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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壇高層觸目驚心的腐敗

2024-10-10體育

這篇文章最開始是登在【方圓雜誌】上的,原來的題目是【中國體壇高層觸目驚心的腐敗】。

最高檢主管的內刊【方圓雜誌】,曾經披露過中國體壇高管令人觸目驚心的腐敗真相。

文章提到,在中國體育界有各種各樣的腐敗亂象。有些體育官員呢,他們一方面能帶著隊員在國內外賽事裏取得很棒的成績,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小圈子裏有權威,說話有分量。由於沒人監督,他們對運動員有很大的決定權,就像掌握著運動員的「生殺」大權一樣,甚至還會操縱比賽,把腐敗行為藏在金牌的光環後面。在一些優勢專案裏,長期有這樣的情況:讓你上場就能拿金牌,不讓你上就沒機會出名;在那些水平一般的專案中,因為選拔機制存在壟斷、不透明的問題,也有「不花錢就難入選」的這種潛規則。

這篇文章提到,每一屆國家足球隊隊員的大名單都飽受是非爭議,中紀委網站都發過文章批評中國足球管理亂得很。這幾年,一些專案有好成績,就把一些問題給掩蓋住了。少數體育官員借著自己的影響力和權力,成了重要比賽結果的操縱者。而且在賽事管理方面,已經有了很大的「利益鏈」,賽事審批權變成了撈部門灰色利益的手段。姚明在「全國兩會」的時候提過一個提案,建議「取消賽事審批」,因為賽事審批費怎麽收、怎麽用,外界根本沒法監控,這是個灰色地帶,很容易產生腐敗現象。

中國體壇高層的腐敗令人觸目驚心。

從早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再到「金哨」陸俊入獄,還有現在國家韻律泳領隊俞麗、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被提起公訴,中國體壇在過去30年裏成績確實很輝煌,可各種腐敗亂象和有關體育「能人」的爭議從來沒斷過。

在中國體育界,好多金牌專案背後都有像俞麗這樣的人。

一方面,他們帶著隊員在國內外的賽事裏取得了很牛的成績,給競技體育的發展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勞。

而從另一方面來講,他們在自己的圈子裏有很高的權威,說話也很有分量。由於缺少監督,他們能決定運動員的「命運」,甚至還操控比賽,把各種腐敗的事都藏在金牌的光環背後。

中央巡視組進駐國家體育總局之後,俞麗是第一個被帶走調查的官員。隨後,在2015年5月的時候,國家體育總局單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馬術協會副主席沈利紅被帶走調查了。

2015年8月4日,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潘誌琛,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組織調查了。到了2016年4月,檢察機關針對潘誌琛的受賄罪進行立案偵查。

2015年9月的時候,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肖天存在嚴重違紀的問題,中紀委對這個事兒進行了立案審查。到了2016年9月1日,肖天受賄這案子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

檢察機關指控,肖天收受相關人員財物,折合人民幣總共796萬多元。

肖天1957年出生,是安徽蚌埠人。他以前是安徽省擊劍隊的運動員,1977年考進北京體院(也就是現在的北京體育大學),1981年被分配到當時的國家體委工作。他當過老山單車擊劍中心擊劍處處長、老山單車擊劍中心主任(正廳級)等職務。2005年8月開始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6年12月26日,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受賄案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肖天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還得交罰金50萬元人民幣。肖天受賄得來的財物要被追繳,然後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後查明:1997年到2014年期間,被告人肖天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競技體育司司長、局長助理、副局長這些職務的時候,他利用職務帶來的便利,或者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地位產生的便利條件,借助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在職務上的行為,給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包、賽事承辦、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事情上提供了幫忙。他自己直接或者透過別人索要、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的財物,總共折合人民幣796萬多元。

有分析指出,國家體育總局局長換人之後,中國體壇說不定就要開啟反腐大幕了。

其實呢,早在2009年的時候,中國足球有賭球、假球之類的好多黑幕。最高檢就指定遼寧省檢察院搞個專案組,在中國足壇開展了一場為期3年的「反賭打黑」專項行動。當時好幾百人被帶到遼寧去協助調查,最後有57個人被法律制裁了。這次整頓的效果很不錯,在一段時間裏把職業足球裏的「假」「賭」「黑」現象給遏制住了。

在咱們國家的體育界,現在存在著腐敗現象。這腐敗一方面是社會上不良風氣延伸到體育這個領域的一種體現,另一方面呢,也是中國體育在職業化發展行程裏自身就有的那些「潛規則」所導致的。

