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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制售假表仿真度高達95%,手表廠員工幫解決技術難題

2024-06-12辟謠

他發現假冒奢侈品牌手表利潤可觀,便組建起產供銷一條龍的犯罪團伙,制售的假表仿真度高達95%,堪稱高仿手表中的「天花板」——

價值10萬元的名表4800元能買到?

明知制假售假是違法犯罪行為,仍抱著僥幸心理組建團伙專門制售假冒「ROLEX」(勞力士)手表,並將這些假表銷至全國29個省、市甚至歐美東南亞等地,不到6年的時間涉案金額高達3.32億元。經江蘇省鎮江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以下簡稱「鎮江經開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許某俊、莊某寬、侯某雁、蔡某興、曾某豐等14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各並處罰金5000萬元至6萬元;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汪某、余某然等12人有期徒刑五年七個月至二年,部份宣告緩刑,各並處罰金300萬元至13萬元。

4月25日,在最高檢召開的「深化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 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新聞釋出會上,該案被作為全國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重點釋出,並被寫入了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年度報告(2023)。

4800元買的「勞力士」

看起來與正品無異

2020年3月,家住鎮江市的張先生在瀏覽微信朋友圈時,看到了一條銷售手表的廣告:某款網上售價10萬元以上的「ROLEX」(勞力士)手表,在微信朋友圈的標價才5000多元。

涉案假表。

對這款手表心儀已久的張先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便抱著試試看的心理聯系了賣家,賣家表示這款手表為高仿產品。為了在朋友面前撐場面,張先生還是決定買一塊戴戴。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雙方以4800元的價格成交,並約定先付定金800元,尾款采用貨到付款的方式支付。

交付定金不久,張先生便收到了賣家寄過來的「ROLEX」(勞力士)手表。開啟包裝盒,張先生欣喜地發現,這款手表看起來和正品沒有任何區別,而且連表卡、說明書、香港商場刷卡POS單等內容也一應俱全。眼前的一切,讓張先生感覺自己像是撿到了寶,便爽快地付了尾款。

然而,手表戴了還不到一個月,上面鑲的一個小鉆便掉了下來。當張先生聯系賣家換貨、退款時,被對方一口回絕。張先生對此深感不滿,一氣之下便報了警。

張先生的遭遇不是個案,偵查機關隨後陸續接到鎮江市民多起類似報案。與此同時,瑞士某知名鐘表集團駐中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亦向偵查機關報案,稱網上有大量假冒其代理的「ROLEX」(勞力士)手表售賣,嚴重影響其品牌形象並給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偵查機關經初查發現,這些假表的來源都指向同一個賣家——余某然。進一步調查後,偵查機關發現,余某然只是某特大制售假表團伙中的一環。2021年2月19日,偵查機關經大量前期初查,對余某然等人立案偵查,並於同年4月出動170余名警力在多地實施同步收網行動,累計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人,扣押「ROLEX」(勞力士)等品牌假表7200余件、假表配件10萬余件、生產磨具10套、數碼機床7台。

1∶1復刻仿制

仿真度高達95%

隨著偵查活動的深入,一個以許某俊等人為首的特大產、供、銷全鏈條制售假冒「ROLEX」(勞力士)名表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2003年左右,大學畢業不久的許某俊拿著父親給的一筆啟動資金到廣州打拼,從事正品手表的經行銷售業務。多年來的摸爬滾打,讓許某俊對零配件采購、組裝、打標、包裝以及銷售管理等整個制表、售表行業的各個環節都門清路熟。隨著手表銷售利潤的逐年下滑,許某俊開始動起了歪腦筋。2015年7月,了解到假冒奢侈品牌手表的市場巨大、利潤十分可觀後,許某俊就幹起了這個「來錢快」的買賣。

許某俊先是找到同鄉莊某寬和香港人王某(另案處理),三人相約出資在廣東廣州、佛山等多地租用房屋,開起生產、組裝假冒「ROLEX」(勞力士)手表的「地下工廠」。2019年,莊某寬和王某因擔心風險太大,中途結束,許某俊又找到弟弟許某傑和朋友陳某輝,共同出資在廣州成立地下組裝廠,繼續幹產銷假冒「ROLEX」(勞力士)手表的「老行當」。

為了讓假表在手感和質感上無限趨近於正品,許某俊等人先是花巨資購買正品「ROLEX」(勞力士)手表、拆解開模1∶1進行復刻仿制,再分別向蔡某興等9個零配件供應商購買機芯、表盤、表帶等零配件。

