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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將唯一房產過戶給孫子,被趕出家門!房沒了,家沒了,親情都沒了……

2024-01-19辟謠

80多歲的金老伯向「新民幫儂忙」求助,他將自己名下唯一的房產過戶給孫子,但沒想到竟被兒子和兒媳趕出了家門。

「房沒了,家沒了,親情都沒了……」如今,已是「一無所有」的老兩口只能蝸居在招待所裏,天天暗自垂淚。「阿拉現在已經無家可歸,這個年都不知道該怎麽過。」新民晚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類似的「紮心」劇情並非個案。

唯一的房產過戶給孫子

「我真的悔不當初聽信他們的話,一時心軟簽字辦理了過戶手續,現在最對不起的就是我的老伴。」今年已經86歲的金老伯說起當年的事情,滿心後悔自責。老人在高校辛苦工作了一輩子,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學校給他分配了一套位於浦東新區的房子,之後老兩口就一直居住在此。

幾年前,金老伯因為腦梗入院動了手術,身體狀況急轉直下。在此期間,兒子兒媳不停在耳旁吹風,勸說老人將名下的房產提早過戶給孫子,以免萬一有不測再辦理會比較麻煩。盡管老伴在一旁提醒要小心風險,但金老伯還是禁不住兒子兒媳的一再「說服」,背著老伴簽了字,「反正這房子也是要留給兒子和孫子的,他們肯定不會對不起我的。」

就這樣,透過一份房屋轉讓合約,金老伯將這套房子過戶給孫子,合約金額為105萬元。「實際上他們一分錢也沒有出,約定產權歸孫子,使用權歸我們,我們可以一直在房子裏面住。」金老伯說,當時兒子一家為了顯示「誠意」,還將新辦出的房產證交給老兩口保管。房產過戶後,因為金老伯手術後身體欠佳爬樓不便,於是將房屋出租,用租金補貼另外租了一處一樓的房子住。

換鎖堵門趕走老人

事情從去年開始出現了變化。「兒子突然跟我說,要把這套房子賣掉,說要用這筆錢去買別墅。」金老伯說,聽到這話他一下子蒙了,老兩口就剩下這套房子了,如果賣了讓老人去哪裏住?然而,盡管老兩口苦苦向兒子懇求,但兒子根本無動於衷,鐵了心要賣房,甚至還指著他們的鼻子惡語相向。而且,因為老夫妻不肯交出房產證,孫子直接以遺失為由,重新去補辦了一張新的房產證。

接下來,兒子一家加大動作,步步緊逼。「去年下半年,他們先是找到租客,說這是他們的房子要跟他們簽約,斷了我們的租金來源。」金老伯的老伴也是痛心不已,因為租客與她相識多年,且看不慣兒子一家的霸道行徑,於是在年底租約到期時,將房子交還給了金老伯夫妻,老兩口趕緊搬了回去。

更過分的事情發生在老夫妻搬回去之後。「我們剛住了兩天過了個元旦,結果剛出門回來就發現,他們把門鎖換了,把我們兩個老人關在門外不讓進去。」金老伯的老伴聲音哽咽,那天晚上很冷,他們所有的東西都在屋裏,兩個老人坐在樓梯間的地板上無處可去,而兒子和兒媳居然拿著房產證站在屋門口,口口聲聲講:「你們的孫子說房子是他的,你們無權居住。」聽聞此言,金老伯氣急交加癱倒在地,被送往醫院搶救。老伴報警,生平第一次到派出所呆了一夜,心酸淚流。次日一早身心俱疲的她再次來到家門口,想進屋休息一下時,依然遭到無情拒絕,門都沒有開。

老兩口目前只能蝸居旅社。新民晚報記者 李曉明 攝

無家可歸 滿腹辛酸

被兒子一家「掃地出門」後,金老伯夫妻已經無家可歸無處可去。他們告訴記者,這段時間以來,他們一直在親戚家顛沛流離,但也不好長時間麻煩別人,最近找了家招待所暫住。

在招待所見到金老伯夫妻,兩位老人頭發花白,容顏憔悴,語不成聲。招待所房間也比較狹小,燈光昏暗。「這裏也不能生火做飯,老頭子身體需要調養,吃不得冷食。」金老伯老伴無奈嘆息,即使這樣的環境,老兩口也不知道還能住幾天,因為馬上要過春節了,服務員也要回家過年,到時候清潔打掃這類事都要老人自己來弄了。

相比環境的艱苦,身心上受到的打擊最大。金老伯流淚不已,自己一輩子教書育人,也算是一個高級知識分子,信奉「家醜不可外揚」,如今卻是家庭教育徹底失敗,親情全無。老兩口也在反思,主要還是自己對兒孫太過寵溺:「兒子結婚的婚房、喜宴等都是我們一手操辦,寧願去借錢也要讓兒子風風光光;孫子出生後也是我們出錢請保姆,一手幫忙帶大,從來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沒想到他們一點點恩情都不念。」

談及下一步的打算,金老伯是長籲短嘆:「阿拉介大年紀了,真勿想和兒子對簿公堂,更勿想和孫子鬧翻面孔,但現在實在沒辦法,可能真要為了生存權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了。」

謹慎過戶 控制風險

對於金老伯的遭遇,在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裕斌律師看來並非偶發。秦裕斌表示,近年來子輩或孫輩關於房產糾紛的案件呈多發趨勢,不少老人因為聽信遺產稅之類的說法,就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或孫輩,雖然形式上是買賣合約,但實際上這種買賣關系因為基於家庭的這種親情,很多情況下都是「名為買賣,實為贈與」。然而,當子輩或者孫輩拿到房子以後,卻不照顧老人,不盡贍養義務,這種情況也是時有發生的,而這個時候老人要想再維護自己的權利就非常地難。

因為房子已經過戶,產權人發生了變更,主動權已經不在老人手裏,而法院對這類問題究竟是買賣合約還是贈與合約,在審查的時候也會比較謹慎。雖然,秦裕斌曾在相同的案例中,為老人伸張了權益,但他直言,這類情況給老人造成的痛苦和身心傷害是十分巨大的。

秦裕斌提醒,老年人在處理房產等重大財產問題時一定要謹慎,應該保持對財產的掌控,對於重大決策要慎重對待,不能過早割舍自己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可以選擇其他方式來傳承財產。例如,可以在立遺囑的同時規定對房產的繼承,或者成立家族基金對財產進行管理。這樣不僅能夠確保老人對財產的掌控,還可以避免將財產過早過手給他人,減少財產風險。

此外,老人應該尋求專業機構的法律意見與援助,更加理性地處理自己的財產,減少風險。同時,秦裕斌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出台更具保護性的法律法規,以保障老人的財產安全。對此,「新民幫儂忙」將繼續關註。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