清華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體育法學研究會理事田思源表示,體育領域的行風行紀問題存在好長時間了,形式也有不少。像這些年出現的「假球」「黑哨」「賭球」「使用興奮劑」「運動員選拔有黑幕」「選手年齡造假」「操縱比賽」「明星運動員商業代言有糾紛」之類的事兒慢慢被大眾知曉。體育界的違紀違法情況,不但讓很多官員被腐蝕了,從國家的角度看,也極大地阻礙了中國體育改革和體育事業的發展。

讓你參賽,你就能拿金牌;不讓你參賽,你就沒名氣。

2014年7月28日的時候,中央第十一巡視組進入國家體育總局開始巡視工作。這一輪巡視完了之後,從俞麗開始,總局有不少官員一個接一個地被查,好多地方的一些裁判員、教練員也被帶走去協助調查了,很多體育方面的「潛規則」就一個個地暴露出來了。

我發現,巡視組給體育總局反饋了不少巡視意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運動員、裁判員選拔選派不規範、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田思源分析說,中國競技體育發展了這麽多年,在一些王牌優勢專案裏,有這樣一種情況:「讓你參加就能拿金牌,不讓你參加就沒名氣」,這是一種誘惑;在水平一般的專案上,由於選拔機制存在壟斷和不透明的情況,也有「不花錢就很難入選」這樣的潛規則。

俞麗利用職權影響隊員進國家隊這種事不是個例。【體壇周報】報道過,當時和俞麗一塊被中紀委帶走的還有國家舉重隊的一位王牌教練,這個教練跟2012年倫敦奧運會中國舉重隊的一樁醜聞有關。

中國舉重隊向來是奧運會上拿金牌的「大戶」。不過在倫敦奧運會女子53公斤級的舉重比賽裏,湖北有個沒什麽名氣的選手叫周俊,她三次抓舉都失敗了,這讓中國舉重隊創下了在奧運會歷史上最差的成績。在周俊之前的13名舉重選手,總共拿到了12金1銀呢。

當時,國內成績比周俊好的選手有不少,那周俊怎麽就獲得奧運會參賽資格了呢?周俊抓舉失敗後,很多媒體就把核心問題指向了中國體育深層次的那些問題,像選拔機制、省市平衡、利益照顧等等。

北京奧運會的時候,中國派出了4名女舉運動員,結果這4個人都拿了金牌。女舉的實力特別強,所以只要能進女子舉重國家隊,還能代表國家參加比賽的話,那就差不多能拿到金牌了,這樣一來國內的選拔競爭就特別激烈。

在這種地方爭利益、有糾葛的情況下,湖北體育局覺得周俊訓練比其他運動員強,就堅持「保送」周俊去參賽。國家舉重隊高層呢,為了照顧湖北這個「奧運名額」,結果就出意外了。

周俊「交白卷」,這被看作是不透明選拔機制產生的「惡果」。

有業內人士透露,在競技體育裏,實力雖然是最關鍵的,不過在很多具有絕對優勢的專案上,不管派誰去都能拿到獎牌時,國家隊運動員的選拔就變成了一個關系到很多利益的問題,這樣就更容易出現一些私底下的權錢交易了。

哪怕像中國足球這種「丟人」的專案,也腐敗到了極點,每一屆國家隊隊員的大名單都滿是是非爭議,就連中紀委網站都發過文章批評中國足球的管理亂相。

乒乓球選手唐娜13歲就進了國家青年隊,1996年還拿了全國青少年錦標賽的冠軍。她在國家隊的時候沒機會參加世界錦標賽和奧運會,後來就改了國籍,跑到南韓打球去了。再後來在南韓乒乓球錦標賽上,她一場沒輸,10戰全勝,女單排第一。

在中國我根本不會有機會。中國乒乓球協會不是搞選拔賽,而是事先就指定那些有潛力的選手集中培養。唐娜代表南韓隊參加國際比賽之後,就「炮轟」中國國家隊選拔制度不公平,還說「現在南韓是我的祖國……希望能在奧運會上拿第一名」,這讓國內外輿論都炸開了鍋。

體育總局裏,各個專案中心的選拔機制和規定都有差別。有些專案是主教練定國家隊名單,有些專案則是中心主管領導作主,選拔過程不公開,結果也不公示,亂得很。田思源對比說,國外競技體育就全看運動員自身實力了,像搞職業聯賽或者由第三方組織公開選拔比賽那樣,不管平時成績如何,要是在選拔比賽裏進不了決賽或者拿不到好名次,那就參加不了奧運會。

