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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寧發揮出色無可爭議,可是這個動作,真的就是違體

2024-10-14體育

廣東隊和山西隊的新賽季首場比賽,在進行到第三節還剩下3分06秒的時候,廣東隊外援巴頓突破上籃,山西隊球員張寧過來一次補防,把巴頓絆倒並且飛了出去。

隨後裁判經過錄像回放,確認了張寧為違體犯規。

當時,關於這個動作本身,張寧還和廣東隊主教練杜鋒在場邊爭執了起來。

包括,賽後也有不少球迷也對這個動作進行了爭論。

那麽接下來,咱們就圍繞這個動作展開說一說。

首先,這個動作確實是一個無可爭議的「違體犯規」。

因為巴頓突破上籃的動作已經做出來了,並且已經起跳了。

這個時候,作為防守球員,只有兩個選擇。

第一,提前有了預判,站好了位置。

第二,乖乖的站在一邊不要動。

而張寧卻做出了第三種選擇,那就是趁著巴頓起跳之後,直接撲了過去。

這個就很不合適了。

而且,透過回放的慢鏡頭顯示,張寧的腳勾到了巴頓的腳。

所以,這就導致了巴頓的起跳之後,瞬間失去了平衡,然後重重朝向球架摔去。

就是因為這一下,臨場的裁判,給出了明確的違體犯規判罰。

也是因為這一下,杜鋒站在場邊對著張寧情緒激動。

其次,張寧確實不是故意的。

每每遇到這個時刻,就會有相當大一部份球迷站出來:某某某,不是故意的。

以此來證明犯規人的「球品」。

這一次,也不例外。

不少球迷紛紛「站隊」張寧,表示,他真的沒有任何惡意。

在做出那個動作之後,他自己也意識到了不對,第一時間就進行「收了」。

然後,當巴頓摔倒之後,他也做出了「歉意」的手勢,趕緊跑過去探明情況。

從這一系列反應來看,他確實不是故意的。

但是,籃球賽場上的一切判罰,都是從「結果」來去認定的。

張寧確實出現在了不該出現的位置,加上做出了不該做出的動作。

這個沒什麽好多說的。

至於是不是故意的,不是能夠左右判罰的依據。

說句不好聽的話,幸虧不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麽就不是違體犯規那麽簡單了,可能當時直接就給「奪權」了。

最後,個人想說一點,沒必要糾結這個問題。

犯規就是犯規,違體就是違體。

過去幾年的國際大賽已經很好的證明了這一點,咱們的球員到了國際大賽,對於規則的理解是有非常大偏差的。

這個真的是太不應該,也太「業余」了。

為了能夠更好的和FIBA規則接軌,咱們的聯賽裁判就要從嚴執裁。

畢竟,到了國際賽場之上,那的裁判可不會聽咱們的理由,只會管他看到的。

所以,咱們的球員還是要認真學習籃球規則,時刻嚴格要求自己在場上的動作。

爭取,能夠比CBA的這些裁判們更加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