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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起訴導演,一審判決下來了:向原告公開道歉不少於30天

2024-09-02辟謠

文 | 端莊光束uv2QB

編輯 | 端莊光束uv2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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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我躺哪」 ,一個在籃球迷中頗具爭議的名字, 最近因造謠CBA工作人員黃傑被判公開道歉 ,再次引發公眾對於自媒體責任與邊界的探討, 這起看似簡單的案件 ,卻折射出互聯網時代資訊傳播的復雜圖景,以及自媒體行業在野蠻生長後亟需面對的規範化挑戰

圖片來源於網絡

近年來, 隨著流動互聯網的普及和社交媒體的興起 自媒體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它們憑借靈活的傳播方式、個人化的內容創作,吸引了大量使用者,也逐漸成為資訊傳播的重要力量,在流量為王的時代,一些自媒體為了博取眼球、吸引關註, 不惜釋出未經核實的資訊 ,甚至編造虛假內容,嚴重擾亂了網絡空間秩序,損害了公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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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我躺哪」便是其中一個典型案例,他為了追求流量,多次釋出不實資訊,例如造謠前廣東隊員周琦已來到沈陽打球、造謠前廣東隊外援威姆斯服藥等等,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相關人員的名譽, 也誤導了公眾 ,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此次 ,他因造謠CBA工作人員黃傑被起訴, 最終被判公開道歉 ,可謂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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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邊界,自媒體在享有權利的更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追求流量不能以犧牲事實為代價, 自媒體更不能成為謠言的制造者和傳播者 ,新聞真實性是媒體的生命線,自媒體在釋出資訊時, 必須堅守新聞真實性原則 對釋出內容進行嚴格的核實 ,避免釋出未經證實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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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堅守新聞真實性原則, 自媒體還需明確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線 中國法律明確規定 ,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同時也規定了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例如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名譽權等,「導演我躺哪」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是必然結果, 這警示所有自媒體從業者 ,在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網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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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依靠自媒體自律還遠遠不夠,平台監管和行業自律同樣至關重要,自媒體平台作為資訊傳播的載體,有責任對平台上的內容進行稽核和管理, 及時刪除違法違規資訊 ,對違規賬號進行處理,也需要加強行業自律, 建立健全行業規範 引導自媒體從業者增強責任意識 ,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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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欣慰的是, 近年來 國家網信辦等部門持續加大網絡生態治理力度 ,開展了「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網絡暴力等違法違規行為, 取得了明顯成效 ,未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相信自媒體行業會朝著更加規範、更加健康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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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我躺哪」案的宣判, 為所有自媒體敲響了警鐘 在資訊傳播日益便捷的今天 ,自媒體更應承擔起社會責任,以真實、客觀、公正的態度進行內容創作, 為構建清朗的網絡空間貢獻力量 ,只有這樣,自媒體才能真正成為資訊傳播的正能量,推動社會進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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