中央巡視組以前也點名提到過「運動員、裁判員選拔選派不公開透明,尋租現象比較嚴重」的情況。專項巡視完之後,體育總局制定了【國家隊運動員、教練員選拔與監督工作管理規定】。體育總局要求各個運動專案管理中心、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依據這個規定去制定各專案的實施細則。要按照專案自身的特點,把各專案國家隊運動員、教練員以及全國體育競賽裁判員選拔選派和監督工作的操作辦法、程式還有違規處罰措施進一步細化,經過體育總局稽核之後就公布施行。

「重要的是,選拔過程得公開透明,結果得公示,還得接受社會監督。」田思源說道。

比賽被操縱、金牌「內定」。

在體壇,圈內人士覺得操縱比賽是腐敗現象中的第二大「惡疾」。

近些年來,在一些專案取得好成績的光環掩蓋下,有少數體育官員借助自身的影響力和權力,變成了重要比賽結果的操縱者。

在第十二屆全運會的時候,為了讓東道主遼寧隊能完成「金牌任務」,國家韻律泳隊以前的負責人俞麗,先後收了遼寧遊泳中心主任給的20萬賄賂,就因為這個,韻律泳專案出現了很嚴重的打分爭議。

在這場風波裏,有不少證據都指向俞麗,大家覺得她有「操控比賽」的重大嫌疑。

後來,在跳水界特別有名的國際級裁判林某跟媒體說:「跳水裁判就跟傀儡似的。上頭要是想讓誰拿金牌,就會暗示裁判多給這人打分,把其他對手的分壓低。只要上面有暗示了,想整人那太容易了。比賽的時候有不少替補裁判呢,你要是不聽話,就不用你了,好多人都在那兒等著呢。」

【方圓】記者從一位體育界知情人士那兒得知,像跳水、韻律泳、體操這類主觀打分的專案,沒有統一計量的客觀標準,裁判的主觀判斷占比很大。而且部份專案的內部人員影響力非常大,這就使得「暗箱操作」有了更多可能。

一提到體壇的腐敗現象,中國足球常常被視作反面例子。要是說起操縱比賽的腐敗情況,中超足球聯賽肯定是最嚴重的。「賄賂高層官員,收買裁判,有時連對手也收買,去踢假球、黑球,這都是一些足球俱樂部常用的手段。」

謝亞龍、南勇、楊一民這三位中國足協前主(副)主席,都因為操縱足球比賽、收受他人賄賂而被抓進監獄了。還有那個有名的「金哨」裁判陸俊,被刑拘之後他交代,從2011年全運會足球比賽的時候就開始跟足協的官員勾結起來吹假球了。

還有些省份,為了多拿金牌,私下裏搞利益交易。知情人士舉了個例子,在某年冬運會男子速滑比賽時,兩隊的四名選手按順序一圈圈地滑,根本看不到短道速滑那種沖刺、追趕的刺激畫面,現場觀眾都喊「太假了」。

冬運會男子速滑賽場上出現的這一「奇景」,被業內人士理解為「金牌內定」。為啥呢?因為這場比賽內幕復雜,依照比賽規則,領先選手奪冠對兩隊都有好處。

好多比賽都有很明顯被人操縱的跡象,這既不符合體育道德,還在挑釁觀眾的智商呢,可大眾對這種情況也沒啥辦法。所以得組建專門的體育行風監督隊伍,這支隊伍得脫離體育主管部門的管控,完全采用社會監督的方式,這樣比賽才能幹凈純粹。」田思源提議道。

賽事的審批和經營都很混亂。

在中國體育的發展行程中,當下還存在著一個特別大的體制方面的阻礙,這一阻礙就是賽事審批。不管是大型的運動會、錦標賽的舉辦,還是民間那種小型的商業賽事,都得經過體育主管部門審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在接受【方圓】記者采訪時表示,只要有賽事,體育主管部門就會收取不少的審批管理費,可又不給予實質性的服務,這實際上就是一種變了樣的「權力尋租」。

喬新生說,企業辦個三人籃球賽都得讓籃協審批,這太荒唐了,國外可沒這種事。國際上像奧運會、NBA這些賽事都是非政府機構辦的,體育賽事就靠市場化運作,哪有官方審批這一說。他還對比說,這麽多年了,體育總局和各地體育主管部門在賽事管理這塊兒已經有了很大的「利益鏈」,賽事審批權都成了部門謀取灰色利益的工具了。

