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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消防通告不得占用架空層停放電動車!嚴禁帶電池入戶充電

2024-03-03辟謠

3月2日,南都記者獲悉,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釋出關於做好居民住宅火災防範的通告,其中提到加強電動車輛管理,包括室外設定的電動單車集中停放區域及其停車棚不能與居民住宅樓、自建房的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不得占用架空層、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

通告指出,江蘇省南京市雨花台區居民樓「2·23」火災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為有效防範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廣大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釋出此通告。

通告要求,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影響人員疏散的區域停放電動單車或為電動單車充電。嚴禁電動單車在住宅內和陽台部位充電,嚴禁攜帶電池入戶充電。嚴禁私拉亂接充電路線為電動單車充電。室外設定的電動單車集中停放區域及其停車棚不能與居民住宅樓、自建房的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不得占用架空層、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在建築物內部設定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時,應按照消防技術規範要求,與其他區域進行有效防火分隔。

通告還明確,樓道、通道、陽台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影響人員逃生疏散。外窗和陽台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確實需要的應設定易從內部開啟的應急出口(長寬不低於1 米*0.8米),並根據樓層高低選配逃生軟梯、緩降器等輔助逃生設施,作為緊急情況下的逃生通道。嚴禁將私家車停放在小區出入口、消防車通道及消防撲救面,以免影響消防車輛通行而延誤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

采寫:南都記者 馬輝 通訊員 粵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