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程兵出獄。
曾經意氣風發的刑偵大隊長,如今成了「殺人犯」,前程徹盡毀,妻離女散。
妻子,是別人的了,女兒也是別人的了。
因為這一聲「殺人犯」,他的女兒從小受盡了白眼,被孤立、被嘲笑,對他充滿了恨意。
多殘酷的一句話:不打擾,就是他對女兒最好的愛。
11年,趙小麥的父親苦苦追兇,毫無進展。
他形容憔悴,掛著申冤的牌子,在公安局門口大哭大鬧。
他的女兒死了11年了,兇手還在逍遙法外。
11年,曾經三大隊的熱血青年,一個個脫掉了警服,混跡於人群。他們曾經正義勇敢,為追兇手,不懼生死。
而今,連大隊長程兵看見了小偷偷錢,都能做到視而不見。
王大勇逃了,王大勇的母親卻在社會福利的幫助下,住進了養老院,安度晚年。
她恨透了程兵,當程兵被捕入獄後,她甚至露出了大仇得報的快感。
她覺得她的兒子哪怕天生壞種,也是她的兒子。可是,她忘記了,死在她兒子手中的4條人命也有父母親人。
難道她不知道她的兒子們都做過什麽嗎?她都知道,但是她覺得她的兒子們不該死,至於別人的孩子,死了就死了,只要不是她的孩子就行。
趙小麥。
趙小麥,高中生,還是一個未經世事的孩子。
她死得到底有多慘呢?
她被王二勇強奸,然後又被王大勇活活砸死。
追捕王大勇王二勇的通緝令貼滿了全城。當得知自己的兩個兒子殺人,王大勇的母親的態度是:
無動於衷,繼續選擇包庇自己的兒子。
對受害者家屬沒有半點愧疚之心,從未想過要替兒子贖罪。得知兒子犯罪,她無動於衷。得知兒子的死訊,卻想著要替兒子報仇。
當趙小麥的死訊報告交到了程兵手中,可想而知,程兵到底有多憤慨。
兇手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還叮囑女孩要好好休息,要不是潘大海的那通電話,程兵不會那麽輕易離開。
王二勇。
王二勇被逮捕。
他在被逮捕之前,就遭到了群毆。 兩兄弟連續作案,殺人、強奸、搶劫,通緝令貼滿全城。
城中有誌之士,群起圍之,王二勇激烈反抗,甚至襲警,眾人不動手,不威懾,難道要溫和地放他逃走?
為了防止他被群毆,程兵甚至還替他擋了幾棍子。
到了審訊室,王二勇囂張至極。
先是要吃肉,程兵給了。
談起他們殺人,他視人命為草芥:
想殺就殺,殺了就殺了。他甚至叫囂警察沒本事,根本抓不住他哥。
這裏一定要看的一個細節是:
當時程兵提到了王二勇的女兒,並拿出了王二勇女兒串的手鏈。
王二勇也是一個父親,但凡他還有一絲人性,在講到他奸殺趙小麥時,就不該是那樣囂張的態度。
可是,當王二勇談起趙小麥時: 他全無半點愧疚之心,有的只有奸殺對方的快感。對於趙小麥的死,他淫笑,輕蔑,侮辱。
他甚至毫無顧忌地挑釁審查辦案的人員:
反正我也判不了死刑。
就是他說完了這句話,程兵給了他一拳。
王大勇。
王大勇和王二勇兩兄弟作案。
人命都在王大勇手中,不是王二勇不想殺人,也不是王大勇更惡更壞,而是 王大勇幫著王二勇逃脫罪責的布局。
王大勇明明知道王二勇智商不高,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為什麽讓王二勇獨自攜款潛逃?
不是兄弟情深,而是他知道王二勇即使被抓,也判不了死刑。他讓王二勇下車,不是為了王二勇,而是為了讓王二勇拖住警察,保自己一條命。
王大勇逃了,王二勇也判不了死刑。
如果不是王二勇死在了審訊室,那麽他們兄弟連殺四人的大罪,根本無處落實。
王二勇是不是死有余辜?
王二勇,窮兇極惡之徒。
在王大勇的布局下,他不會被判死刑,在牢裏待上幾年,出獄後,他依舊會是罪犯,甚至可能犯下更大的案件。
他們兩兄弟早有案底,出獄後的兩人沒有變好,而是變本加厲。
他們蔑視警察,視人命如草芥,尤其是王二勇,他甚至享受殺人的快感。
如此兇徒,難道不是死有余辜?
法律為什麽不去保護受害者,反而成了保護窮兇極惡之徒的工具?
當時最有可能抓住王大勇的就是程兵,在那個時候,攜帶槍支的連環殺人兇手在潛逃,為什麽抓住他反而成了次要的事情,而懲治「好警察」程兵,卻成了最先該辦的事情?
最痛的人性。
這世間最不公平的一件事是:
好人沒好報,壞人逍遙法外。
有些人總是要求善者更善,更完美,把善擡到一定的高度。而對於惡者的惡卻視而不見。
整個三大隊的人,因為追兇,因為正義,因為心底存了對受害者的痛惜,而賠上了一生的信仰,全部改變了命運。
最後還是他們踏上了追兇之路,還了受害者一個公平。
而惡者,逍遙法外十幾年,母親安度晚年,王大勇在真實案件中,甚至還有妻有子,歲月靜好。
如果不是程兵,萬裏追兇,王大勇可能到死都逍遙法外。
善未有善報。
懲戒了善,而善毀了一生才最終讓惡有惡報。
世道不公,於是善者亡命,而惡者逍遙。