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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化計容規則!中山出台工業和房地產業高質素發展新政

2024-03-24辟謠

3月23日,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釋出訊息,稱為進一步促進工業和房地產業高質素發展,該局已於3月22日印發【促進工業和房地產業高質素發展若幹措施】(下稱【措施】)。【措施】提出將進一步最佳化新出讓住宅用地計容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一步最佳化專案審批流程、加快專案用地開發建設,具體出台多項措施。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釋出【促進工業和房地產業高質素發展若幹措施】。

【措施】最佳化了新出讓住宅用地計容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新增了多項不計容或一半計容的建築面積,以支持建設實用空間和配套設施,具體包括:

1.無償移交政府的配套設施不計容;

2.沿城市主幹路、臨城市廣場、公共綠地、重要景觀帶,因規劃要求封閉的陽台一半計容;

3.結構凈高不超過2.10米且進深不超過0.80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築飄窗不計容;

4.建築物屋頂的梯屋、電梯機房、水箱間、人防報警間、通訊基站機房不計容;

5.市政、交通設施上蓋綜合開發專案的蓋下市政、交通設施及其與上蓋建築之間的結構轉換層、蓋上停車庫及其地面疏散樓梯間等附屬設施不計容。

為讓城市生活更加便利,【措施】支持住宅用地配建少量便民商業設施: 已出讓住宅用地規劃功能未相容商業功能,但需要配建少量便民商業設施的,可在用地總計容建築面積不變的前提下,配建不超過居住總計容建築面積3%的商業規模,無需辦理用地規劃條件變更手續。

在簡化程式方面,【措施】最佳化存量工業用地部份規劃指標調整程式: 工業用地保護線內,工業用地申請調整綠地率、建築密度、建築限高規劃指標,符合【工業專案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2023版)】相關要求的,可按詳細規劃工業用地指標技術修正程式辦理。詳細規劃工業用地指標技術修正後,可同步辦理規劃條件變更、建設工程規劃特許,無需簽訂出讓合約補充協定。

【措施】還出台了加快專案用地開發建設的具體措施:

一方面,2024年及2025年新出讓的住宅用地(2025年12月31日前公告),經市政府同意後,受讓人已繳納50%出讓價款,且已足額繳納總出讓價款對應的契稅和印花稅的,由鎮街政府或市土地儲備中心將土地交付給受讓人使用,受讓人可憑出讓合約、繳款票據、完稅憑證、土地交付確認書辦理開發報建;剩余50%的出讓價款,受讓人應按出讓合約約定的繳款時間支付完畢,並在付清剩余出讓價款後方可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及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特許證。如受讓人不能按合約約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導致出讓合約解除的,由出讓人收回土地、沒收合約定金,地上建築物歸出讓人所有。

另一方面,未完成開發投資進度25%的商業、住宅用地,經核查閑置土地情況、鎮街政府審議同意的,允許轉讓雙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約後,依法辦理預告登記,待開發投資達到轉讓條件時,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及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特許證。受讓人可作為申報主體,憑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轉讓人委托書辦理開發報建。

南方+記者 陳少宏

【作者】 陳少宏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