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龍先生在長沙寶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寶悅)購買了一輛寶馬汽車。2024年4月,他想給這輛車上牌,結果發現車架號被武漢一輛寶馬車使用上牌了。
龍先生與長沙寶悅多次交涉,還找過車管所,也曾報過警,均未果,於是找到晨意幫忙(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求助。
4月24日,長沙寶悅的市場負責人鄧女士表示,需要龍先生自行調查,4S店會配合處理。
記者隨後致電了武漢市車管所,工作人員表示,查詢車輛資訊需要業務部門公對公發函,並稱上牌無法使用資料的掃描、影印件辦理。
不經常使用車輛所以未及時上牌,想使用時發現上不了牌
4月24日,龍先生告訴記者,在4月初,他準備給寶馬車上牌時,「我發現這台車的合格證在湖北武漢被檢驗過。」龍先生趕緊去長沙本地車管所查詢,還致電了武漢市車管所,「我發現我這台車的車架號已經在湖北那邊(被使用)上牌了。」
由於不能上牌,龍先生不能正常使用該車出行,「買的車花了50萬,放在家裏也不能正常行駛。」
龍先生向晨意幫忙記者解釋,他購車兩年才上牌,是因為「疫情原因,車放在家裏一直沒怎麽開過。」
龍先生稱,4S店讓他自己去調查,這讓他不能接受,「我在你們(4S店)這裏買台車,你們肯定要給我一台能上路的車,現在出現兩個一樣的車架號,而且是寶馬公司的車架號,那我肯定找你們寶馬(4S店)。」龍先生稱,4S店並沒有在了解情況後做什麽工作,只告訴他可以配合並出示相關購買這輛車方面的材料,「現在材料也沒到我手上。」
目前,龍先生只想能讓4S店出力解決不能上牌的問題,「這車不能上路那我買了有什麽意義?我哪怕買台面的我都能正常出行。」
4S店:車主曾反復給車上臨時牌照,會配合解決問題,武漢車管所:上牌需帶資料原件
4月24日,記者陪同龍先生來到位於湖南湘江新區的長沙寶悅,市場負責人鄧女士表示,「我們的同事應該第一時間就與龍先生取得了聯系。」鄧女士告訴記者,龍先生的情況,在長沙寶悅是第一次出現。
鄧女士透露,在龍先生未給車上牌的兩年間,他還是有在使用該車,「他應該是在不斷辦理臨時牌照,臨時牌照只能辦三次,三次之後他可能有自己的渠道去重復辦理,但是在辦理過程中,所有的資料都是要給到辦臨時牌的人手裏的。」鄧女士質疑這個過程中資料有泄露,才導致了車架號被他人使用的情況。
對於龍先生質疑寶馬廠商是否會生產兩輛有相同車架號的汽車,鄧女士表示「寶馬每一台車的所有資料都是有唯一性的,我們是不可能把這些資料交付給客戶後重復給別人。」
最後鄧女士表示,「這台車已經交付到了龍先生手裏,這個商品已經歸龍先生所有了,至於這個(車輛)資料到了湖北,這中間的過程我們不會去追溯,後續要配合協助、解決任何問題,長沙寶悅的門都是敞開的。」
記者隨後致電了武漢市車管所,接電工作人員表示,如有車架號被其他人使用上牌的情況,「需要聯系長沙的車輛管理業務部門公對公發函來聯系,協商調查這個事情。」記者詢問是否可以使用掃描件或影印件辦理上牌,工作人員稱,「不可以,什麽資料都是需要原件的。」
律師解讀:反復辦理臨時牌照、盜用他人車架號均違法
對於該事件中的法律相關問題,記者咨詢了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
劉明認為,龍先生可以走司法途徑,並讓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盡快將事情真相查實,及時挽回由於不能辦理牌照導致的各種損失。
劉明表示,如調查結果是車架號被盜用並加蓋寶馬方的公章偽造成他人資料,那麽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偽造公章罪,還侵犯了車架號所屬車主的正常權益,屬於侵權行為,車主可向有關部門申請撤銷用假資料辦理的車牌的行政特許,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劉明稱,還有另一種可能性較低的情況,即調查結果是寶馬廠家生產了兩台車架號一樣的車輛,則為寶馬廠商違約,交付產品不符合標準,屬於侵權行為,可追究寶馬廠商責任。
另,如龍先生反復辦理臨時牌照情況屬實,違反了車管所有關臨時牌照辦理的相關規定,也涉嫌違法。
瀟湘晨報記者段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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