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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亭: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四點思考

2024-03-19辟謠

區域經濟的高質素發展,涉及方方面面。我想講講營商環境這個比較軟、比較虛的東西,分享四個觀點,或謂四點思考。

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義進一步深化再認識,提高自覺性

要素是投入人類生產流透過程中,經過交易能創造出社會財富的資源。這就好比資金和資本的關系,那些能帶來剩余價值的資金,我們才把它叫作資本。所謂發展,就是要素最佳化配置以不斷實作增值收益的過程。 高質素發展,也就意味著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高效產出,是全要素生產力的顯著提升。

對於要素的理解,我提出一個高度抽象的「兩分法」:一類是不可移動要素,另一類是可移動要素。不可移動的要素,主要就是跟自然物質環境相關聯的,如土地、區位、氣候、礦產、生態,等等。現在的趨勢看得越來越清楚了,在一個國家、一個區域經濟的發展當中,不可移動要素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下降,而相應可移動要素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斷上升。可移動要素,有勞動力包括人才,還有資本、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

一個區域的可持續發展,毫無疑問要靠要素的全面豐富,但更要靠要素的最佳化配置。不可移動要素固然不可或缺,但已不是區域競爭制勝的決定性因素。 盡可能汲取可移動要素「為我所用」,才是區域激烈競爭中最終勝出的一大法寶。

我們總是在講區域協調發展,這是總體的要求和長遠的導向。但再講「協調」,還得無可否認區域經濟的競爭是常態。這些可移動的要素,憑什麽就到您這裏來而不去別的地方?那就取決於您這裏能否營造出一個一流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好的營商環境,意味著資金和成本的窪地,人家都願意往您這兒投;好的營商環境,又意味著人才和事業的高地,人家都願意在您這兒幹。 營商環境這個看起來再「軟」不過的東西,最後竟然成了區域發展中最硬的競爭實力。 現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都比較充分了,只有「君子求諸己」,老老實實地把自身的營商環境建設好、最佳化到位,才有希望在區域經濟高質素發展的比拼中脫穎而出、終成正果。

最佳化營商環境,「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於政府和官員

我這裏說的政府,是指廣義的政府,包括了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甚至是公共管理職能延伸到的事業單位,或謂整個上層建築。 我在跟蹤研究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發現經濟生活中確有市場主體發育不足、企業行為不規範等問題。但老話說:「人隨王法草隨風」,關鍵還在於「權力不可任性」。 這些年來,對我們營商環境影響最大的問題是什麽?又是哪些事情,更突出地影響到了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預期和信心?我感到是政策多變、合成謬誤;是聽風就是雨,唯上唯書不唯實;是內卷、「躺平」,是一刀切、運動式;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還有煩瑣哲學、帽子牌子滿天飛,文山會海和過度考核已經成了一種新的「公害」。最佳化營商環境,的確還是要政府多一些「刀口向內的真改革」。

當下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要害,還需要關註和解決「非經濟因素」的負面影響。經濟的好壞,固然與經濟周期、產業結構、執行質素等經濟因子有關,但現在看來,非經濟因子的地位更突出,影響面更大。 政府的方針政策和官員的思想作風,說起來和經濟本身似乎有一段距離,但其實聯系非常緊密,而且外溢影響特別大。 連列寧都說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更何況我們的經濟學就是「政治經濟學」了。

營商環境的最佳化還要跟工商文明的進步聯系在一起

營商環境一大塊是基礎設施等硬環境,這一塊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來的投資和建設,已然在一定程度上超過了不少已開發國家。但制度和人文的軟環境呢,恐怕還有較大的差距。 制度後面是制度文明,制度的落實也要靠人文環境。為什麽大家總愛說「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呢?這是因為營商環境是和人文融為一體的有溫度的,可感知、可體驗的環境,不僅僅是建在地上的基礎設施和掛在墻上的規章制度。

有的地方把營商環境分解為行政、市場、政策、法治等多個方面,其中還有一個是人文環境。理論上可以做這樣的抽象,然而在實際生活中,這幾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內在有機、渾然一體的。人文這個東西,似乎好像看不見、摸不著,但實際上它「無所不在、無所不能」,對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起到了極其巨大而深刻的作用。所以,我也總願意把人文經濟和民營經濟、生態經濟、「數智經濟」連在一起,說成是浙江區域經濟發展的「四張金名片」。

我們這個國家,有著長達數千年的農耕文明,並曾在這個形態上雄踞世界之首。但自英國工業革命以來,我們是大大地落後了。雖經洋務運動的努力,也曾追趕了一陣,但最大的進步,還是發生在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的短暫幾十年裏。

無論是產業、科技還是工商文明,我們都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譬如精工精益、品質制造,工業化的「規則、規制、管理和標準」不到位,那就難免會有些偷工減料、粗制濫造。更不要說像產權、契約、誠信、法治這一整套的東西,我們要想明白、做到位,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們現在的挑戰在於:工業化尚未到位,數智化時代已然來臨;我們既要爭數智化的先,但也不能忘了補工業化的課。萬丈高樓平地起,認知和理念的大廈,同樣不能建立在沙灘上。

「堅持各類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最佳化營商環境,要害是推進實作經濟活動中全部涉法主體權利、機會和規則的「三個平等」。 這其實是黨的十八大的要求:「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也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透過的「決定」要求:「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

貫徹「三個平等」的核心要求,首先要落實在公有和非公有不同的市場主體之上。其次「三個平等」要體現在不僅僅是名義宣傳上的,更重要的是在實際生活中的。最後「三個平等」要全方位覆蓋行政和市場「兩類主體」。只有不同所謂純粹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而無行政主體在監管層面遵循和管控的「平等」,或在特定交易中政府作為「準市場主體」參與的、基於合約契約同其他市場主體的「平等」,那「三個平等」的要求,恐怕也很難得到有效的貫徹和完整的落實。至於行政和市場「兩類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如何達成全覆蓋的事實平等,那就要貫徹落實「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章】)」「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憲法】)」的精神,也即所有經濟領域中的涉法主體,都要自覺踐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基本法則。

(作者為清華大學中國發展規劃研究院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