在假冒名表的制作中,給假表機芯打上品牌手表的logo是一個「技術活兒」。為此,陳某輝找到了曾經在某大型手表廠擔任車間裝配主任的侯某雁,侯某雁又找到徐某鋒、李某勇,讓他們完成假表機芯拆解—logo打標—機芯重新組裝等流程,從而解決了這個技術難題。

隨後,許某俊又雇用曾某豐等人對表盤、表帶等進行組裝。「做成以後我們還有專門的檢測人員進行質檢、防水、計時誤差等檢測,加上專門客製的表盒、保卡、發票,即使是專業人士也很難一眼分辨。」許某俊在接受訊問時交代說。專家鑒定後指出,這些假表仿真度高達95%,堪稱高仿手表中的「天花板」。

接下來便是銷售環節了。許某俊等人先是將上述假冒「ROLEX」(勞力士)手表銷售給汪某等一級銷售代理,再由汪某銷售給余某然等二級、三級銷售代理。汪某、余某然等代理商收到這些假冒「ROLEX」(勞力士)手表後,除透過實體店鋪銷售外,還透過群發短訊、組建微信群、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網絡平台發廣告引流等方式對外宣傳、銷售。

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許某俊等人的非法經營數額為23萬余元至3.32億余元不等,違法所得為5萬元至2075萬余元不等。

精準辦案

深挖上遊犯罪源頭

2021年3月上旬,鑒於案件重大復雜,鎮江經開區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邀請後,第一時間指派該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全國首批知識產權檢察人才庫成員李麗瑩等組成辦案團隊,提前介入並引導偵查人員調查取證。

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提出引導偵查意見。

提前介入期間,辦案團隊先後5次與偵查人員會商案情,從深挖制假售假源頭、厘清共犯認定思路、準確認定犯罪金額、區分情況分類處理等方面提出30余條針對性建議。偵查機關在「打源頭、端窩點、斷鏈條」的同時,準確查明了涉案人員的參與程度、犯罪行為、違法所得。其間,偵查機關對其中只收取固定少量薪金、情節顯著輕微的12名涉案人員不作犯罪處理。

2021年10月至12月,偵查機關先後以許某俊等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移送至鎮江經開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團隊經審查發現,偵查機關僅認定了許某俊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非法經營數額1.3億余元的事實,但經核實銀行交易明細、訊問涉案人員,發現2015年7月至2019年9月許某俊還與莊某寬共同制售假表,且此時段內許某俊與莊某寬有上億元的交易流水。

最終,在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下,非法經營數額達1.96億元的莊某寬於2021年11月被偵查機關抓獲歸案、後被補充移送審查起訴,許某俊的非法經營數額亦由1.3億余元增加至3.32億元。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促使22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鎮江經開區檢察院分別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先後對許某俊、莊某寬等26人提起公訴。2023年6月至7月,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事實和量刑建議並作出前述判決,其中許某俊、莊某寬分別因犯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各並處罰金5000萬元、3000萬元。26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延伸觸角

凝聚保護知識產權合力

以該案辦理為契機,鎮江經開區檢察院打出了合力保護知識產權的「組合拳」:將原來分散到不同部門的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整合到同一部門,組建了「四檢合一」辦案團隊,並吸納高校知識產權專家學者、行政執法人員組成專業智庫,聚合力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破解專業難題。截至目前,辦案團隊已辦理國家級掛牌督辦知識產權案件7件。

2023年10月,在充分吸納借鑒該案辦案經驗的基礎上,該院與偵查機關會簽【關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偵訴協作工作的意見(試行)】並成立「知識產權保護偵訴協作工作室」,制定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辦案指引。截至目前,該院已會同偵查機關開展證據收集審查要點同堂培訓2次,聯席會議、業務研討5次。

經開區高新技術企業眾多,如何進一步提升這些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如何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杜絕知假買假等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針對上述問題,鎮江經開區檢察院結合所辦案件牽頭市場監管等5家單位組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同盟」,為轄區企業提供「私人訂制」服務,同時,透過檢察開放日、知識產權微課堂等方式常態化開展知識產權專題培訓、普法宣傳等工作。

檢察官走訪高新技術企業,為企業提供「私人訂制」法律服務。

2023年以來,該院共聯合相關部門為轄區50家企業開展了知識產權方面專業培訓,為8家企業提供了針對性指導,發放【企業商業秘密指導手冊】【企業常見的法律風險與防範手冊】600余份,並邀請300余名企業家代表、中小學生代表等走進檢察機關沈浸式接受保護知識產權法治教育,零距離感受知識產權保護成效。

鎮江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常態化舉辦檢察開放日,邀請企業家、中小學生等社會各界人士走進檢察機關沈浸式接受保護知識產權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