哲則全身而退。

起訴指出,陳凱淩等人配合力旸集團關說,甚更施壓同仁,損害民眾對公務機關的信賴,古盛輝以「政院」顧問之姿,私下或帶領高階主管向相關部門喬事,施壓公務機關,犯後卸責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指出,為厘清相關案情,檢察官今年2月29日以證人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但依目前調查人證、物證,無積極證據足認黃偉哲涉案。

檢方指出,兩年前因偵辦公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出租設定太陽光電發電器材使用涉侵占案,發現力旸集團在台南七股一帶從事土地整合過程疑涉不法,專案小組共搜尋68處地點,查扣證物及現金3780萬元。

起訴指出,古盛輝為使集團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五間公司(五天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林文信、陳凱淩等公務人員共謀解套方法。

當時「小二甲」變更作光電使用的開發案大增,造成農地破碎及使用爭議,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改制前的台「農委會」於2020年7月公布,除符合其增訂要點但書規定外,已不再同意「小二甲」申請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

古盛輝等人明知,同年8月後以五天公司名義申請「小二甲」案每場平均不符合規定,為求審查中的「小二甲」解套透過、不受禁令影響而繼續送件,因此向台經濟部門「能源局」、台南市經發局關說請托,出具7月31日前與地主簽署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等證明檔,即可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

林文信、陳凱淩明知力旸集團將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且當時已是2021年度,不符作業規定,竟因古盛輝不斷施壓,應允其提議,並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逐步將力旸集團申請案件,納入2020年計劃認定樣態內。

力旸集團還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向台南市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檔,使五天公司經單位稽核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並由陳凱淩指示承辦人認定力旸集團補件資料及陸續申請興辦事業與農變說明書,均符合該計劃審認樣態,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

台經濟部門「能源局」也據此辦理後續審查作業,核發電業籌設特許及農地變更使用同意函,由台南市經發局核發五天公司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使五天公司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支出的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劃書費用約830萬元,圖得可繼續利用承租的土地設定太陽能光電用益狀態,不法利益估計91億26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