籃球明星、全國政協委員姚明,曾在「全國兩會」上針對賽事審批提出提案,建議「取消賽事審批」。

姚明覺得,賽事審批費咋收、咋用,成了外界沒法監督的灰色地帶。各個運動專案的管理中心常常收取管理費,收費標準也各有不同,這裏面可能就會產生腐敗現象。體育管理部門用行政手段幹擾了資源配置,這些資源原本是可以讓市場來調配的,這在客觀上造成了壟斷,抑制了一些市場主體辦賽的積極性和良性競爭,嚴重打擊了社會力量辦體育的熱情,實際上就是人為設定了辦賽的「門檻」。

姚明覺得,到了現在這個發展時期,體育賽事審批已經沒有必然存在的理由了。姚明的這個提議被當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所采納,不過業內人士表示,各級體育部門實行賽事審批制度好多年了,要從內部進行改革,把這塊「利益蛋糕」拿掉,肯定會非常困難。

中央巡視組指出「賽事審批不規範、不透明,部門利益凸顯」這些問題後,體育總局才不得不整改表態:「把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取消,除了全國運動會、全國冬季運動會、全國青年運動會等全國綜合性運動會,還有涉及國家安全、政治、軍事、外交等少數特殊類別的體育賽事之外,剩下的賽事都不用審批了。」

除了賽事審批,業內人士還提到,有些商業賽事經營得也特別亂。就像在中國足球的一連串腐敗醜聞裏,足協官員在和贊助商洽談的時候搞利益輸送這種事一直傳得很厲害,體育賽事經營都成了部份官員撈錢的手段了。

喬新生建議,要想防止賽事審批和經營時出現腐敗,就得從改革體制這塊兒開始,體育部門得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權力要是下放到市場了,體育官員就沒尋租的空間了。

根本因素:「四不像」的體制,還有權力集中。

【方圓】記者采訪了多名業內人士和專家,他們都表示,不管是賽事審批、經營裏的「貓膩」,還是運動員、教練員選拔時的亂象,又或者比賽裏各種弄虛作假的情況,說到底,根本原因就是現行體育管理體制讓權力太集中了。

在現行體制裏,體育總局下屬的各個專案中心,既是行政機構,又是事業單位,還身兼社團角色,部份中心甚至還營運企業,這簡直就是個「四不像」的體制。喬新生打比方說,這種把行政、事業、社團、企業集於一身的管理體制有很大的行政權力,從行業法規條文的制定,到運動員、教練的選拔,從體育賽事的審批,到體育活動的舉辦,從賽事糾紛的判定,再到體育獎金的發放,競技體育發展得很快,這給各個專案中心帶來了不少潛在的可觀收益。

喬新生覺得,處在「四不像」體制裏的各個專案中心,有著行政機構和社團等多種身份。它們不斷加強自己在行政權力、經濟利益這兩方面的控制,而這恰恰是體壇滋生腐敗的溫床。

記者發現,在國家這一層面,體育總局和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兩塊牌子,人員卻是同一套。記者登入體育總局的網站後看到,總局下面設有很多協會。其中,奧運專案的協會有籃球、田徑、乒乓球、摔角、網球、體操、擊劍、射擊、排球等數十家;非奧運專案的協會有飛鏢、壁球、電子競技、航空運動、釣魚、武術、龍獅、摩托、撞球、龍舟、門球、信鴿、橋牌等數十家。

喬新生介紹說,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裏,那些受國際體育單項聯合會管的單項體育協會,都是社會團體,不是政府機構。有些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的章程明確規定,各國單項協會在運作時不許有行政幹預。中國的體育管理體制有自己的特殊之處,從計劃經濟時候開始,為了發展國家體育事業,各專案協會直接歸體育行政機構管,在一起辦公,集中行使權力,到現在就形成了「政企一家、管辦不分」的情況。

中國足球搞職業化發展都二十年了,市場運作走的是商業化路子,可管理卻是行政體制那一套。這種行政管理主導市場化運作的「雙軌制」,讓足球聯賽裏難免出現「官商勾結」「假球黑哨」這類醜聞。有評論指出,這麽大一個國家,足球水平老是提不上去,就是這種體育體制有「先天性缺陷」。

「管辦不分」還有一個體制上的毛病,就是體育官員兼職的情況很嚴重。就像出了事的體育界大人物肖天,他除了是體育總局副局長之外,還兼任著中國奧委會副主席、國際擊劍聯合會終身榮譽委員、中國擊劍協會主席、中國滑冰協會主席、中國馬術協會主席、中國體育戰略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籃聯副主席等好多職務呢。

