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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員工在哺乳期被調崗降薪?人社部門建議透過仲裁解決

2024-03-25辟謠

休完產假回單位上班,可崗位已調整,薪金也大幅降低。這是在四川廣元工作的一名勞務派遣員工反映的遭遇。當地人社部門已建議她,透過仲裁途徑解決紛爭。

這名員工在四川線上「問政四川」平台投訴稱,她是四川廣元中學PGA教學中心一位主任兼升學顧問,產假後返崗,她的崗位被調整,底薪從每月7300元降為每月4300元。

該員工稱,她的工作合約是與天津中際英才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簽的,工作期限從2016年至2025年;平時其社保、公積金均由四川金麥田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代買,實際工作地點為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廣元中學。

2023年8月,這名員工開始休產假,並於月底生下寶寶。據其稱,她申請了158天的產假。休產假前崗位是廣元中學PGA教學中心主任兼升學顧問,且代上高一雅思課程,底薪每月7300元,產假前一年其每月平均薪金為10889元。

產假後的2024年2月25日,該員工返崗上班。據其反映,上級通知她,崗位調整為廣元中學PGA教學中心升學指導,且沒有安排雅思課程的教學,底薪為每月4300元。

這位員工稱,由於她還在哺乳期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薪金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約或者服務協定。 她還翻閱了【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法】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薪金、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約。

據該員工反映,2024年2月,針對產假後崗位和待遇的調整,她向上級發正式郵件提出異議,但公司並未回復。

2024年3月22 日,廣元市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表示,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這名職工的訴求,應當透過仲裁途徑解決,建議其聯系利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