這就給官商勾結、錢權交易留出了空子。要是體育經紀人或者賽事主辦者在體育商業活動裏賺錢,那沒什麽不對的;可要是一個兼職的體育行政官員幹這些事,那他拿酬勞的行為肯定是違反紀律和法律的。喬新生分析說,只有改革體制、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才能夠徹底解決問題。

中央巡視組組長張化為針對體育腐敗也提過建議:在體育管理體制改革上要有新突破,好好解決行政、事業、社團、企業界限不清的問題,做到政事、政社、政企分開,管辦分開,把幹部在協會、企業大量兼職這類問題規範好。

改變「金牌至上」這種錯誤的政績觀。

田思源覺得,要想杜絕體壇腐敗,除了體制方面的因素外,從體育總局到地方體育局,都得扭轉「金牌至上」這種錯誤的政績觀。

中國現在競技體育的執行模式還有考核體系都是奔著金牌去的。金牌數量的多少,和地方體育官員的升遷、運動員的前途、教練員的獎金這些利益方面直接相關,這種把金牌看得最重的政績觀已經把頑強拼搏、追求卓越的體育精神嚴重扭曲了。」田思源告訴【方圓】記者。

中央巡視組指出過,金牌能帶來政治榮譽和經濟利益,就因為這個,有少數領導幹部的政績觀完全錯了。他們只看運動成績和金牌數量,卻不重視對運動員、教練員的教育、引導,管理也不嚴格,還可能給了錯誤的政策方向。這樣一來,少數運動員、教練員在賽場上為了出成績就啥手段都用,公然不遵守體育精神和體育道德,甚至冒險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拿全運會來說,田思源發現,全運會一直都是各個體育局競爭的主要地方。一塊獎牌背後關聯著全國各省、市、自治區體育局價值好幾個億的「利益大蛋糕」。每到全運會快要開始的時候,有些省份,特別是舉辦全運會的東道主,就會開始給下面布置「金牌指標」,從省體育局到各個專案中心,再到教練和運動員,一級一級往下傳。因為金牌帶來的政治榮譽和經濟利益,有些地方的體育部門常常會使用各種不正當手段,所以賽場上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黑幕怪事」和不良風氣。

浙江省前體育局局長陳培德,他被大家譽為體壇的「反黑鬥士」。他以前很犀利地講過:「體育界存在一種腐敗,這種腐敗只有體育界才有,其他領域都沒有,說的就是競賽方面的腐敗。競賽中的腐敗不是某一個人的事,常常是集體、組織,甚至是政府層面的行為。」

田思源表示,體育精神追求的是更高、更快、更強,不過這得在公平、公正、陽光的條件下才行。在賽場上,金牌從某種意義上講能體現一個國家的體育水平,可公平正義更能代表國家的體育形象。要是為了金牌就出現體壇腐敗現象,這不但和體育最初的精神價值相悖,還抹黑了中國的體育形象。

民眾討厭的不是金牌榜,而是為了拿金牌出現的各種腐敗行為。重要的是改變以金牌為方向的體育考核和發展模式,只有構建起科學、全面的體育發展評價體系,「金牌至上」的觀念才會消失。田思源表示。

讓體育的改革發展步入法制軌域。

法治建設對防止和遏制體壇腐敗特別重要。田思源覺得,中國現在的體育法治狀況有「四化」的不足,就是立法遲延、執法帶著利益目的、監督只是走形式、司法被邊緣化,「構建一個能有效防範和治理體壇腐敗的體系是當務之急」。

【體育法】是行業根本法,裏面大多是原則性的規定。像操縱比賽、仲裁糾紛、運動員和裁判選拔這些事,都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現有的體育法律體系,還不能有效止住體育腐敗現象的蔓延,離依法治體還差得遠呢。田思源提議,立法機關得趕緊修改【體育法】,制定【職業體育條例】【體育競賽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之類的法律規範,這樣就能明確職業體育裏違紀、違法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把職業體育管理體制也完善一下。

喬新生說,現在體壇的腐敗大多出在競技方面,所以得從利益導向、利益分配、利益懲罰這些方面構建起競技體育反腐的約束機制。一方面呢,要重點解決運動員選拔、裁判打分、賽事審批等環節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要在體育事業「去行政化」上多花些心思,從全民體育、群眾體育等多個角度制定體育發展的科學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